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皇朝风云之弘云录>第一千七百七十六章 大戏:第三幕(下)
  叮、叮、叮……血红色的剑光总是转瞬即逝,萧长风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无法捕捉陆云嫣的出招,她每一次的出手萧长风的眼前总是只有一道血光,他只能凭借其他的感官去探知然后做出防御。

  他很清楚,这并不是什么障眼法,而是那种武功在发动的时候产生的威力,没错,他想起来了,这招数、这情形唤醒了他脑海中较为久远的记忆,难怪他总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当初的那个人使用的也是相同的招数!

  唰!又一道血光闪过,萧长风感觉到自己右臂一凉,匆匆往那里扫了一眼,陆云嫣的剑从那里擦过划伤了他的皮肤。

  铛!萧长风立即挥剑将陆云嫣的剑荡开,随即便向后连退几步,眼前的情形真是一模一样,在无法用眼睛的情况下,就凭其他感官想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必须集中全部注意力,这样对人的精神会构成极大的负担,没有人可以在长时间内保持精神高度集中,而只要有一点松懈,那就有机可乘。

  不过,尽管萧长风带伤后撤,陆云嫣却也没有追上去,当萧长风站稳脚跟之后才做好了准备进攻的架势。

  萧长风喘了几口气,先看了右臂的伤口一眼,又转向正面,眼神从陆云嫣沾了血的剑开始到她的面庞,再慢慢往上,直到半空——遥远的天际挂着一轮明月,不,它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血色染红了。

  “血月……邪月……”萧长风低低的声音响起。邪月剑同十大邪剑一样皆是出自拜剑山庄,据传拜剑山庄前代庄主在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一块稀世原料,拜剑山庄每一代庄主皆痴迷于铸剑,这位庄主既得贵重的原材自然立刻就开炉炼剑。

  经过一番错综复杂的工序之后,一柄稀世宝剑终于问世,此剑铸成之时正是深夜,月色正好,明亮的月光透过气窗照射进昏暗的铸剑房中,那庄主正手捧着这一得意之作,在月光下观赏着。

  突然,一道血色在剑身上流过,窗外的月光一下子就变得血红,那庄主抬头一看,原来是外面的月亮变成了血月,这时候他感觉到这柄剑上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邪气,更有甚者,庄主仅存的邪剑们竟仿佛感应到了什么一样发出了异响。因此,他当即决定将这柄耗费了无数心血的作品封存起来,不再让它见天日。

  但是那天晚上之后,拜剑山庄又多了一柄邪剑的消息竟然不胫而走,一时间有众多想得一柄邪剑傍身的魔道人士或白日来抢、或夜里来偷,只是他们谁也没有得手,倒是十大邪剑剩余的几柄先后被人盗走,想是那些人决定退而求其次,就算得不到邪月,得十大邪剑之一也是好的。

  可是直到十几年前,一个人趁夜闯上拜剑山庄,竟轻易的将这柄很多人朝思暮想的邪剑收入囊中,于是便有一个很玄乎的说法出现:“邪月是一柄会挑选主人的剑,并非是任何人都能够成为它的主人。”

  尽管之后有不少人明察暗访,有关于邪月剑的消息却越来越少,直到不久之后彻底消失匿迹。而当它再次出现,是在数年前,关于邪月剑重新出现的消息开始在江湖上流传,只是其大多断断续续、真假难辨,人们也多少对其失去了兴趣,果然很快,这些消息就慢慢消失了。

  江湖人几乎公认,邪月剑已经下落不明,可萧长风却不那么觉得,因为在十年前,他曾经跟那个抢走邪月剑的人进行了一场比试,只有他清楚的知道,那个人还好好的活在世上,不过他的行踪过于飘忽,不是想找就可以找到的。

  萧长风盯着陆云嫣,咬牙道:“你果然是莫知行的徒弟,当年那个跟在他身边的小女孩儿就是你。”

  陆云嫣保持着动作,目光闪动,道:“是啊,不过我没想到,你们当年只是匆匆对望了一眼,你竟然还能记得我,是因为那次惨败太过记忆深刻了么?”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陆云嫣却偏偏让萧长风下不来台,但她其实说的没错,那确实让他记忆深刻,十年过去了,他也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二十多年前,江湖魔道在天魔教主独孤逍遥的领导下日益壮大,谁都知道,独孤逍遥帐下有四大高手,号称四大尊者,他们个个武艺高强,对独孤逍遥和天魔教忠诚无比,是独孤逍遥成就霸业的关键帮手。

  四人中以年龄作为排行,莫知行便是其中之一,他的排行虽然最末,武功却是最高,他的剑术无双,自出道以来让不知多少正道英豪丧生剑下,而他的佩剑也是十大邪剑之一,名为玄暮,因此他得称号为“玄暮尊者”。

  在天魔教几乎一统魔道的时代,莫知行作为天魔教中武功仅次于独孤逍遥者,对正道各派形成了强大的威吓,而他另外一个众所周知的身份,就是独孤逍遥的养子,这更加成为了各大正派敌视他的理由。

  在独孤逍遥死后,莫知行本有资格继承天魔教主之位,但他拒绝并从此失踪了,这成为了让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或许只有陆云嫣知道其中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莫知行心里根本不在意什么天魔教主、什么正道魔道,他只在乎他的养父,因为独孤逍遥在,所以他在,独孤逍遥想做的一切事情,他都会去竭力完成。

  而现在独孤逍遥不在了,一切对莫知行来说就没有意义,所以他走了,不再回天魔教。

  在那段时间里,莫知行曾经漫无目的的走到哪儿是哪儿,也正是因为这样,陆云嫣才得以与他相遇。

  陆云嫣的父亲是朝廷的大都督,母亲则出身书信门第、温婉柔善,在她之上还有三个兄长,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她自幼就很受宠爱,本来她应该是一个官宦人家的小姐,每天过着平凡的日子。可是她五岁的时候,她生命里的一切都破碎了。

  事情的起因,是她的父亲设计抓捕了一个江湖上杀手集团的首领,名叫庄沙,此人本是亡命之徒,性情狡猾残忍,他纠集了一批无恶不作之辈组成了一个杀手组织,只要给钱他们什么任务都接,很快就引起了朝廷的注意。

  陆父将之捕获之后关入死牢,准备处以斩刑,不料当夜,庄沙竟引来同伙,劫狱将他救了出去,还趁夜击破了陆家大门,血洗了陆家。

  那一天晚上,陆家血流成河,不仅是陆云嫣的父母和兄长,就连家里的仆役丫鬟都没有被放过。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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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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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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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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