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黑衣人眯了眯眼,道:“这么说,我的身份你也知道了?”
“不错,”霍云微笑点头,“正如前辈认出了我的圣灵剑法般,我也认出了前辈所使的剑法。百折不屈、百炼成钢,经过几千几万次反复锤打,炼就了剑道无极之意,千折剑、百炼法。我说的没有错吧?剑魔……”他收敛起笑容,“……无极天前辈!”
当最后五个字落地,黑衣人已经摘下了脸上的黑纱,露出了一张经过多年风霜打磨之后棱角分明的面庞,这个传奇般的男人依旧是让整个江湖敬畏的存在,但他如今也已是一个年近四旬的中年人,只有眼中那锋利的目光是他这么多年都从来没有改变过的。
无极天,相比于这个名字,更为世人广泛熟知的是“剑魔”二字,二十年前,剑魔、剑圣是江湖上的绝代双骄,他们武功绝顶、行踪不定,当时最为江湖人所津津乐道的,便是两人之间的双骄之争了,那是一场整个江湖人人不惜挤破头都想看的。
然而,由于这两人的行踪实在神龙见首不见尾,时间、地点根本不会去通知别人,也就没有多少人有幸可以看到这场比试了,但在消息没有任何封锁的江湖上,比试的结果还是会很快的传出来。
迄今为止,剑魔与剑圣共有三次交手,而拜剑山庄的那一次没有被算入其中,也就是说在两人武功大成之后共进行过三场比试,结果是剑魔遭遇了两场败绩。
尽管如此,但在支持剑魔的人看来,剑魔只是运气不好,他的武功并不比剑圣差,不可否认,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可反对者认为,输了便是输了,无论找多少理由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而江湖公认,剑圣的武功确实在剑魔之上,可要论起名头,剑圣却未必比剑魔更加响亮,原因在于剑圣的独来独往、行迹缥缈,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他的消息江湖上也越来越少,剑魔与之不同,因为他创立了自己的门派——百炼剑宗。
剑魔以弱冠之年便已成为江湖上的成名高手,多年来除了剑圣以外,江湖高手无人能出其右,仰慕尊崇他的人不计其数,而他本人也好名好利,创立门派在很多人的意料之中。有了他这个绝顶高手坐镇,加上大批弟子加盟之后,百炼剑宗在江湖上迅速崛起,根基虽然还没有八大门派那么深,但剑术却举世公认的第一,因此有了当今武林第一大剑术门派的称号。
进入中年之后,剑魔渐渐的门中事务交给几个得力弟子处理,自己则经常闭关,他对于名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他很明白,今时今日,他距离真正的第一只剩下一步之遥,那就是击败剑圣。
为了击败剑圣,他必须拥有更强的剑道,岁月不饶人,他的巅峰时期正在过去,不趁现在更进一步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剑魔自认自身的天赋不如剑圣,他能够拥有今天靠的就是不断的鞭策自己,百炼二字正是他一生写照。他用了十年让自己成为江湖公认的绝顶高手,个人名声达到顶峰,又用了十年,他让百炼剑宗从无到有、开枝散叶、名震江湖,此生成就也唯此而已,他希望下一个十年能完成心里最后一个愿望,即炼就最强剑道,击败剑圣,则此生无憾了。
“哈哈哈!”剑魔仰天大笑,“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啊!没想到在这里,我可以碰到剑圣的传人,好!好!!”
“好在哪里?”霍云明知故问,剑魔继续大笑着:“好在你可以一试我多年闭关的成果!你既然是剑圣的徒弟,那必然不会让我失望!”他的眼中燃烧起了狂热。
“这可不好说啊,前辈。”霍云笑着道,似乎没有要动手的意思。
剑魔眼神变了变,将剑指向霍云,逼视着他:“如何?你身为剑圣传人难道要避而不战?就不怕你师傅遭人耻笑么?”
“呵!”霍云放肆一笑,“前辈你太看得起他了,他才不在乎这些呢,前辈虽与他相识多年,却也未曾真正了解他,如果他是那种在乎虚名的人,又为何要隐世而居?前辈难道没有找过他么?可找到了?”
“对了,”剑魔眼神阴冷的盯着霍云,“你不说我还忘记了,我找不到他,可你未必也找不到他,等我打败了你,把你抓起来,就算你不知道,我也会用你逼他出来,他不会不管你的死活吧?”
“前辈,”霍云呵呵道:“我没有听错吧?你刚才说你要打败我?这话我可不能当没听见,我当然知道前辈的武功很高,可再怎么说我也没有那么弱,前辈这话是不是说的太早了?”
“少废话!”剑魔冷冷道,“你就看好了!”话音刚落,一股冰寒之气从他眼底升起,同时,他周身的空气开始裹着他的身体高速的流动,一团灰黑色的光如火焰般在他眼中燃烧起来。
这是?霍云的眼神一变,随即眯了起来,流动的空气已经卷起了尘土,围着剑魔的身体旋转着,形成一个超小型的龙卷风彻底将他吞噬在其中。
仅仅过了一会儿,风中两道光先后一闪而逝,龙卷风轰然瓦解,站在那里的剑魔身上笼罩了一层灰黑色的光晕,那是九窍开启之后的姿态没有错!
剑魔本还有些小得意,却看到霍云似乎并没有吃惊的样子,便道:“你好像对此并不吃惊。”
霍云表情肃然道:“你果然也踏入了这个领域,你之前能够看出我已经开启了九窍,如果你的实力还在八窍那就说不通,唯一的解释就是,你也开启了九窍,刚才只是不确定而已。”
“是啊,”剑魔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还真的能够走到这一步,只要拥有这传说中的力量,那么想要击败谁都不再是不可能的。”
霍云上前半步,紧紧盯着剑魔,道:“那你可知道,使用这力量的代价?”
“当然的,”剑魔面不改色,“可那又怎么样?这条生命迟早是要走到尽头的,我不愿意到了那一天心中还留有遗憾,我情愿用这本来就苦短的生命去书写下足以流传后世的名,这就是我一生所求!”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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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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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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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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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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