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锦衣卫诏狱的江湖人,大多数都逃不过被斩首的下场,而且根本不需要安任何的罪名,他们的死亡也不会出现在任何的文书之上,就当这个人从来没有在这世上存在过,就算事后真有人注意,但他身为江湖人,行走江湖因为学艺不精而被人所杀,尸体被抛弃在不知哪个荒郊野岭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之前,处理韩臣俊一案时,锦衣卫抓获的那个二十个断手断脚的杀手,最后都被锦衣卫秘密的处决,尸体被丢到了城外的乱葬岗。这年头,就算是一个乞丐死了,还有属于他的坟墓,平头百姓死了,逢年过节还有人祭拜扫墓,可这些杀手根本没有人会来可怜他们,他们的死没有人会注意,不要说坟墓了,锦衣卫掩埋他们的时候都是挖一个大坑统一将他们埋在一个坑里,这种事他们早就做过不止一次了。
生时没有过过一天的安生日子,死了还要跟那么多人挤在一起,手上拿着剑,掌握着暴力,以为能决人生死,觉得很威风,平常一言不合便要动刀动枪,杀了人也当是家常便饭,然天有不测风云,杀人者很快也会被人所杀,杀人与被杀看着相反,其实只是一个轮回。
等将王玄应送到锦衣卫之后,霍云这一天的事情就算是全部做完了,解决了王玄应,秦用那边现在虽然还不知道,但他肯定会暴跳如雷,他只关心自己,所以秦玉洁回去之后不会引起他太大的重视,接下来就看明天了。
想到这里,霍云安心之余还是觉得可惜,他知道秦用带来的二十万两白银肯定已经被他抢回去了,那可是二十万两银子!霍云想想都心疼,但是为了明天的计划能更好的实施,该舍弃的还是要舍弃!
霍云只能忍痛不去想那些,然后抬脚返回皋园,但当他回到皋园的时候,早就等待在那里的翠柳快步走上来,交给了霍云一封信。
霍云将信打开之后,看了眼便让翠柳拿来了一根点起火的蜡烛,将信纸凑上去烧着之后扔在地上,站在那里看着信纸被烧成灰烬,然后对翠柳道:“这封信的事,不许跟任何人提起,包括裴钰他们,知道了么?”
既然霍云都这样说了,翠柳哪里敢说一个不字,她点了点头,霍云便满意的朝里面走去,翠柳回头看着他的背影,心中不禁奇怪:到底是什么样的内容?让主人那么小心!
其实翠柳被霍云认真的样子给骗了,那封信其实是一张请柬,只是将内容写在了信纸上而已,送信人是一个让霍云无比熟悉的名字:薛起……
这天傍晚的时候,霍云让裴钰备马,给出的理由是:“晚上我要出去,晚饭不用做我的了!”按理说这也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毕竟霍云是个大忙人,整天进进出出的,皋园众人也都是知道的,可就在霍云让裴钰备马之前,他居然十分奇怪的揽镜自照,还特地修饰了一下边幅,这不符合他随心所欲的作风啊!
所以,不少下人猜测霍云晚上应该是要出去跟姑娘约会,否则他干吗特地这么做,这个说法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之后不久,霍云就出门了,他也不知道皋园里竟有人在议论他。
不过,这些人猜得倒是有些正确,霍云的确是要出去约会,不过不是跟姑娘,确切的说……是有姑娘,而且不止一个,更准确一点的说法,是两个字:赴宴。
那封信是出自薛起的手笔,也是他让人送过来的,大意就是,雷枭要走了,他们安排了一场饯别宴,薛起知道,最近霍云特别忙,所以给他送了封信,通知了这件事,意思就是来不来随便他。
薛起本是为霍云考虑,可霍云看到那封信之后明白了薛起的意思,心下竟还有些对薛起不满,给雷枭饯别,他作为龙骧军的领袖怎么会缺席呢?同时,他也不禁在心底感叹,看来三年的时光的确是可以改变很多事情的,他们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还是同袍情义深厚,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却变得莫名的生疏起来,每每想到这里,霍云也不禁摇头叹息。
自那日从雷枭家离开,到得知雷枭已经接获圣旨,他们便知道这件事已经没有回转的余地了,雷枭离开洛京已成定局,薛起和秦逸早已接受了这个现实,而一直不肯接受的姜昭也在西门雁的劝说之下勉强接受了,接下来便坐在一起想着是不是在雷枭走之前,他们兄弟再聚一次,虽然不想那么想,但今次一别,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再见了。
雷枭离开的日子就定在了十一月九日那天,也就是明日,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个日子定的实在太过仓促,但雷枭却说:“日子定得早晚也不过都是时间问题,晚走不如早走,也省的你们一想到我要走的事情而感到心塞了!”
他越这么说,薛起他们就越觉得心塞,从军营开始,一直到现在,他们四个人合称龙骧四将,被看作是一个整体,连他们自己都以为,从今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四个总能在一起,可现在其中一个人却要离开了,剩下的三个怎么能感觉自在?
只是,雷枭说的也没错,圣旨已下,他的主意也已经定了,无论什么时候走,这个结果都是改变不了的,又何必在时间上过多的计较呢?所以,薛起他们都只是说了两句,见没能让雷枭改变主意便也住口不言了,这次就连反对的最激烈的姜昭也没有再多说些什么,只是他提出,无论如何今天晚上他们也要一醉方休!
地点由薛起三人商量着办了,最后他们商定还是按照以往他们的相聚方式,定在明月楼三楼的那个房间,原本明月楼定包厢是需要提前五日预约的,可薛起他们是老主顾,又都是国公,所以明月楼的老板也不敢得罪,便答应了下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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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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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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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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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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