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青年这么急切的希望表现自己,当然是希望出人头地。这最后一句“雅称花中为首冠,年年长占断春光”,直抒胸臆,彰显了他希望为人中魁首的愿望。
正是因为他情与意合,所以众多牡丹顿首,助其一臂之力。
天下人都是刚刚接触到才气,对于才气的具体用途不怎么了解。听到王曜景这般解释,才恍然大悟。
李隆基点了点头,倒是有些艳羡。他本人就爱好诗词文章,自然也想如这些书生一般,出口吟诵诗词,则有异象显现。但奈何皇帝无法修行道法,也没法修行儒术,只能干瞪眼了。
在这少年之后,其余诸人也纷纷的上前吟诗,一时之间,长安城的牡丹接连绽放,异香笼罩长安城,将此地衬托的犹如梦幻之境。
那些并未获得才气的儒生也不甘示弱,同样提笔吟诗,一首首名篇在今日被写下。等到他们获得才气,恐怕这些诗篇都能绽放出无量光辉,震动天下。
长安城内,依旧沉浸在热闹中。
却无人发现,一片暗色的烟云,悄然飘散而来,笼罩在长安之外。
因圣庙的缘故,长安城始终笼罩在一片灿烂光辉中,黑暗无所遁形,这团烟云也不敢进入其中。
“理学学说?这个李从善怎么会有如此才华?先是开辟了道门全真一脉,又给儒门打开了新天地。原本我还以为他不足为虑,但现在,恐怕要先下手为强了。”在黑暗之上,一道裂缝若隐若现,好似隐藏着无尽的邪意。
裂缝中的存在,已经对王曜景产生了杀意。
眼看着这一场狂欢就要落下帷幕,李隆基忽然提议,“听闻先生一首绝句,令酒水至今不绝。今日适逢牡丹盛会,先生难道不留下一首吗?”
旁人也安静了下来,是啊,他们就算能写诗,那也是米粒之光。这位开创了儒家新道路的圣贤,也有诗名在外,若能得见其现场写诗,便是死也无憾。
王曜景本想推脱,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光辉形象,略一沉吟还是答应了下来。
虽然他没有诗才,但他好歹也是经历了那么多朝代,唐诗还是看过不少的。现如今刚刚踏入盛唐,许多著名诗人的名篇还未出世,也不妨碍他抄袭了。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这前两句辞藻清丽,尚算是佳句,但相比起不少诗人的诗篇却并不如何惊艳。
今日书写牡丹的人太多了,其中不乏名满天下的大才子。毕竟长安为国都,天下有才能的人都想再此地一展手脚。
王曜景吟诵出前面两句,顶上的才气微微升腾,异象还没有之前那青年的诗篇绚烂,这令不少人有些失望。或许这位圣贤不爱这等艳俗之物,所以词句才如此普通?
“唯有牡丹真国色……”只是,当王曜景继续吟诵下去的时候,便见到他身上的才气突兀升起千丈高,犹如一道光柱,光柱直接击穿了远处的黑暗,与天地相接。
“啊……”在黑暗之中,有一声凄厉的惨叫声音传来,不过,因为长安城内太热闹了,这个声音一点不明显。
王曜景抬头看了一眼天空,觉得有些奇怪,刚刚好像有人在窥探自己。不过,他此刻写诗已经勾连了天地,心思都放在了诗句中,也并没有去留意。
“花开时节动京城。”他的最后一句落下,狭长的光柱消散,整个长安城的牡丹花,全部绽放了开来,与此同时,在街道的缝隙中,低矮的屋檐下,乃至潋滟的河边,一朵朵的牡丹凭空生长了起来。
前两句诗平平无奇,但后面气势却直升云霄,通篇没有生僻字,也没有很复杂的修辞,但偏偏这最直白的句子最能打动人心。
此诗一出,其他的诗句再如何的赞美,都显得过于轻浮。
牡丹本身就是花中之王,任何谄媚的词句,都无法形容她的姿容。唯有这朴实的一句,才真正的写出了牡丹的气势。
整个长安城的牡丹花,都都犹如波浪一般的涌动了起来。处处是花,处处是香,处处是国色。
王曜景随手从一旁摘了一朵花儿,四周因这首诗汇聚而来的才气,纷纷灌入了这朵牡丹花中。牡丹以“黄”、“绿”为贵,这朵牡丹花,颜色转眼间就成了金黄,仿佛由金子铸造。
花瓣蓬松而大,花蕊细密而长,犹如慵懒而华贵的绝世美人。
被摘下来的牡丹花,其截断处,迅速生长了起来,很快重新有了根须。王曜景见状,就将这牡丹花轻轻的一抛,化作了一道弧线,落入了圣庙之中。
牡丹的根须一触碰到地面,就扎根其中,身形一摇一晃,便生长了数倍,仿佛一棵小树一般。荧荧的光芒绽放,照耀的方圆百丈都亮堂无比,将此地衬托的犹如神境一般。
这牡丹花经由才气灌注,已经诞生了灵智,几乎可以称之为花中大圣。若是有人能有机缘靠近她,则闻一口香气便能开通灵窍,吃一口花瓣则文思大开,实在是儒家的第一件才气至宝。
“实在是妙,妙不可言,此诗一出,则天下牡丹诗都黯然失色。”李隆基仔细的品味,越是咀嚼,便越是觉得此诗的气魄宏大,难怪能开辟儒门新道路。
他正要回头与王曜景说话,却才发现,不知道从何时起,对方已经离去了。
他问身边的护卫,却无一人能看到王曜景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真乃圣贤也。”李隆基得了王曜景的气运馈赠,对王曜景是打心眼里的有好感。那一套理学学说,几乎就是为增加皇帝权力量身定做的,只要推广出去,他就能建立一个牢不可破的王朝。
王曜景离去也好,毕竟一个活着的圣贤,帝王哪怕有再好的观感,也会怀有一丝警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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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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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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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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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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