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一刻钟,一名黑衣青年骑马而至,情节没有发生变化,李掌柜顺利的将这第三个人领上了三楼。
想起掌柜的那副谄媚的神情,实在不得不让人怀疑他不是这明月楼的掌柜的,而是那三个人的跟班。
那三个人相貌不同,就像他们的服色不同,骑的马颜色不同一样。第一个来的白衣青年笑容温和,但不知道为什么眉宇间总透着一股伙计们都说不出来的气息。其实只要他们中有人上过战场的话,那就会明白,这股气息的名字叫做:肃杀。
第二个蓝衣青年十分健壮,嘴角总挂着一丝微笑,似是灵活,又似是得意,一副少年人的摸样。而第三个黑衣青年,比起前面两人来,他给人的感觉则是厚实,很有安全感的样子,另外他的身材也是三人中最魁梧的,不过也没有超越普通人的范畴。
就在伙计们猜测他们究竟是何来历的时候,却看见李掌柜急匆匆的走出来,站在了台阶上朝青年们来的方向张望着,似乎还有人要来。
距离明月楼三个街区的东市街边,是洛京城最高的建筑——落乌塔。此塔共有十层,若是加上顶层上面的阁楼,共有十一层。自六百年前建成以来,一直是洛京的标志性建筑和最高建筑,在底下一眼望不到它的尖。
据说六百年前的某个夜晚,深夜时分曾有一道光点自西向东而来,正好落在此处,那时候这里还是一片空地。在那东西落下的那刻,金光大放,顷刻间照亮了洛京城的夜空,甚至让周围的人误以为天亮了。
当他们从家里走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家外面的空地上站着一只从没有见过的鸟,全身羽毛散发着金光,身体也比一般的鸟类大上不少,更奇怪的是,这只鸟居然有三只脚!
这一奇观顿时传遍了洛京城的大街小巷,人们纷纷前来驻足观看,不久就有人喊道:“这、这就是传说中的三足金乌啊!”
他这么一喊,很多人都想起来了,孩童时曾听过无数次的神话。本来以为只是远古传说而已,现在却凭空落下这一只金乌,莫不是上天显灵了?!
天降金乌的事当即便被人报与了夏皇,夏皇闻听此事龙颜大悦,认为是天降祥瑞,随即便派了人要将金乌“请”进皇宫。
而就在这个时候,那站在地上的金乌突然振动了翅膀,发出几声鸣叫,吓得周围的人纷纷避让。然后金乌在无数人的众目睽睽之下,振翼而飞了,笼罩着洛京的金光随即消失。
后人便在此处建造了这座塔,命名为:落乌。
不管这个传说是真是假,这座塔是确确实实的屹立了那么多年,有人说这座塔之所以能屹立那么多年是因为金乌神力的护佑当然纯属胡说八道。这座塔之所以能巍然屹立六百年而不倒,得益于其在建造时建筑材料的严格筛选。
为了能让这座塔成为洛京的地标性建筑,当初在建造之前就进行了相当长时间和大量的准备工作,且在建筑材料的质量方面定下了非常严格的审查制度。
有人认为,不过是一座塔而已,又不是城墙也不是皇宫,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力气?也有人认为,为了一个无稽之谈就要造这么一座塔,这个玩笑是不是开大了?
不过,这座塔的建造却引来了朝廷的注意,夏皇认为洛京作为一个庞大帝国的首都若是没有一两个标志性建筑是说不过去的。再说,洛京的皇宫可不是谁都能来的,而落乌塔则不然,这是属于民间的,又处在洛京的繁华地段,与这座塔有关的传说也能吸引游人们,为洛京的商业繁华注入新的生机。
再者,既然是冲着地标性建筑这个目的去的,那就是代表着洛京。所以既然要造,那索性不如造得疯狂一点,造得高一点,而且最好能屹立千年之久,夏皇这么想道,结果却连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造得高、且要能屹立时间长,想要满足皇帝的这个愿望实在不易,不过幸好大夏朝廷五监之一的将作监从不缺乏建筑方面的人才,很快他们便设计出了塔的整体结构。
在万事俱备之后花了一年的时间进行建造,落乌塔才正式建造完成。
就像夏皇所希望的那样,在之后的数百年时间中,落乌塔始终屹立着,并且成为了洛京最高建筑,至今没有其他建筑能媲美。同样的,有那个传说作为铺垫,落乌塔确实迎来了为数众多的游客。
霍云端着一坛酒对着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的一轮奶白色的明月,此时此刻他正坐在洛京城的最高点,今夜无风,塔上倒也安静。
“对月自酌么?”一个男声幽幽的道:“我倒不知道你还是这么风雅的一个人。”后面一句话怎么听都像是讥笑。
霍云都懒得回头,只是打了哈欠,懒散的道:“怎么这么晚?等得我都快睡着了。”
他话音刚落,一道黑影悄然落在了他身后,月光洒在他身上,将他整个人都照了个一清二楚,来人却正是岳紫宸的姐夫,杨浩涵,左羽林军上将军,当朝的正二品辅国大将军,比起霍云现在的从二品镇军大将军高了一级。
杨浩涵还是一身军服,显然没有回过府,一出军营就直奔这里来了,之前霍云让宋凌霜去找的就是他。
他走到霍云身边:“找我什么事?”
“自然是有事,否则我也不必大晚上的把你约到这里来了,”说完看了杨浩涵一眼,“以前你可不会问这么愚蠢的问题。”
听他说起以前,杨浩涵便不自觉皱了皱眉:“以前的很多事我都忘了,除了那件。”他在说的时候,一双眼睛看着霍云。
“哦?你说那件事,不知说的是哪一件啊?”霍云笑着问道。
见他明知故问,杨浩涵也懒得理他,直接道:“我来不是跟你说这些的,你找人递过来的那张纸上,说事关我家人的性命我才来的。到底是什么事?要是你敢耍我,我饶不了你!”
“哈哈,放心,”霍云笑着瞟了他一眼:“我是什么人,你又是什么人,你有什么资格让我耍你?哼哼!”这话说的傲气十足,让杨浩涵怒气横生。
“好了好了,”霍云笑着安抚他:“今天找你来确实是有事。知道今天你小姨子去哪里了么?”
杨浩涵原本不想说,可又觉得不放心,只能道:“听我夫人说,她今天要去城外的黄冈村。你问这个做什么?”
“她被跟踪了,而且我敢肯定,那帮人肯定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了她的行踪。”霍云喝了口酒,淡淡道。
“你说什么?”杨浩涵又惊又急,正要转身,却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又转过头问:“你是怎么知道的?今天发生了什么?”
霍云咕咚咕咚的灌了两口酒,道:“今天下午的时候我们碰巧遇到了……”他话还没说完,杨浩涵便扑了过来:“你跟她见面?!”说着便要拔刀。
但霍云却总是快他一步,一掌拍在他胸前,这势大力沉的一掌让杨浩涵吃痛之下噔噔蹬的后退了几步,气喘吁吁的捂着胸口,却发现什么事都没有,内息也没有紊乱。
这时候他明白了,面前的这个男人就算穷尽此生,他也没有办法超越了,能对自身内力控制到如此地步,就算是他大哥也没办法做到。
“要是再有下一次,我的这一掌可就要震碎你的心脏了。”说这句话的时候,霍云的语气依旧是淡淡的,可其中却带有无比凛然的死亡气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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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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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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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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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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