门外是三个身穿黑斗篷的人,他们无声的从外面走进来之后,开门的两人就把门关上了。
“出什么事了?”屋中的身影中又走出一人,看起来是这些人的头领,他走到最前面的那个黑斗篷面前,“你不是说,最近几天城中戒备很严,我们不要轻易接触么?”
那黑斗篷没有取下斗篷的意思,开口道:“这件事我必须要亲自来对你们说,现在已经不是冒不冒险的问题了。你听着,锦衣卫已经找到大军的位置了!”
“你说什么?!”那头领大吃一惊,脸色顿时变得很差,“怎么会?!”
黑斗篷道:“我早就告诉他们要小心、再小心一些,锦衣卫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他们正准备让左玉钤卫半路截杀大军,他们一到,一切都完了!”
那头领也一时六神无主,问道:“那现在我们该如何?取消行动么?”
“取消?”黑斗篷呵呵冷笑起来,“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就算我们放弃了,将来他们也会查到我们。既然这样,我们还不如现在搏一次,行动提前!”
“提前?”头领皱了皱眉,“这样可以么?你不是说他们已经发现大军位置了么?还要派兵截杀他们?”
“哼!”黑斗篷冷哼道:“你放心,我已经派人把他们的信鸽给截下来了,至少今天他们不会发现,你立刻用我们的信鸽给大军发消息,让他们快速前进,必须要在明日傍晚之前抵达燕州城外!”
“好,我知道了!”头领也知道现在情况紧急,所以不再犹豫。
黑斗篷又问:“那,让你们安排的都已经安排好了么?”
“是,”头领答道:“目前我们的部属给两千多人已经分批进入了城中,都在计划中的地点蛰伏等待,我一会儿就让人通知他们。不过,燕州的驻军不少,就凭这两千人我怕……”
“怕什么?”黑斗篷呵了声,“我告诉你,姬职已经将城中大批军队都派到了城外驻防,避免败军朝这里过来成为漏网之鱼,这正好,他还不知道我们已经埋伏在了城中,到时候城中只有他的亲兵和衙门里的那些衙差,拿下他们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他的语气听起来很是兴奋。
“可姬职不好对付啊!”头领还是有些担心,黑斗篷则哼道:“他不好对付又怎么样?就凭他和他几百人的亲兵队还想跟我们这两千多人对抗么?别忘了,城外我们还有八万大军,也足够将两万燕州军全部歼灭了吧?”
“是……”头领想,事已至此,畏首畏尾已经来不及了,一切就快开始了!
元历1329年的一月一日,比起新年夜晚上城中街道上的冷清,这天晚上,好像燕州城中的大部分百姓都从家里出来了。
可能是天公作美,这些日子一连几天都是晴空万里,气温虽然依旧寒冷,却比以往温和了许多,所以街道上的人格外多。
以前,由于燕国自认为是炎朝的继承者,因此他们沿用的依旧是炎朝的立法,过年并不是夏朝的首创,所以燕国也是有过年习俗的,只不过时间与夏朝不一样。
而夏朝灭亡燕国之后,就废除了炎朝历法,改用夏朝的元历,这一点虽然跟燕国的传统大不相同,但燕国和夏朝本是邻邦,语言和大部分习俗还是相通的,彼此也无法真正的将对方视作异族。
再加上大量的夏朝商人、工匠、百姓到燕地定居,经过几年的磨合,两国百姓已经渐渐融为一体,究竟哪一天过年似乎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燕州本是燕国土地,却在夏朝的统治下更加繁荣昌盛,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这天晚上,燕州城的许多豪绅都不约而同的乘上马车、赶往同一个地方,过往的几年里每一年都是如此。
千月楼,号称燕国第一楼,如今应该称燕地第一楼,乃是燕国最为风雅的场所,屹立于燕州城已达百年之久,不管历经多少年风雨,即便已是江山易主,此楼却始终不倒,丝毫没有破败之象,反而历久弥新。
此楼有五层高,是燕州城最高的建筑之一,当年由燕国富商荆弭出资修建,动用了当时燕国大部分的能工巧匠,结构结实,多年来仅经过三次休整。
既然号称风雅,那么精美的舞乐当然是少不了的,燕地位在北方,民风彪悍,但就跟草原民族能歌善舞一样,他们的舞乐以大气、热辣著称,与夏朝大部分地方的小巧精细形成了鲜明对比。
出色的舞乐是千月楼的招牌,而除此以外,香醇炽烈的美酒亦是千月楼的一绝,燕国冬日寒冷刺骨,酒绝对是抵御寒冷的好东西,他们的酿酒技术自成一家,所酿之酒极烈,从没有喝过的人通常三杯就倒了。
在燕国,不管是男人女人、孩子老人都有一定的酒量,一个酒囊成为了他们冬日里必备的日用品。
在千月楼,可以一边喝着美酒、一边欣赏舞乐,这对燕国人来说是一种无上的享受,但是千月楼的座位有限,不可能每个人都有份,可以坐在这里的人都是不吝千金者,通俗来说就是有钱人,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有钱人。
如今的燕国尽在夏朝的版图中,千月楼也得益于此,格局变得更大,舞乐的种类也变得更多,不仅仅有燕国人喜欢的,还有夏朝人、西域人甚至草原人喜欢的,多种多样,满足客人的所有需求。
数年之前,千月楼来了个琴师,第一次出场就引来了满堂喝彩,她的琴技糅合了燕人的刚硬、夏朝人的温和,形成了极为美妙的韵律,获得这么多人的支持也就不足为奇了。
每个月,这个琴师都会出场表演一次,她擅长创新,即便是以前的曲子,也能在她手上弹出不一样的感觉来,让人耳目一新。很多听过她弹奏的人都想看看,这位琴师到底长什么模样,她究竟有一双怎样的妙手,然而无论他们肯花什么样的价钱,那琴师却只是躲在屏风之后,还用面纱遮住面容,显然是不愿意让他人一探究竟,只知道这是一个女子,而且很年轻。
不知为何,人们似乎可以从她的琴声中听出来,这是一个年轻的美丽女子,尽管从来未曾见过她,可就是这般确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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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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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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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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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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