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僧侣们并没有固定的立足点,而是采用四处走动的方式,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冬腊月,僧侣们一直在前进的路上,每到一处地方都会大力宣扬佛法,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尤其是穷人,他们生活贫困,需要一种坚定的信仰作为支撑,而给人希望的佛教则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
很快的,随着信徒日益增加,寺庙也跟着出现了,作为这些游行僧侣的立足点,佛教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僧人并不强迫他们的信徒一定要剃发,这只凭他们个人的意愿。
君王们发现,依靠佛教的影响力可以更好的凝聚人心,有的君王在圣旨里大力赞扬佛教,有的君王则帮助佛教修建佛寺,还有的甚至自己投身于佛门之中。
直到如今,佛教已经成为了与儒教、道教并立的夏朝三大宗教,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夏朝民间的影响力正在逐渐超越儒教和道教,真正的成为夏朝的第一大宗教!
而位于洛京南门外的这座枯松寺并不算是宝刹,这里除了一座大殿以外,只有后院的一片平房,供僧侣们起居使用,而这里的僧众连同一个住持,也只有十来人,与少林寺那样的武林名门,还是相国寺那样的百年名刹相比都相去甚远。
一个僧人低着头在台阶下,扫着地上的落叶,可扫着扫着,扫把尖就突然碰到了一双黑色的靴子,那僧人抬起头,看到面前站着一个年纪不大的青年,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容,那僧人却注意到这个青年左手还握着一柄弯刀,刀柄闪着金光,不知是不是用黄金镶嵌的。
僧人看了一眼那柄刀之后,就转过了眼神,左手拿着扫把,右手单手作礼,身体微微一躬,问道:“请问这位施主,找小僧是有何事?”看到那人手里的刀,僧人的眼神却没有变化,十分镇定。
那年轻人也学着僧人单手做了个礼,然后答道:“请问这位小师傅,慧明大师可在寺中?我是来找他的!”
“回施主,师傅昨日去了叶家镇上主持法会,晚间才回来,现在应该还在休息,施主若有急事,小僧这便去告知师傅!”僧人口中的师傅,指的就是这间寺庙的住持,法号名叫“慧明”,也是附近比较有名的得道高僧。
“哦,那就麻烦小师傅进去通传一声了!”年轻人也十分有礼貌的又作了一个礼,便听那僧人道:“那施主在这里稍等,小僧这便进去!”然后,他便拿着扫把往里面走进去,年轻人按照他说的站在外面。
只是刚才他与那名僧人说话,其他的僧人却对此无动于衷,始终低头扫着落叶,似是与己无关一样,这让年轻人有些奇怪了。
过不了一会儿,那名僧人便回来了,他特地走到年轻人面前,伸手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同时道:“这位施主,师傅有请!”
这佛门果然清静无为,连他是什么人,到这里来有什么目的都不问,直接就把他往里面领,年轻人只能在心里不禁点了点头。
僧人领着年轻人走进大殿,一尊庞大的坐佛像便映入了眼帘,看着佛像的脸,年轻人也是心神一震,这庙虽然小,可却透着一股不可小视的恢弘气息,实在让人不禁称奇!
两人绕过佛像,年轻人便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一个白须老僧,想来这便是那位早有所耳闻的慧明大师了吧?年轻人打量了那老僧一眼,面部完全是上了年纪的样子,布满了皱纹,脸颊也有些干瘪,眉毛和胡须都已经白了,只是身材还保持比较好,只有肚子有些微微的突起,人老了发福也是免不了的。
那老僧一身淡黄色僧袍,不知为何身为住持却不披袈裟,其实他有所不知,这老僧虽是住持,可自觉参悟佛法的时间还短,那袈裟乃真正的得道高僧才能披上,以他现在的资历还远远不够,另外就是一件袈裟的制作价格也是不菲,老僧不愿意像其他一些高僧一样用红色金色来点缀自己,菩提非树,明镜无台,只要心中有佛,又何必在乎形式呢?
只是,老僧手中的一串念珠却是少不了的,这是他第一次入佛门那天,他的师傅给他的,他一直戴到今天。
见年轻人走上来,老僧便也是单手作礼:“阿弥陀佛!请问这位施主,找老衲所为何事?”
年轻人一边回礼,一边道:“是,大师,晚辈今日前来打扰大师,只为一事,敢问大师,九年前,前任中书令秦睿秦大人可是将一要紧之物交给了大师保管?”其实这个问题他根本不用问,之前他已经问的清清楚楚,面前的老僧跟秦睿是多年的好友,他会将东西交给他绝对错不了!
佛门高僧自然是不会说谎的,老僧点了点头,道:“是的,施主说的没错,老衲的老友的确是将一物放在老衲这里,只是不知施主询问此事所谓何意?”
年轻人也是点了点头,又朝老僧行了个礼,抬起头道:“那么,请大师将那东西交给我,此物事关一家之兴亡,还请大师成全!”
老僧不断拨动着手里的念珠,道:“非是老衲不愿意将此物交出,只是老友曾嘱咐老衲,只有他所指定的信物出现,老衲才能将东西交给持有那信物的人,老衲既然答应要妥善保管此物,那就不能打诳语,尤其是对死者,还请施主见谅!如果施主能拿出信物,老衲必将双手奉上!如果信物不在施主手中,那施主请回吧!”说着,便要让人送客。
年轻人当然知道会出现这种情况,立刻道:“大师且慢!我的确没有你所说的信物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佛向来普度众生,对身处危险之中的人大师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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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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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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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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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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