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个都起来准备干活的时候,天还没亮呢。
今天的村里比较热闹。
一大早,所有人都来到了村委会。
不用林新民去请,很多人已经得到了消息。
林阳又拿出了几十万来建设村子。
现在的林阳,那可是村里的大牛人,不断地从口袋里拿出钱财,补贴村里。
虽然也算股份,但是无所谓了,只要村里好,有了钱,他们的日子就会好起来。
所以,别看他年轻,可是村里的这些大爷们,心里对他的改观已经逐渐发生了变化。
建设农家乐,吸引游客前来。
可以说,现在的福寿村,已经在悄无声息地发生着改变。
变化之大,让周围的几个村子眼红。
一辆辆卡车,拉着器材,朝着村里运输,顺着那刚刚修好的道路,别提有多壮观了。
这一天,孙文秀没有参与到村里的建设之中。
穿着朴素的衣衫,戴着一个黑色平视镜,站在村口的位置,默默地等着。
在她的身旁,林峰一言不发。
说好的让师师来搅浑水呢,可是这个女人临时变卦了,推病不来!
一辆小车,从那条唯一的小路上飞驰而来。
“林峰,那男的我也不认识,是我姑姑介绍的。”
仅仅几天的接触,孙文秀对林峰这个大男孩是真的很有好感。
也许是见识到了林阳与师师之间的那种小甜蜜,所以想要体验一下恋爱的感觉。
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说出这句话。
不过,说完之后,整个人便已经后悔了。
林峰微微一怔,连忙摇头:“我知道的!”
“你……不会生气吧?”孙文秀扭头,看了一眼林峰,俏脸微红。
“我……我生啥气?你姑姑来了,我们欢迎还来不及呢。”
说是这么说,可是林峰心里却是紧张的不行。
现在他之所以沉默,就是因为心里在打着草稿呢。
等会见了对方要怎么问好?嗯,该怎么称呼对方?
这里面的学问很大。
反正,昨晚,林万山连夜找他谈判,所说的那些建议,他觉得一点都没用。
因为这里是福寿村,据他所知,孙文秀的姑姑是城里人,而且还是公司的高管呢。
这种人,就不该用村里的那一套来应对,不然的话,会出乱子的。
所谓关心则乱,现在的林峰就这么一种状态。
二人说话间,小车已经开到了村口的位置。
一男一女从车上走了下来。
男的打扮挺帅气,看那发型,明显是来之前,找人修理了一番。
不然的话,不会这么油亮。
还有那衣服。
如果林阳在这里,一定会骂这家伙是个傻子。
这么热的天,大家都穿得那么清凉,他倒好,包得严严实实。
里面穿了一件衬衫不说,外面还套了一件西装。
连领带都打上了。
刚刚下车,一股热浪袭来,让那年轻人顿时便皱起了眉头。
女人还好,虽然是孙文秀的姑姑,可是这女人却看着并不显老。
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的模样。
刚刚下车,这个女人的反应跟那年轻人一模一样,皱着眉头,有些不满。
太热了,而且村里的状况明显差了太多。
就拿那房子来讲,大多数都是没有装修的,而且路上还有一些鸡鸭牛羊之类的。
“小姑!”孙文秀立刻朝着那女人小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对方的手臂。
旁边的年轻人看傻了眼。
这跟照片上的情况不一样呀。
“你怎么穿成了这样?还有,你近视了?”
小姑的脸色明显有些不太好看。
“没办法呀,在乡下工作,就是这样,你看我这皮肤,都晒黑了呢,现在这衣服,防晒。”
林峰站在一旁,正准备打招呼呢,被孙文秀这一句话给逗乐了,以至于,忘记提前想好的腹稿。
一时间,站在那里跟个柱子一样。
“行了,少跟我扯这些,先带我们看看你工作的地方。”
没有介绍,似乎两个女人都忘记了一般,就这么朝着村里走去。
一路下来,除了孙文秀一路叽叽喳喳的说着,其他三个都跟哑巴一样。
林峰是不知道该怎么接话,那年轻人是一路下来都在捂着鼻子,似乎对村里的这种环境有些接受不了。
至少小姑,眼睛红红的,已没有了刚才的那种兴奋劲。
终于,小姑有点没忍住,拉着孙文秀的手:“文秀,要不咱们回去,这事我跟你爷爷讲,咱们不在这里工作了。”
孙文秀摇头:“三年呢,我这才来几个月就要回去,那岂不是丢了爷爷的脸?”
“可是,这村里根本不是人待的地方。”
话刚说完,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因为身旁还跟着一个本村的村民呢。
小伙子虽然穿着得体,长得也挺精神,可是……
她对这福寿村,现在是没有一点的好感。
“临阵退缩,我爷爷会打断我腿的,再说了,我觉得这里很好呀。”
“好?这还叫好?”小姑脸色是越来越难看。
“难道不好吗?山清水秀,时常还能聆听大自然的声音,不比咱们家好太多了?”
正说话的时候,一行四人已经来到了林阳家附近。
看着这栋建筑,小姑的脸色总算是好了那么一点。
“这是谁住的地方?”小姑扭头问了一句。
这话一出,林峰总算是找到了说话的机会。
虽然他现在对小姑没什么好感,但对方毕竟是孙文秀的长辈。
所以,他连忙说道:“这是我二叔家住的地方,我就是在这里工作。”
哦?
小姑正经地打量了一眼林峰:“什么工作?”
“医生!”
呼!
小姑眼神再次变了变:“村医?”
林峰还想解释,孙文秀意识到情况不妙,连忙说道:“小姑,人家可是京城那边,人民医院的主治医师。我废了好大劲才把人挖回村里来的。”
这么一说,小姑脸色总算好了一些。
“那还差不多,我们就先去这家看看,我看这里水果挺多的,摘点尝尝。”
没办法,孙文秀只好带着小姑朝着林阳家走去。
然而,走动的只有三个人,还有一个掉队了。
站在下面,目光盯着院门口的师师,脚步都抬不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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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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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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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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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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