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沈策点头道:“尽管神族的力量已经大为弱化,可地界三族想要灭亡他们还是很难的,那场大战打得很惨烈。最后两军决战于不周山,神族兵败之际,伏羲逃回神殿,用上他所有的神力将蕴含了无穷奥妙的天书与山河社稷图封印入盘古石中。”
“原本是打算将盘古石传送到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可关键时刻,一个人类却闯了进来,那时伏羲已神力告竭,不是那个人类的对手,盘古石被夺走,他也身首异处。神族灭亡之后,不周山神殿也烟消云散,神树本来应该都毁掉了。”
“应该?”霍云察觉到他话中有话,“你是说,神树还留有一根树枝?然后就是那棵树么?”
沈策微一点头,答道:“是的,不周山神殿消失,神树化作一团天火落向地面,但中途却出现了意外,一根树枝脱离而出,落向了人世间的某处。”
“檀州!”霍云脱口而出。
“神树的主干和其他枝条都已被烧毁,只有这根树枝保留了下来,而且它还被人捡到,当做神树一样供了起来,在人间一天天的茁壮的成长!”
“为什么?!”霍云不明白,“它不是已经枯朽了么?为什么还会长大?”
“我问你,”沈策看着霍云,道:“你看到那棵树的时候就没发现它很奇怪么?明明是初夏,正是树木枝繁叶茂的时候,可它呢?”
听他这么一说,霍云想起来了,当时看到那棵树的时候确实感觉到很不妥,其他的树都是生机盎然,只有它死气沉沉。
“死气沉沉……”沈策慢悠悠道:“这个词用在它身上是再合适不过的,其实连神族也误解了一件事,神树枯朽了是不假,但也不能说明它就是死了,正相反,它还活着,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活。”
霍云想起了那些人死后的沙化,脑中若有所思,轻轻开口:“相反?他们同样是不老不死,可是……”
“他们其实已经死了,”沈策扬起头再次打断霍云,“他们只是看起来不老不死,神族不老不死,是容颜亮丽、力量强大,而他们不老不死却是丑陋、弱小,如同朽木般存在于这世上,那棵树被砍倒,他们的不老不死立刻消失,还化作了一堆砂砾,这就是他们不老不死的真面目。”
“可他们为什么自称神族?”霍云又想起一个疑问。
“呵!”沈策冷笑一声,“那只是一个谎言,一个……他们自己编造的谎言。他们是在神族统治时代下的,心中对神族的存在没有过怀疑,那虽然只是一根枝条,可它却蕴藏着诱人的力量,尤其是蛊惑那些心志不坚的人类。”
“它是有生命的?”话一出口,霍云觉得好像自己问了句废话。
“它当然有生命,”沈策笑道:“它利用这些人类心中对神族的坚信,慢慢的侵蚀他们的内心,让他们相信自己也是神族,以达到让它自己存活下来的目的。”
“虽然很难相信,”霍云皱起了眉头,“可是……潜进他人的内心,利用他们的想法和知识,编造出一个谎言,还让他们深信不疑……这是什么力量啊?”
从神界的生命之树到人间的死亡之树,其中有太多的相似之处却又是完全相反的,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是一个莫大的谎言,可在坚信它的人看来,却是这个世上最真实的,究竟谁在说谎,谁又手握真相,真的那么容易分清楚么?还是说,只要自己相信的那就是真的?
这就像是一个人的善恶两副脸孔,用它们去做同一件事情,得到的结果可能就是相悖的。
“原来……是这样。”霍云已有了相信的趋势。
“相信这些你已经了解了,”沈策面带笑容,“那就让我们回归刚才的话题,由于神树已经发生了逆转,凤凰自然没有办法再依靠它重生,可它毕竟是多次历劫重生过的,生命力极其顽强,正如同一个落水的人总会挣扎求生,它自然也有求生的**。”
“后来,它发现在大地上也有可以供它重生的生命之力。”
霍云的身体微微前倾,“你是说……”
“不错,”沈策抬起双手,“就是这个大自然!高高在上的众神,他们从未真正踏足过这片大地,自恃不老不死的他们也未曾感受生命的可贵,又怎么会知道这片大地有着他们无法理解的灵性。它用独特的方式养育着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生命,粮食、清水、房屋、兵器……这些都是因为有这片大地的存在而存在着。”
“然而众神,他们却一次又一次的将大地弄得千疮百孔,那不仅仅是一场战争,还是大地和它所有的生灵们集体发出的怒吼!”
“就是这怒吼颠覆了神界、结束了众神的时代……”霍云垂头低语。
沈策停顿了一下,接着道:“那只凤凰通过吸收大地能量让自己恢复形体,跟神树不一样,大地能量是分享给每一个生命的,而它的生命太过微弱,甚至连一棵麦苗都争不过,只能一点一点的吸收,想要恢复形体要过很长的时间。”
“那几百年前……”霍云想起在池州听到的那个关于金凤的故事。
“你问那个啊,”沈策笑笑,“没错,它们就是同一只,至于为什么是金凤,那是因为那时候是太阳光直射下来,它身上又都是火焰这才被看成了是金色。那时候它的形体已经完全成形了,它其实一直都在池州地下吸收大地能量。”
“后来它也不是消失了,只是因为它的存在已经跟大地能量绑在一起,变成了一只地界生物,既然是地界生物,那就必须有地界生物非遵循不可的道理,那就是随着时间老去、死去。”
“它死了?”霍云问。
“是,”沈策先是点头,继而摇头,“也不是。准确的来说,它的身体的确是死了,但它的灵魂依然存在,当它再度成形的时候已经意识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它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进入了漫长的休眠,就是为了将所有的能量凝聚在神魂中,以确保可以存在更长的时间。”
“所以,它成功了?”霍云明知故问。
“对,它成功了,”沈策答道:“当它的身体随着时间腐坏之后,它的神魂就离开了身体。”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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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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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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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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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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