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国回答,“是,确实有这种情况,你还看出什么来了?”
王旭收敛心神,继续号脉。
沈建国的脉搏很虚,时弱,时强,很难让人捕捉。
王旭略微闭眼,直接从五指输入灵力,探入沈建国的脉搏————
半晌,王旭号脉完毕,他淡淡收回五指。
“沈叔,我实话实说了,你应该是不举,严重不举。”
啪嗒!
沈建国一惊,他手里拿着的茶杯顿时跌落在地。
要知道,沈建国人高马大,他是练武出身,鼻梁高挺,肌肉发达,头发浓密。
虽然年逾五十,但看起来也就是三十五六的样子,很多小女生都暗暗喜欢沈建国,喜欢他的阳刚外表,甚至把他奉为偶像。
说白了,如果沈建国自己不主动说出口,没有人会猜到他是个不举!
这也是为什么沈建国一直单身,不肯找老婆的原因。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沈建国定了定神,他追问王旭,“贤侄,你还看出来什么了?继续说。”
“沈叔,你这个情况应该是从二十岁发现的,到现在,你的病情应该有三十年了,如果我没看错,你应该还没有老婆,甚至是个处哥!”
啪嗒!
金在成手里的茶杯,也跌落在了地上,他不可置信,而又满脸心疼的看着沈建国。
“老沈,这么多年我亲妹妹暗恋你,追求你,你一直都在拒绝她,原来不是你不喜欢她,而是你不行......!!哎!”
说到这,金在成的眼眶也红了。
他有个亲妹妹,今年也四十好几岁了,当年妹妹二十出头就爱上了沈建国,他们俩本来是郎情妾意,互相也许诺了终生。
可结婚前一周,两人约会回来之后,沈建国就非要悔婚。
理由是,大丈夫没有立业,不能成家。
可后来,沈建国已经立业了,甚至坐到了高高在上的县首位置,但,他还是不肯娶妻。
因为这事,金在成的妹妹也一直未婚,她说要等沈建国。
所有人都说沈建国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但金在成却知道,沈建国肯定有苦衷。
果然.......沈建国的确有苦衷,他的苦衷就是不举!
想到这,金在成搂住沈建国的肩膀,两兄弟抱头痛哭起来。
王旭则冷冷的坐在两人对面,他开口道,“金叔,沈叔,您二位别哭了,这病可以治!”
“什么?可以治?”
“我是天生不举,也可治?”
沈建国和金在成异口同声问道。
王旭嘴角微微扬起,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布兜。
布兜有点发黄,看起来很不起眼,打开布兜,里面是一个灰白色的小铁盒,里面放着很多支银针。
王旭拿出打火机,把银针消毒,然后抓起沈建国的手臂。
稳,准,狠,直接扎到了穴道里!
一针活血。
二针化阴。
三针还阳。
四针拱火!
........
十几针下去,王旭还没说话,沈建国的脸色已经变了!
他面色红润,双颊出汗,脖子上隐隐青筋暴起。
“老沈,咋地了?没事吧你?”金在成关心的递过去一张纸巾。
沈建国接过纸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回道,“不瞒你说,我感觉身体里有一股燥气,怎么说呢,就是小腹有一团火......”
沈建国毕竟是个初哥,所以,他对于自己的生理变化还不是很懂。
他话只说了一半,金在成就哈哈大笑起来。
金在成一把搂住沈建国的肩膀,笑道,“有一团火在身体里,对吧?你给我忍着!等完全治愈之后,我亲自主持婚礼,让你和我妹妹成婚,到时候你就可以爆炸了!哈哈哈哈!”
沈建国也兴奋的搓搓手,毕竟都四十多岁的人了,谈到这种问题也不觉得尴尬。
他问道,“贤侄,大概多久能治好我的病?我多久之后能结婚?”
王旭实话实说,“大概一个月,完全康复,永久除根!”
“哈哈哈,好好好!”沈建国一把抓住王旭的手,由于激动,他的声音都带着哽咽,“贤侄,你治好了我的病,等于救了我一生的幸福,你以后有什么事只管跟我说,你就是我亲侄子!”
说完这话,金在成也同意道,“既然这样,咱们不醉不归,中午我请客,咱们就在纵横大酒店吃一顿!”
沈建国说道,“一提到喝酒,我想起咱们念书的那段青葱岁月,那时候咱们穷,经常在路边摊吃烧烤,真怀念啊,不如咱们就去烧烤摊吃点。”
金在成笑道,“烧烤摊?行,你这个县首不嫌弃,我也没什么可反对的,那咱们今天中午就去吃烧烤!”
最后,三人选择了县里有名的一家‘草原烧烤’。
这家烧烤店名气很大,但东西很便宜,属于苍蝇馆子那种饭店。
三人找了一个露天的位置,然后架上火炉开始烤串,一边吃,一边聊本县的经济发展。
王旭从这两人的对话中,了解到沈建国是个亲民的县首,他当兵出身,性格朴实,为人正直,于是王旭对此人多了几分好感。
“来几瓶啤酒?”沈建国朝老板喊了一句,然后转头对他们两人说道,“咱们今天敞开了吃,好吃好喝。”
“多了咱们喝不了,”金在成看了一下啤酒瓶,判断了一下各自的酒量,然后说道,“就要三瓶啤酒吧。”
“行,老板,三瓶啤酒。”沈建国点点头。
毕竟他平时都喝红酒,喝惯了洋酒,啤酒确实喝不惯。
烧烤店老板也是农民出身,他非常热情的上了三瓶啤酒。
这时,邻桌传来一阵讥笑声。
“穷逼,喝不起啤酒就别喝,点三瓶啤酒,还不够漱口的!”
“哎,我们这有几瓶喝剩下的啤酒,你们要是没钱,捡我们喝剩的也行,哈哈哈哈哈。”
王旭,金在成,沈建国,三人不约而同的蹙起了眉头,朝着声音的方向望去。
只见三个长相凶狠的年轻人坐在邻桌。
其中一个黄毛拍了下桌子,朝烧烤店老板喊道,“老板,结账!”
烧烤店老板赶紧跑过来,手里拿着一张小票,笑道,“一百元整。”
“什么?妈的!你这是黑店啊?收费那么贵?”黄毛顿时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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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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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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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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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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