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嗒、啪嗒……”一匹白马慢悠悠的走了过来,进入了士兵们的视线,它从一列又一列的士兵面前走过,马上的人一言不发,目视前方,地上的士兵也是沉默着,现在这里的沉默再次与前方高昂的喊杀声形成了鲜明对比。
看似严肃站立、目不转睛的士兵们却有意无意的抬头去仰望马上的人,这是他们的将军,安南都护府乃至整个夏朝南方军队历史上的第一位骑军主将,这是夏朝军事历史上注定将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令士兵们能够如此注视这位主将的原因,还远不止上面的那个理由,说起来这位主将当真是一个十分特别的人,她从一个小小士兵做起,积累战功成为安南军的前军副将,在一般士兵当中自然是出类拔萃,但是林湛手下的几员大将无不比她资历深、战功多,要成为一军主将,理当从这几位大将中挑选。
然而,林湛在选择骑军主将时,却选择了她,很多人都对这个决定感到了费解,尤其是那些即将成为骑兵一员的士兵们,更是对这样的决定深感不满,乃至于在她第一天出现的时候就想尽了办法要让她知道厉害。
不料,林湛选择的这位骑军主将,看着弱不禁风,但身手着实强悍,而且甚有头脑,很快就把这些桀骜不驯的骑兵治得服服帖帖,渐渐他们开始服从于管理,认真的执行训练任务。
所以现在,很多士兵还对她的雷霆手段心有余悸,害怕的同时更多的是欣赏和认同,骑兵部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凝聚和取得很大的进展跟她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除此以外,这位主将还有另外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那就是她是一个女人,她不仅是有史以来夏朝南方军队中第一支大规模骑兵部队的主将,还是第一位女主将,这两项记录都是注定要载入史册的!
这便是高晨,夏朝安南都护府骑军主将,是一个生来就长着一双蓝色眼睛的女人!
士兵们现在虽然服从于高晨,但他们并不知道高晨的事情,她跟大多数士兵一样,都是安南本地人,而且出生在汉州,而她的父亲实际上就是这支骑兵部队最早的发起人之一,她父亲曾经在北方当过兵,非常熟悉骑兵战术,也重视骑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回到南方之后他便也开始致力于建立一支南方自己的骑兵部队,以增强军队的战斗力。
高父的提案马上便得到了当时的安南大都护的认同,两人随即便开始了筹建骑兵前的早期准备工作。
在这些日子中,高晨便出生了,当时高父是安南都护府的后军主将,高家在汉州也算不得名门望族,只是普通的军人家庭,这样的家庭在汉州不知道有多少个,一个女儿的出生再平常不过。
然而,高晨的出生却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一次小小的骚动,因为她的父母惊异的发现,他们的女儿一出生,双目竟然是奇异的淡蓝色!
这一幕使得他们自己都感觉毛骨悚然,他们害怕女儿有什么不妥,也害怕外人看到了会说些难听的话,高家父母虽然是平常人家,却从来不迷信,更不会以为他们的女儿会是什么妖魔,天生异瞳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但发生在他们的身上是他们绝对想不到的。
正当他们一家人为此感到惶惶之时,家中却突然来了一位相士,他声称算到这家诞生了一个天生异瞳的女婴,特地前来,又说不管他说了什么都是不收取一分钱的,这才让半信半疑的高家父母将高晨抱了出来。
在仔细端详了襁褓中的高晨片刻之后,那相士道:“此女天生异瞳,乃品格贵重之相,若能悉心培养,他日定成大器,若因其异瞳而深锁闺阁,必将误其一生!”
相士走后,高家父母商量了一阵,还是认为相士之言不太可靠,所以就没有听那相士的话,因为害怕高晨异瞳引来诸多麻烦而自她出生之后从不示于人前,她长到七岁也从未踏出过家门一步,高家父母越想要隐藏,邻里的议论声却越是层出不穷。
说来也奇怪,高晨在宅子中待了七年,从未出去过,平时与她说话的除了父母便是那个被请来教她读书习字的私塾先生,可她却对外面的事情无师自通般熟悉,小小的年纪说出的道理却是一套一套的,连私塾先生有时都能被她说倒。
后来,那先生对高家父母道:“令千金天资奇绝,在下生平罕见,如此奇才,不该封于深闺、埋没才能,该当使其接受深造、大展才华才是!”
高家父母对这先生做出的评价惊讶不已,想起那相士所说的话竟是如此相似,他们内心大动,商议了一段时间之后,高父决定试着将高晨带出门,而她一出现,邻里的议论声顷刻间便烟消云散,他们的目光渐渐集中在了高晨的异瞳上。
正如高父之前所担心的,邻居们对于高晨的天生异瞳果然有些风言风语,甚至有些害怕,高父正因此感到头疼,不想小小的高晨竟开口了,而且一开口便语惊四座,用自己出色的口才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再加上入情入理的用词征服了所有人,他们从一开始的讶异、害怕变成了后来的钦佩,并说,高晨的天生异瞳却原来是她如此特殊的天赋!
看到近邻们的啧啧称奇,高父由衷的为高晨感到高兴,看来那相士所言不是虚的!
自此之后,高家父母不再为高晨的天生异瞳感到心烦,开始过起了普通家庭的生活,慢慢的,高父发现高晨的天赋不止在于她的头脑。
高晨长到十岁,聪明伶俐远近闻名,有一次高父将这个他引以为傲的女儿带去了军营,本来是想带她去玩儿玩儿的,没想到高晨在骑马射箭上也相当有天分,高父只是带她骑了几圈,她便央求着也给她一匹马,高父经不住她恳求,便叫人牵来了一匹身材相对矮小的马。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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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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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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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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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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