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秦逸笑着抬起头,环视四周这一张张肃穆的脸孔,笑道:“你们怎么了?我没事儿,这都过了好几年了,该难过的早就已经过去了,我又不可能一辈子深陷在这件事情里面!今天是我要说的,不关你们的事!”
然后他又笑着看向姜昭和徐慎,那两人正因为引起他的伤心事而觉得自责,秦逸便道:“还有你们两个,姜昭、徐慎,这件事又不是你们的错,该为此事负责的人是我,”接着他又举起手指:“还有那个在陈州的人,刚才徐慎说得对,你们都已经讲述过自己的故事了,无论是好是坏,你们都说出来了,这很好。”
“当时我在听的时候,真的很佩服你们,你们能将过去那些伤心的、难过的和幸福的事全都说出来,当着我们那么多人的面!可想想我自己,我却没有把事情都说出来,因为我没有那个勇气再面对一次,就这一点上来说,你们要比我更勇敢!”
“说起伤心的往事,谁没有?你们不也一样么?在说自己往事的时候,明明心里在滴血,但你们还是说了,脸上依然强颜欢笑,我们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分别,所以你们不用为这件事而难过!”
“好了,说实话,这个故事我在心里放了很多年,无论是谁我都没有说过,因为我不敢,我不敢再一次面对,可是你们,就是你们让我看到了,我的行为有多么的懦弱,因为害怕受伤而不敢面对,我不想再那样,所以今天我就将这个故事,一字不漏的全都说出来,你们想听么?”
众人相互看了看,却都不说话,直到最后由霍云发话了,他看着秦逸,轻声道:“只要你肯说,我们就听!”
秦逸出身的陈州秦家,祖上也曾是官宦世家,出过不少朝廷大员,直到后来才开始弃官从商,经过秦家几代人的努力,秦家的生意蒸蒸日上,只要在陈州提起秦家的名字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秦家子弟虽早已弃文从商,但始终以书香世家自居,身为秦家子弟自小便要接受高等教育,学习不为考试,而是为了增加自身的修养,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虽然秦家没有治国平天下的宏伟愿望,但管理一个大家族也是需要知识和手段的。
只是,当秦家传到这一代家主秦翰卓时出现了一点差错,秦翰卓膝下只有两个儿子,长子便是秦逸,与许多的家长一样,秦逸作为秦家长子一出生,从懂事的年纪一开始便受到了父母的悉心培育,秦翰卓一心希望秦逸能像他一样成为一个合格的商人,继承秦家的家业。
而秦逸也是没有让父母失望,他自小就十分聪明,口齿伶俐,学什么都快,被人称赞为神童,让秦家父母感觉十分良好。可随着秦逸的年龄增长,就越来越不听父母的话了,他生性好动,父母每每让他安安静静坐下来读会儿书他都不肯,秦翰卓一次气急了,便说他:“人不努力,就算是有再好的天赋也是浪费!”
秦翰卓哪里知道,秦逸并非不肯努力,可他热爱自由,不喜被束缚,根本无意学习经商,他更喜欢结交朋友,畅游天下。而且他好武,又喜欢骑射之术,他私塾的先生曾对他父亲道:“贵公子铁骨铮铮,若放军旅之中,则必能成就一番功业!”
可秦翰卓却认为,秦逸这一生除了安心学习做生意,继承秦家家业以外没有其他的路可走,这件事后来被秦逸知道了,父子俩的嫌隙也因此而生,而令他们父子最后决裂的则是另一件事。
一日,秦逸在一个朋友的邀请下,去了陈州最有名的一家风月场所——醉凤楼,就是在那里秦逸遇到了曾经被他视作此生最爱的女人,她名叫彩蝶,是一个无名无姓的孤女,她那时的名字是醉凤楼的老鸨给她取的。
在秦逸的记忆之中,这位彩蝶姑娘虽人在风尘、身不由己,但洁身自好、生性纯善,只因她尚在襁褓中时便被人放在了醉凤楼门口,也不知道她的父母是谁,竟能狠心的将自己的女儿放在一家青楼的门口,这等于是送羊入虎口。
那老鸨也是看在彩蝶长得貌美,这才将她收养下来,果然,彩蝶随着年龄的增长,出落的越发美貌,未几便压下了醉凤楼里其他的姑娘,老鸨想拿她多做文章,所以宣称她是卖艺不卖身,所以从来没有让她陪过客人,实际上是在待价而沽。
至于她的艺,老鸨早就替她想好了,便是跳舞,从彩蝶四岁开始,老鸨便找人专门传授她舞蹈,比起一般的传授,在青楼里可就不一样了,不想学或者学不好都要挨打,而且还要把她关到小黑屋里去,饿她两天,可即便是从小受到这样的待遇,彩蝶亦能保持她善良的天性,实在难得。
经过多年的勤修苦练,彩蝶自十四岁那年出道,仅仅过了两年,她的舞技便已经名满陈州,甚至周围的几个州县也有人听闻她的舞技而前来一睹她的风采,而那位朋友邀请秦逸前去的理由,便是为了欣赏彩蝶的舞蹈,直到现在,秦逸也可以说,那是他从小到大所看到过的最美丽的舞蹈,彩蝶彩蝶,人如其名,她的舞姿便如美丽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一舞跳完,全场一片寂静,所有人都还沉浸在那舞技之中,难以自拔!
或许是天意,或许只是一个巧合,就在这一天,一个外地富商出钱三百两银子,买他跟彩蝶一夜春宵,老鸨也终于下定了决心,她已经用彩蝶帮她赚了不少银子,是时候让这些男人能一偿宿愿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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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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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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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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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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