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其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尤其是失踪的那个人不希望被找到的时候。
踏入任无道房间的白研良,缓缓地看向四周。
看得出来,任无道是一个生活极有规律的人。
一般来说,男性的卧室是不会整洁到一丝不苟的程度的,任无道显然是个例外,同样的,白研良也是个例外。
如果说任无道的房间里唯一存在什么看上去比较乱的东西,那大概只有那个地方了……
白研良目光转向书架,医学,心理学,痕迹学,地理学,悬疑,科学幻想杂志,古代名著……任无道的涉猎非常广。
但他近期看的,应该是那一本。
白研良从书架上把那本还差一点点就能完全塞进去的书抽了出来。
书名是《意识的解释》。
很巧的是,白研良刚好也看过这本书。
这是一位认知科学家的哲学著作,涉及到心理学、神经学、计算机科学与哲学,主要探讨的问题书名也告知得明明白白——意识。
而白研良之所以会对这本书感兴趣,一是因为在精神病院里实在有些无聊,二来则是因为……他对作者的某个观点非常感兴趣。
《意识的解释》一书与传统现象学有很明显的诧异,其中最让白研良感兴趣的一点是,传统现象学采取的是第一人称,也就是“我”的视角来进行“事物本身”的研究分析。
而《意识的解释》,则是把这个概念上升了一些,用到了“我们”的视角。
作者提到,在研究意识的过程中,不能只停留在“第三人称”,而是从第三人称出发,迂回地获得关于第一人称的真相。
这其中能够总结出一些现象,作者把这些现象分为了三类。
第一类,对外部世界的经验,比如视觉、声音、气味和触觉等等。
第二类,对内在世界的经验,如幻想,梦境等等。
而第三类,也就是白研良最感兴趣的一类。
它是对情绪和感受的经验,例如身体方面的疼痛,痒,饥渴等感觉,以及还有人类的情绪,喜怒哀乐等等。
白研良是想找到自己情绪异常的根本原因,才会接触这类他不是太感兴趣的哲学书籍,没想到任无道竟然会对它感兴趣。
而且,翻开书页后,很多地方都留下了注脚,字迹灵动飘逸,是任无道亲手所写,能看出他阅读时的认真。
“任无道一直对哲学类书籍感兴趣吗?”白研良扭头问到。
余笙摇了摇头,看向白研良手中的书,“哥哥曾经说,哲学是世上最愚蠢,同时也是最深奥的学科,长期接触下来天才也会变成疯子,他一直把哲学类书籍当幻想看。”
爱好还真是独特……
白研良转身合上了书。
这时,他忽然发现这本书有个地方没能完全合拢。
再次翻开后,他发现了原因。
那一页中夹着一枚极薄的书签。
白研良拿起书签,仔细地看了看,这枚书签很新,它通体透明,只有小指长短,但做工颇为精致。
想了想后,白研良做了一件很不体面的事。
翻垃圾桶。
虽然翻垃圾是个又脏又累的活儿,但却很有用。
余笙想来帮忙,被白研良阻止了,他戴着塑料手套,把里面的东西都掏了出来。
其实也犯不上这样,任无道的垃圾桶可能比大多数人的桌面都要干净,除了一些碎纸屑和包装袋外,根本没什么多余的东西。
但白研良找的,就是包装袋。
“这东西卖的地方应该不多。”
白研良手上捏着书签的透明包装,包装的角落印着四个小字:水银之夜。
一个小小的透明书签,取个名字叫水银之夜,也是挺麻烦的。
余笙眉头微皱,这……不太像任无道的作风。
他极其讨厌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以余笙对任无道的了解,如果他真的要买书签的话,他一定会买最传统,最实用的那款。
而不是这枚浑身上下充满了中二气息的玩意儿。
白研良倒是比较淡定,他拿起手机,给高飞打了个电话。
“帮我个忙。”
“好嘞!什么事?”高飞的声音有些贼兮兮的,更多的是八卦。
在看到白研良和余笙一起离开时,这小子如果不是捂着嘴,都快笑出声来了,他实在想象不出白研良和女人约会的样子。
“查查一款名为水银之夜的书签,是哪里生产的,哪些地方有卖?”
“啊?”高飞一怔,“白哥你玩我呢?这要怎么查呀,我是法医,又不是网警……还有那什么水银之夜,听起来像个夜店似的……”
“水银之夜?”
白研良清晰地听到,高飞的身边响起了另一个男人的声音,是何以歌。
高飞也是一愣,他疑惑地看着何以歌:“你听说过?”
刚从院门出进来的何以歌笑了笑:“机缘巧合吧,那是一个清吧,曾经和朋友一起去那里喝过两杯。”
“哦……”高飞有些失望,“是酒吧啊,我们说的那个水银之夜,是一款书签的名字。”
“哈哈哈。”何以歌哈哈大笑,“那就更没错了,那款书签是水银之夜的赠品,外界不售卖的。”
电话这头一直听着两人对话的白研良也笑了,还真是巧。
“高飞,把手机给何先生。”
高飞瞅了何以歌一眼,把手机递了过去。
“喂,白先生。”
“你好,何先生,我就不客套了,如果可以的话,能请你带我们去一趟那个水银之夜吗?”
何以歌有些意外,他沉默着想了想,还是答应了下来。
“没问题,那……我来哪里找你?白先生?”
“你在家等我就行,我来接你……”
挂断电话,白研良笑着对余笙说到:“运气不错。”
余笙却很难笑得出来,虽然白研良一来就发现了线索,但这个线索,却让余笙内心的不安越来越强烈。
因为任无道根本就不是一个会去酒吧的人。
即便是比较安静,以轻音乐为主的清吧他应该也不会去,因为……他根本就不喝酒。
失踪前的任无道总是让余笙觉得,他有些……不像他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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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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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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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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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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