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将军,请!”赵锐脸上神采奕奕,其余众将也都挂着一丝得意的微笑,这三年,他们每天练兵、做事,可总觉得有那么一点不是滋味,原因是他们缺了主心骨,如今主心骨回来了,整个左卫营焕发出了全新的生机。
霍云长出了一口气,一步一步的走向那个位子,三年了,他终于又回到了京城这个是非之地,他的归来注定将在京城内外、大夏朝堂上掀起腥风血雨,而其第一步就是拿回这个位子和整个左卫营。
他缓缓的坐下身来,看似爱不释手般抚摸着座椅的两边,他抬起头道:“赵锐,这几年一直是你在主事,这张位子原本是你的。”
“不,”赵锐淡然的摇摇头:“不管别人怎么想,但在末将心里,有资格坐上这个位子的只有将军您。此位空悬多年,今天终于迎来了它真正的主人。末将参见上将军!”说着,他率先跪了下来。
紧接着,身后众将一起跪在地上,齐声叫道:“末将参见上将军!!!”
“众将请起!”他抬手道,感觉到面前众人对自己的崇敬之情,霍云很是感动,这种感情在别的地方感受不到,这是只属于他们的袍泽之情。
在左卫营逗留了良久,赵锐他们在军营中设宴为霍云接风洗尘,因为军营中禁酒,所以满桌都见不到一滴酒。
直到晚上临近亥时,霍云才从军营里出发回去皋园,而被他选为亲兵的石勇则要明天才会去到霍云身边报到。
霍云牵着马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四周寂静无声,偶有微风吹过,仰头看去,一轮明月高高的挂在半空,他不禁伸了个舒服的懒腰:“真是天凉好个秋啊!”
“你真觉得秋天好么?”冷不丁的,一个悦耳却冰冷的女声传进他的耳朵,让他不禁打了个寒颤,接着不满的转头看去。
好长时间没见,那丫头还是穿着她最喜欢也是最常穿的白色劲装,脚步似猫,身影如鬼魅,老是吓他一跳。
霍云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哼了一声便扭过头去不理她,宋凌霜捂嘴偷着笑了笑,嘴上又问:“你还没回答我呢,你真觉得秋天好么?”
哼,刚才突然冒出来把我吓一跳,就为了问这种问题,难道我活该被你吓么?霍云冷着脸,牵着马继续往前走:“无可奉告,自己想去!”
宋凌霜恨恨的跺了跺脚,轻声道:“小气的男人!没用的男人!”她的声音虽小,但还是一字不落的落到霍云耳朵里。
他暗自笑了笑,回过头道:“没错,我觉得秋天很好,民间也有秋高气爽一说,难道你觉得秋天不好么?”
宋凌霜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走到他身边指着角落里那颗槐树,“虽然前几日才看到槐花绽放,可现在却已经树叶凋零。秋天不过是漫漫长冬的开始,万物即将枯萎,这种日子哪里好?”
“是人便会有不同的见解和感受,”霍云呵呵笑道:“我听说百草谷有一年都不会枯死的植物,你们用着禁忌的秘法保护着那里的一草一木,然后利用它们隐藏你们自己,如此想来,不喜欢秋天的理由只是因为树叶凋零、百草枯萎而已。”
“是啊,我从小生长在百草谷,是看不得植物在我眼前死去,所以我才讨厌秋天,但你喜欢它的理由是什么?”
“呵,”霍云笑着牵着马在前面走,问道:“喜欢需要理由么?”宋凌霜追上去,走在他旁边。
“当然需要,连自己为什么喜欢都不知道么?”宋凌霜奇怪的问道,因为在她眼里,霍云做事从来都极具目的性,无目的的事他怎么会做?
“也许是误解吧,”霍云看了她一眼:“我们为了什么而来到这世上?一出生难道我们就知道dáàn么?不是,那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明白的呢?”
“是定下目标的那一天。”宋凌霜郑重的答道。
“嗯,人生来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但他们迟早都会知道的,因为生活啊!生活让我们明白活着的意义,也让我们知道其实我们都是带着一份责任来到这世界上的。唯一的不同,只是这份责任的大小罢了。”
“而责任的大小从来都是人所选择的结果,”宋凌霜接道,同时她转过头看着霍云:“对吧?”
“没错,感情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最原始也是最不可捉摸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会拥有越来越多的感情。你之所以讨厌秋天,是因为你留恋着生你养你的百草谷,所以你对秋天的感觉并不是讨厌,而是因为留恋所滋生出来的讨厌的感情罢了。”霍云看了眼宋凌霜,转过头继续道:“但我不一样,我只是纯粹的喜欢而已。”说着,他停了下来,任由风吹过他的发梢。
“剥去一切看似真实、实则虚伪的东西,是人心底里最纯粹的一面,”少女低着头,在口中默念道:“去伪存真么?——不,不对,不能光光用这个词来形容。”她不禁抬起头看着身边的霍云,脸上一阵发烧的感觉。
“嗯?”感受到她的目光,霍云转过头看向她,宋凌霜只能着急的低下头。
“这次又怎么啦?你发烧了么?要不要去医馆啊?”霍云不识时务的问道。
心里刚刚升起的一点柔情被他两三句话给堵没了,宋凌霜咬牙切齿的抬起头看着他,一副要把他生吞活剥的样子,倒把他吓了一跳,宋凌霜没好气的道:“没事儿!一天被你气个两三次就什么病都好了!”
“哦!原来如此,”霍云兴奋的一拍手,之后神秘兮兮的轻声道:“把耳朵侧过来,我告诉你个秘密!”
“什么秘密?我才不稀罕!”虽然话是这样说,可她却偏偏撇过头,眼角的余光瞟了霍云一眼,却发现对方正笑嘻嘻的看着自己,就明白以他的聪明肯定知道自己的意思了。虽然表面显得不情不愿,可心里还是很想知道的。
女人果然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啊!霍云得意的笑了笑,飞快在耳边讲了一句话,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急忙的坐上了马背。
“你!”宋凌霜像是被戏耍般勃然大怒,作势要打,可霍云早就一拍马腿风一般飚走了。
无奈,宋凌霜只能放下手臂,耳边还回荡着他刚才那句话:“其实我是故意的,就是想看你脸红的样子。”
到这一会儿,宋凌霜才总算明白,自己又被那个狡猾的家伙给算计了。很明显,霍云知道自己在跟着他,他故意说那句话,把持不同意见的自己引出来,他会被吓到也是因为他虽然知道自己在他身边,却不知道自己会以什么样的方式,会在什么时间出来。
想到这里,她又想起刚才霍云的那番话,那番话明显就是为了让她内心动摇,好让那家伙看她的笑话。她愤恨的朝霍云消失的方向挥了挥拳,早晚,我也要耍你一次!
霍云快马回到了皋园,却觉得自己有些不认识这地方了,这、这还是自己早上看到的那处破落宅子吗?完全变了个样啊!
霍云把马绑在正门前,抬头看向牌匾处,发现早上还没丢在一边的破烂牌匾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高高挂起,用金边裱过的新牌匾,那中央两个龙飞凤舞的烫金大字:皋园。两边门柱旁各挂起了一盏灯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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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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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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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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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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