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中禁卫出身的裴钰,皱了皱眉,托着下巴道:“暗卫?难道是……”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但不敢确定,便抬头看了眼霍云,后者则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色,这才道:“紫霞戍?”
“什么?紫什么东西?”不太明白的石勇插嘴问道,狄光也同样疑惑的看着两人。
霍云和裴钰交换了个眼神,裴钰便道:“在皇宫中,御林军是护卫宫城安全的最重要的武装力量。而像我这样的禁卫,就是从御林军中挑选出来的。如果说,御林军的职责是保卫皇宫,那我们禁卫的职责就是直接保卫皇上。”
“但在皇宫中,除了御林军和禁卫两股武装力量之外,还有第三股武装力量,那就是紫霞戍。与都是由男子组成的御林军和禁卫不同,紫霞戍的成员全是女子。”
对石勇和裴钰来说,这是今天的第二颗重磅炸弹,一支全由女子组成的卫队,这是什么意思啊?
看着两人怀疑的眼神,裴钰叹了口气:“你们可别小看她们,虽然都是女子,但不同于你们见过的那些女人。紫霞戍的历史甚至比御林军还要久远,她们是由我朝第三任帝王,高祖陛下的文昭皇后轩辕若晓组建。”
“高祖一朝初期,屡遭羌人犯境,后高祖帝御驾亲征,而文昭皇后亦是巾帼不让须眉,跟随在高祖帝身侧,四处征战,正是高祖陛下与文昭皇后同心同德,方才率军击败羌人。还朝之后,文昭皇后把在军队中训练出来的女武士都带进了宫,悉心教习她们武艺,而后发展成了宫廷护卫队。”
“后来文昭皇后早逝,高祖为了纪念她,便将她所创立的这一卫队保留了下来,并进行了悉心培养。及至后来,庄祖陛下三女、成元公主李梦霞修改卫队服饰,将原来暗红色的队服改成了她个人喜欢的紫色,又取她名字中的‘霞’字,称紫霞戍。”
听到这里,石勇和狄光差不多明白了,不过裴钰并没有说完:“此外,成元公主也是位戎装公主,在紫霞戍诞生的第二年,西境即爆发了蛰族叛乱,庄祖帝任用了当时只有二十一岁的轩辕铆为武威大将军率军平定叛乱,成元公主也率紫霞戍随军出征,在对蛰族一役中立下了大功。在还朝之后的庆捷大会上,庄祖帝宣布紫霞戍正式编入宫廷护卫队,亦即是说,紫霞戍的存在已经被朝廷正式认可了,其成员也可享受朝廷命官的待遇。”
“而作为那一代紫霞戍的核心,成元公主功不可没,只是事后她拒绝了庄祖帝的赏赐,并封刀卸甲,辞去了紫霞戍总戍长之位,从此之后再也不过问军事了。”
“为什么?”石勇疑惑不解的问道,狄光也有同样的疑问。
裴钰笑了笑,解释道:“因为啊,她马上就要嫁人了,而且对象正是武威大将军轩辕铆。也是在那次庆捷大会上,轩辕铆当众向庄祖陛下求亲,求娶成元公主。听他这么说,狄光和石勇这才明白过来。
霍云一直都没有说话,其实他比裴钰多知道一些,并且更为详细,甚至可以说是一段皇室秘辛。
蛰族之乱爆发之初,朝廷曾数度派兵征讨,但都大败而归,朝中几乎是人心惶惶,文武们更是互相推卸责任。
眼看着叛乱愈演愈烈,朝廷上下却是毫无对策,而这个时候,庄祖皇帝却做出了一个让整个朝堂都大跌眼镜的举措,那就是封了当时只有二十一岁的轩辕铆为武威大将军。
夏朝官制并非一开始就是完全定型的,中间做出过好几次改变。而变动较大的就是高级武官,那时候,夏军中最高级别的军事长官分别为武威、镇远、羽林、抚平以及骠骑等五个大将军,称五大将军,而武威大将军则是五将之首,也是朝廷武官之首。
突然封一个身无寸尺之功的毛头小子为武威大将军,对于夏庄祖为什么会做出这个举动,其内情实在很耐人寻味。
很多人不清楚内情,便认为是庄祖慧眼识人。可霍云却知道,真正慧眼识人的并不是庄祖,而是他的女儿,成元公主李梦霞。
轩辕铆本是轩辕家庶出之子,无论是从小接受的教育还是受家族的重视程度,他都远远不及那些嫡出的孩子们。
但是,他有一样与众不同,那就是他的母亲是紫霞戍出身,尽管他母亲那时候还没有紫霞戍这个名字,但出身宫廷这一点却错不了,这也为他将来的道路奠定了基础。
他六岁那年,一件事的发生改变了他的未来,那时候他母亲一个曾经的队友被庄祖纳入后宫为妃,而且她知道轩辕铆母子的近况很不好,于是便寻了个由头,把轩辕铆母子接进了宫。就这样,年幼的轩辕铆生平第一次走进了皇宫,而且一待就是十三年。
那位嫔妃与轩辕铆的母亲交情很好,她特地在自己宫殿的旁边开辟了一间小院,供母子二人生活。然后,又专门请了宫中的太傅教轩辕铆读书识字,就这样,轩辕铆母子在这位嫔妃的庇护下,在宫中逍遥度日,而那些躲藏在家族中的魔爪却再难危害到这对母子了。
轩辕铆天资聪颖,不到十岁便能出口成章,让宫中的太傅都为之惊叹,十五岁时,轩辕铆进入宫学学习,成为了无数贵族子女中的一员。
虽然他现在已经算是有依靠的人了,但他庶子的身份仍然为人所诟病,并经常因为这个而被同学耻笑,进而爆发冲突。
几次之后,轩辕铆明白了,让这些人闭嘴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变强,然后获得成功,只有这样,才能用最强力的回应回击每一个嘲笑自己的人。
于是,他更加的发奋图强,朝着自己的目标大步前进。
而在这些宫学子弟中,有一个对轩辕铆来说很特别的女同学,她从不跟其他人一样来嘲笑轩辕铆,也从不来招惹他,即便下课时也总是安静的坐着,手里捧着本书孜孜不倦。
每次考试成绩出来,在名列前茅的人中轩辕铆也总能看见她的名字:李梦霞。
想到这里,霍云其实有种想发笑的感觉,对祖先的这种光荣历史,轩辕纪也从不吝惜,在军营里的时候,就听他讲了很多,尤其是关于轩辕铆的事。
也许是同病相怜吧,跟一个几百年前的人,可世事总是那么巧合,他们两个有着相似的同年,相似的母亲,相似的遭遇,不同的是轩辕纪的母亲没有一个当妃嫔的朋友,所以早早得就过世了。
正是因为母亲的死,让轩辕纪对家族的仇恨上升到了一个极高的点,以致于曾经做出过十分不理智的举动,直到现在,霍云对轩辕纪那几次冲动的行为表示不认同。
因为几次考试两人都名列一二名,有时候是轩辕铆夺冠,有时候是李梦霞摘桂,在旁人看来,这俩人就好像是欢喜冤家在置气般互不相让。
逐渐的,两人开始走近,像被对方吸引一般无法自拔,很快便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
从这一章开始,是连续四章的历史的节点,讲述千年之前的两位风云人物,而其中提到的组织紫霞戍将在未来的故事中占有一定的比重。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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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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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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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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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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