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七,青州平原。
吕肃亲领七千肃字营步卒,日夜兼程,提前一天赶赴至此安营扎寨,准备迎击即将到来的罗松。
这七千步卒中,有半数是昔日吕肃从远东带来的嫡系,战力在整个精卫营中是数一数二的。
如果精卫老营中,骑兵最强是陈庆麾下白袍铁骑,那么步兵之冠非吕肃的先登营不可。
其实吕肃起初在军中并不显眼,沉默寡言并未受重视,有今日地位全靠军功累积而就。
最终在远东各场战役中脱颖而出,成为继武镇英后,第二位能将步兵战法发挥到艺术水准的将领。
这群肃字营将士从远东赶赴江南,历经数年好不容易克服水土气候等一系列地理问题后,终于再次踏上了战场。
听闻楚军有支部队但敢自称先登死士?
这简直就是对肃字营最大的挑衅!
怎么办?
击垮他们!
碾碎他们!!
流干他们身上最后一滴血!!!
军中战意高昂,但却寂静的可怕,将士们各自用磨刀石磨着手中兵刃,无声等候着战争的来临。
吕肃眯着双眼,顶着烈日背顶靠背椅,不停轻拍被折成U型的马鞭。
雨后的夏日潮热难受,身为北方人的吕肃至今都无法完全适应这样的气候,但身为一军主帅,越到战前就越必须要保持冷静。
忽然,他睁开双眼,瞥了眼摆在石案上的杯子,发现杯中的水开始轻微晃动,立马起身向远处眺望。
“咯哒哒——”
就在吕肃起身同时,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传入由远及近。
马背上的斥候,在距离吕肃尚有二十步距离,果断翻身下马,来到他跟前禀报:“吕将军,有大股敌军正向青州平原赶来!距离此地不过十余里。”
吕肃面无表情:“可探清有多少人马?”
斥候:“人马过万,粗略一算,至少一万五千,骑兵不下四千,皆是人骑具甲,步兵半数披甲,结阵而行,刀盾手开路,长矛弓弩居中。”
吕肃:“知道了,再探!”
“喏!”
探马离开后,吕肃陷入沉思。
从探马描述来看,这支军队绝对称的上是精锐。
骑兵人马具甲,想必便是重装铁骑,没成想马镫和马掌这些技术,都已经被楚国掌握了。
而这战马定是从交州蛮族处获得,否则单凭中原南地的养马技术,即便有了马掌之助,也断然无法驮动几百斤重的骑兵。
至于步兵,必也是抄袭了汉军步兵战阵。
方阵主要战术讲究的是配合,说到底也没什么太多诀窍,靠的是停操练配合,被人仿效也没什么好意外的。
思索到此,吕肃唤来参谋:“把沙盘搬来我一观。”
沙盘前,吕肃看着双方可能摆开的对峙阵型,脑海里开始不断推演各种对决情形。
“欲破我先登步阵,必会出动重装骑兵,不过之前定会有一次试探性攻势,那就先挫其锐气,而后引具装铁骑来攻。”
吕肃微微一笑,顺手将代表骑兵的泥塑,推到平原中心两侧的缓坡。
“这里,便是具骑葬身之所!”
……
另一边,罗松军中。
“报~~启禀大将军,青州平原发现大股敌军拦路!”
“有多少人马?”
“目测不到一万,尽数为步甲兵。”
“再探!”
罗松眉头一皱,旋即命全军停止前行,翻身下马掏出窥镜,眺望起平原方向。
这窥镜是罗松之前与蜀军交战过程中,从敌军将领身上所得,用之视为至宝,忙命工匠仿制锻造。
然而,楚地工匠研究后表示,窥镜镜片需要用水晶打磨后才行,且十几片水晶可能才成一片,成本极其昂贵,少说也得上千两白银,那怕换算成汉地银且因为工艺难度较大,注定短时间内量产装备到军中每一名将领手中。
听完工匠解释,罗松不得不放弃了仿制窥镜普及到军中所有指挥层的想法。
望完远处青州平原地形后,罗松放下窥镜,踩了踩脚下泥泞的土地,眉头一皱:“这等泥泞的道路,虎骑卫一旦出动,怕是就要陷入泥坑之中任何宰割了。”
罗松麾下的这支虎骑卫,同样是效仿汉军当中的重装铁骑。
一名虎骑卫,里层穿戴一层柳钉锁子甲,外套一件皮甲,最后再是一套骑兵专用札甲,头戴密不透风的铁盔,手持一条四米长槊,腰挂一把近战短刀,背装一面包裹皮革的圆盾,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
全套武备足重七十三斤,加上马身同样覆盖一层重达四十斤的马铠,一名虎卫骑等于是负重近一百二十多斤甲胄在驰骋沙场。
而一名重装骑兵所需的开销,差不多等同二十名正规步兵,可谓花费不菲。
罗松手中的具装甲骑,可以说是楚国最精锐的铁骑,罗松便是靠着这支骑兵,以碾压形势将交州蛮族打的分崩离析。
只是,重装骑兵目前已经被刘策边缘化了,改而被成本较低的重骑兵跟轻骑兵结合的战术所取代。
这也是必然的,首先,重装骑兵严格来说其战略威慑力要大于实际战力,其受地形限制影响很大,且进攻方式单一,注定无法成为战术阶层兵种。
其次,汉军的甲胄技术愈发完善,水利锻锤和蒸汽锻锤的交替广泛应用,让铠甲成本低到几乎能在数年时间列装几百万军队,新的甲胄轻便灵活,能让骑兵更加灵活在战场上发挥作用,重装骑兵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地位了。
最后,火器的逐渐普及,也是重要一个因素。
不过,这些目前的罗松并不知情,至少在南方,虎卫骑的实力毋庸置疑。
“既然无法派出具骑破阵,那就让丹阳军前去一探敌人深浅,好做出相应对策。”
思索至此,罗松闭上双眼在脑海里推演战争中可能出现的变数。
“火器!”
猛然,罗松张开双眼。
“如果汉军用火器进攻,我军怕是难以抵挡,只求烈日天能继续持续下去,把路面烤的越干越好!”
这时,副将李祀业来报:“大将军,刚收到长河防线密报,汉军已经攻破江陵外城,且他们已经命人去往益州寻找援军,
一旦被汉军前后夹击,局势可就对我们极其不利,卑职以为,当速速攻破青州平原汉军防线,与圣上汇合。”
面对李祀业提出的建议,罗松只是淡淡回了句:“李将军可知这次我们将面对的汉军将领是何人?”
“不知!”李祀业如实回道。
罗松:“对面可是拥有汉军之矛的肃字营,又或者唤作先登营,其主帅吕肃更是一名极其难缠的对手,
如果现在青州平原上的军队真是先登营,那我们休想轻松渡过。”
李祀业一听,顿时不爽:“区区不足万人而已,大将军未免也太过谨慎了,卑职请求大将军拨我三千精锐,一个时辰内,定取吕肃人头来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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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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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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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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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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