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陛下,”霍云笑眯眯的,“左宁边军多数是步卒,行动缓慢,每日所需粮草皆要从后方运来,一旦后勤出问题,军心则乱。但精骑不同,骑兵行动迅速,据我估计,每位骑兵只需要带三天粮草,速杀速决,粮草并不需要后方补给。”
“况且,此行动是杀戮敢于反抗的山戎人,将他们的老弱妇孺驱赶向草原,并非是要将他们完全歼灭,所需耗费的时日很短,就算那些人想在后勤上搞些花样,对精骑来说也不起作用。”霍云对这个计策很有信心。
“可若是选出的精骑当中出现叛徒呢?而且精骑出战,左宁边军必然会有所动静,如果当中有他们的人,他们也会得知这次行动,更会与那些草原部落相通,结果会怎么样呢?”皇帝还是甚有疑虑。
霍云从容答道:“自然,如果左宁边军中有他们的耳目,那么这次行动必然无法逃过他们的眼睛,不过陛下可以下一道密旨给北冥雷,命他亲自带队,精骑作战疾来疾走,行踪飘忽不定,除非耳目随身带着一只鸽子,否则无法确定军队的行踪,但那样的话,等他们行动起来,精骑已经完成了作战任务。”
“陛下可以提醒北冥雷,以他驾驭军队的手段,如果他的军中有耳目,在得陛下提醒之后,他自然会更加小心,不知陛下觉得如何?”
“嗯!”皇帝听明白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虽然有些危险,但值得一试!好,朕这便下旨!”
“陛下圣明!”霍云拱手,嘴角划过一丝得意的微笑……
从宫城里出来,霍云本来想直接回皋园的,他们还不知道他今天回来,而且离开这一个月,皋园是什么样的情形他也不知道,便想赶紧回去看看那里是否安好。可当他抬脚要走的时候,脑中却闪过一道光亮,接着他便决定先不回皋园,还是去另外一个地方。
作为洛京最热闹的地段,西市街向来是人流如潮,因为洛京的青楼都集中在这里,所以西市街亦有青楼街的别称,所以到了晚上,这里的人流会更多。
霍云虽然不是一个正人君子,但是迄今为止出入青楼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还都是为了某些特别的目的而来,从来没有接触过青楼女子,他身边的如轩辕纪、雷枭他们也很少有这种经历,不过上一次听了秦逸的故事,他觉得秦逸应该很有经验,但是他现在正在跟慕天依发展关系,应该不会到这里来。
踏足这里,霍云当然不是冲着青楼来的,他要找的是这条街上除了各种楼以外的另一座建筑,在来这里之前他已经问过了一些人,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地方居然在民间很有名,而他在洛京多年,居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真是奇哉怪也!
碧月阁,夏睿宗时走南闯北的大商人柳闻宗所建立的特殊建筑,多年来它的特殊性早已深深的烙印在洛京甚至整个大夏百姓的心中。霍云也向那些熟悉碧月阁的人大致了解了一些事情,在知道这些之前他还将这里看成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酒楼什么的,知道实情之后却原来是一个风雅之地。
说实话,霍云文化程度不高,对这种名家名士汇聚的场所有种说不出的不自在感,他对学术不感兴趣,也没有什么艺术细胞,也就是一个识些字、懂些知识的普通人,跟这些精明之士格格不入。
但那又怎么样?霍云虽然不太喜欢这种地方,但他又不是来跟那些人讨论艺术文章什么的,他是来找人的,别去管那些人不就行了!
碧月阁的名声在民间很是响亮,几乎每一个西市街上的行人都知道怎么走,所以霍云找起来可谓毫不费力,可越是这样,他就越觉得奇怪,既然这地方这么有名,那他怎么可能没有听说过呢?就算他对这种地方不感冒,可既然连一个普通百姓都知道,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他身边可不乏徐阶、徐映雪这样的此中翘楚,他们应该知道这个地方啊,怎么也没听他们提起过?难不成真的是他孤陋寡闻了?
说起碧月阁这个名字,霍云原本以为这会是一个以翠色为主的地方,可是当他真的找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个名字中的“碧”并没有别的意思,从外面看这是一处普通的院落,院中有三座相邻的三层楼房,房子主体还是以白色墙面为主,看起来跟外面的民居没什么不同,跟一般的官员府邸比起来还要小上不少,但是人来人往的倒是不少,除了书生打扮的人以外,还有带着兵器的,在外面暂时只能看到那么多。
霍云跟着前面三个士子打扮的人一起走进了上方挂着刻有“碧月阁”三个字牌匾的大门,这大门造得也是朴实无华,给人一种厚实的感觉,大门两边各站着身着墨色布衣的小厮一名,神态十分庄重,真不像是一般的小厮。
当走进大门,来到里面的时候,对其中的场景也是一目了然了,他这才发现这里从外面看跟来到里面看完全是不一样的,从外面看,这只是一处中等的院落,可是走进来却发现这处院落其实占地面积很大,他去过皇宫、去过多位重臣的府邸,发现这里几乎可以跟朝廷一品大员的府邸相媲美。
现在明明是冬天,可这处院子中所栽种的树木却没有因这苦寒而枯黄,依然苍翠。
之前在外面看的时候,那三座楼房底下一层都被大门和围墙挡住了,现在看却发现这三座楼的一层却比上面两层的面积加起来都大,堪比一座大府邸的正堂,果然是外表朴素,内有乾坤啊!
霍云今天是当真见识到了,难怪此处能名扬洛京,连个平头百姓都知之甚深,看来果然是真材实料啊!
更让霍云觉得惊奇的是,当他走进这里的时候,迎面会吹来一股清风,冬日的风本来应该凛冽如刀,可这股风吹上来,却让人觉得神清气爽,很是舒服。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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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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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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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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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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