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乡村福气傻医>第26章 王旭穿了一身LV
  王旭淡淡抬眸----只一眼就认了出来,眼镜男是vip包房的总监。

  事情是这样的,一小时前,金霜非要跟着来聚餐,王旭没办法,只能答应她一个条件。

  条件很简单——金霜要给王旭买一套衣服,并要求他,穿着新衣服去参加聚餐。

  王旭疑惑,“为什么非要我换衣服?我这身衣服怎么不好?挺干净的啊。”

  金霜咬着唇,支吾道,“你这身衣服确实挺好,但我就想为你做点什么,你就像我的驴子,给你打个烙印...你等着,我让下属去给你订衣服。”

  驴子烙印---这个梗,是周星星的著名电影《西游记》里面的一句台词。

  而跑腿买衣服的人,就是vip包房的总监,也就是这个眼镜男。

  但眼镜男只见过金霜,并没有见过王旭。

  王旭淡淡道,“是我,我就是王旭。”

  闻言,眼镜男先是打量了一下王旭,然后毕恭毕敬的说,“王先生,您买的lv套服配有一个胸针,胸针忘记给您了,抱歉。”

  说着,他从拿出胸针,双手递到王旭面前。

  胸针璀璨发光,上面镶满了钻石,大大的lv符号很是张扬,一看就是名牌货。

  周围的同学顿时惊呆了。

  肖鹏实在忍不住,开口问道,“这胸针是lv的?王旭,也就是说,你现在穿的衣服,是真货?”

  “我天,五六万一套的lv,你说买就买,王旭,你哪来那么多钱,不会是偷...”井龙话说了一半,立刻被肖鹏捂住了嘴。

  很显然,大家相信王旭穿的是真lv,但还是对王旭有偏见,觉得衣服是偷来的。

  王旭倒是很淡定。

  他嗯了一声,然后对眼镜男摆摆手,道,“算了,我没有戴胸针的习惯,胸针送你了。”

  眼镜男笑着道了谢,然后转身离开了。

  这下,屋里的人顿时都安静了。

  大家都有点悻悻然,毕竟,曾经一事无成的农民王旭,现在却穿上了五六万一套的名牌lv。

  就连王旭送人的礼物,也都是lv的胸针,要知道,那是普通人几个月工资才能买到的东西。

  这不是要把大家气死嘛!

  尤其是刘莫莉,她又后悔又气恼,现在特别想冲上去揪住王旭,质问他,为什么现在又有钱又那么英俊?这些钱到底是哪来的?

  但是李哲民在旁边,刘莫莉也不敢表露心迹,只能假装淡淡的,假装自己对王旭无感。

  为了缓解气愤,肖鹏又开始劝酒,劝菜。

  “哦对了,哲民,听说你有个铁哥们,是纵横大酒店的保安队长?”肖鹏给李哲民夹了一筷子牛肉,笑呵呵的问。

  李哲民骄傲的承认了,“没错,这里的保安队长是我盟兄弟,在咱们桃源县,就没有他办不了的事。”

  这话确实没有夸张,纵横大酒店在桃源县,贡献了90%的dgp,其地位,绝对是举足轻重的。

  能当上纵横大酒店的保安队长,那绝对是横着走的人物。

  肖鹏道,“哲民,能不能把你的盟兄弟,也就是保安队长喊来,让我们大家都认识认识。”

  李哲民点点头,“等着,我打个电话,他马上就来。”

  电话挂断后。

  很快,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年轻人,推开了包间的门。

  “哲民,我来了。”保安队大鼻子方脸,长得很气派,一进门,就主动开口打起了招呼。

  李哲民端起酒杯,走到保安队长面前,“盟兄弟,谢谢你来给我撑场子,我介绍一下,在座的都是我同学,肖鹏,井龙,刘莫莉,柯少卿,肖亚芳...还有这个王旭,他不是很重要。”

  介绍到王旭的时候,李哲民自以为很幽默的调侃了一句。

  肖亚芳顿时黑了脸,反驳道,“李哲民,你说王旭不重要?你以为自己很重要吗,麻烦你照照镜子去。”

  三番五次的被肖亚芳针对,李哲民的脸上终于挂不住了。

  李哲民冷笑道,“我说错了吗?王旭本身就不重要,和我李哲民对比,他算个屁啊!”

  井龙也添油加醋道,“说的没错,王旭这么牛逼,有种让纵横大酒店的ceo来敬酒,那他才是真牛逼。”

  话音刚落,包间的门,被再次推开了。

  戴着金丝眼镜,身穿高级西装的金在成,从门口走了进来。

  众人面面相觑。

  “这男人是谁啊?走错包间了吗?看样子还挺富贵的。”肖鹏摸着下巴,歪头看着金在成。

  “不知道,我看他穿的衣服,也没什么牌子,可能不是有钱人。”井龙细细打量着金在成的衣服。

  李哲民蹙着眉,他还是很有见识的,一眼就看出了金在成穿的是高级定制。

  “他穿的是国外定制款,所以衣服上没有商标,这套衣服至少十几万。”

  肖鹏一愣,随即不服气道,“十几万的衣服又怎样?有钱没权,照样是个屁!要说权,还得看李哲民的盟兄弟----纵横大酒店的保安队长。”

  这话刚落,保安队长就冲了上来,他毕恭毕敬的,给金在成鞠了个躬。

  “老板,您怎么来了?需要我给您倒酒吗?”

  老,板???

  众人顿时愣住了。

  都不可置信的看着金在成。

  “大,大哥,你怎么管他叫老板?”李哲民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保安队长拍了李哲民脑袋一下,“这是纵横大酒店的ceo,也就是我的老板,金在成,金先生,还不快点敬礼。”

  话音一落,大家顿时激动万分。

  纷纷端起酒杯,一边给金在成敬酒,一边给他鞠躬。

  “金老板您好。”

  “久仰久仰,金总。”

  “金老板,欢迎您大驾光临。”

  每个人都说着恭维的话,极尽可能的去讨好金在成。

  然而,金在成却像没听见似的,他直接绕过拍马屁的众人,来到王旭的面前。

  笑道:“大侄子,你果然在这里,今天中午我有点事,所以没陪你吃饭,幸亏你还没走,来来来,我敬你一杯。”

  说着,金在成从桌上拿起一个干净杯子,倒了些白酒,一饮而尽。

  众人顿时都愣在了原地!!

  什么情况?

  纵横大酒店的ceo,竟然喊王旭“大侄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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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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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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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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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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