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地么?”霍云托着下巴,放在地图上目光闪动,“徐朗将主力集结于北庭腹地,这是在握紧拳头啊!”
“是啊,”轩辕纪也深有同感,“只有积蓄力量的拳头打出去才更有威力,根据哨骑探报,铁勒与草原部落联军已经压到了边境线上,正在向纵深进击,他们是一路洗劫,要不是百姓们早已闻讯撤离,恐怕真的要血流成河了。”
“呵!”霍云冷笑一声,“这大战还没开始他们就做起了这种事,军事素养还真是差劲!他们是不知道这么做会带来什么,真的等到北庭军反攻的时候,他们跑的速度只怕比来的时候还要更快!”
“嗯,”轩辕纪点点头,“不过,未雨绸缪,战事想要进行下去,还需要决定后援力量,现在朝中还没有正式决定下来,我想问问你是怎么想的?”
霍云看了轩辕纪一眼,笑道:“恐怕不是你想知道,而是陛下想知道吧?”
“呵呵!”轩辕纪朗声一笑,道:“无论是我们谁想知道,不都一样么?就算我不提,你就不会说么?我知道你肯定有想法,还是快说吧!”
这话霍云倒是没有否认,自从战事刚起他就在思考这个问题了,他扫视了地图一眼,道:“那我们该从哪里开始呢?南诏吧,你觉得呢?”
“南诏么?”轩辕纪皱了皱眉,“在四境之敌中,南诏兵力最弱,以安南都护府的兵力,只靠防守都能把他们耗死,好像是最不用派援兵的!”
“这你就错了,”霍云轻笑摇头,“以兵力而言,南诏确实是目前最弱的,可却是现在唯一一个大夏新增的对手,跟其他的不一样,它可从来没有跟大夏交过手,对付这样的敌人,不能单以兵力论之。”
“你可听说过初生牛犊不怕虎?越是不知者越无畏,正因为我们从来没有交过手,南诏恰恰是这些敌人中最强大的一个,因为其他的过去已经无数次败在我们的手中,这次一看到情势不利他们还能坚持下去么?”
轩辕纪想了想,还真是这个道理,“那你的意思是……”
霍云抬起手示意他不要打断,继续道:“我还没说完,十万对十五万,你只看到这兵力上的差距,却没有意识到安南都护府现在在哪里作战?那是在新近收服的楚地,你之前也在楚地待了一段时间,那里的抵抗势力有多活跃你是知道的,你觉得南诏大兵压境,那些家伙会无动于衷么?”
地点的不同,轩辕纪倒是忽略了这一点,就像霍云所说,一些南楚的死忠分子一直在暗中活动着,现在的平静是因为安南都护府大力镇压的缘故,一旦这些士兵被调去抵抗南诏大军,那那些抵抗分子只怕又会出来兴风作浪,到时南方的局势不仅不会好,还有恶化的可能,他想得太简单了。
“所以,”霍云严肃道:“南方是最需要增派援兵的地方,援兵的人选我已经想好了,就派右天成军过去,这样安南都护府只需要增派部分兵力便可,而且我想灭楚之战,南宫冕恐怕还没有尽兴,陛下可以告诉他,要他尽可能全歼南诏军,如果可能,最好把蒙山也一起拿下来。”
“南宫冕么?”轩辕纪有些吃惊,其实这个人选他不是没有想过,要增派援兵的话,就近调兵当然是最好的选择,支援安南,参与灭楚的左金天军和右天成军是首先考虑的,不过在轩辕纪看来,性情更加稳重的上官棠才是最佳人选。
“怎么?你对南宫冕有意见?”霍云望了轩辕纪一眼,大概猜出了他的担心,便微笑道:“放心,南宫冕是有些少年意气,可在这种大事上他从来不犯糊涂,而且我故意说让他尽可能,他必定会竭尽全力做到最好,就让我们相信他吧!”
既然霍云这么有信心,轩辕纪就没有再说什么,然后问道:“那接下来呢?应该是哪里?”
霍云低下头看了看,抬起手指向东境:“这里。安东都护府的兵力只多于安南,虽说杨宁那只狼崽子的威名向来把东境人吓得不轻,但渤海和靺鞨也并非高句丽、乌桓之流,这里可以派右耀武军和左奉辰卫去。”
“这两支加起来一共是十七万,加上安东的十三万,也刚好是三十万,呵呵!”轩辕纪颇觉有趣的笑了笑。
“然后就是安西了,”霍云把目光转向西境,“依我看,这里就交给右领军卫如何?”
轩辕纪思量了一下,点点头:“好。那北境呢?”
霍云望向北方,慢悠悠道:“北境距离内地较远,中央禁军鞭长莫及,那不如就交给北庭身后长城军团如何?”
“调长城军团?”轩辕纪倒是没有想过,他望着地图上那条将平原与草原分割开来的城墙线,道:“长城上的每一个关口都很重要,长城军团逢关必守,万一有敌军绕过北庭军主力,直捣背后的长城,该如何?”
“我又没说把他们全都派出去,”霍云道:“长城军团六十万,这次只要出五万劲卒便可,况且,朝内现在已经没有勾通外敌的内奸存在,他们不会知道这件事,再说,我们在洛京都可以想到的事,前线的徐朗他们就想不到么?放心,绝对不会有问题的!”
轩辕纪长出了一口气,道:“好吧,这些话我会向陛下转达的,先走了!”说完,就把地图收了起来,向霍云告辞了。
看到轩辕纪在门边消失,霍云的目光又看向了天际,一片墨黑的阵云正在向洛京压来,看来是又一场狂风骤雨要来了……
轩辕纪自皋园离开后立即进了宫,将霍云所言全部告诉了皇帝,皇帝略微思忖之后当即决定尽数采纳这些建议,并下诏给兵部,将这几条调兵诏令火速送出。
不过,调兵诏令才送出不过三天时间,第一条捷报便传进了洛京,但出人意料的并非是来自主动迎战的北境,而是西境,来自安西都护府。
“安西捷报!”太阳才刚刚升起,一匹快马旋风般冲进了洛京城门,一路兴奋高呼:“安西军大败高昌、吐谷浑联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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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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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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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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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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