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着头,眼睛的余光却在一瞬间,把书房的布置收到了眼底。
入目,便是一整面书墙,那上面摆满了各种卷轴书和线装书。
书墙前,是一张极大的花梨木书桌。
她垂眸那一刻,已经看到了那个四十多岁的北璃天子。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心中却为这个以俊美名满红枫州的道宗帝赞了一声。
此刻,他虽然只着一件明黄色的常服,却掩盖不了他卓越的风姿。
真帅呀!
不过,我家阿天他相比,丝毫不会逊色。
还有,灏灏他爹,也能跟他有得一拼呢。
一不小心,想得太远,她赶紧把思绪扯了回来。
刚刚踏入大门,旁边伺立的一个宫女立即上前,帮宋琉璃解开披风的系带。
而后,还将她的披风挂在旁边一个酸枝木架子的钩钩上。
宋琉璃提着裙裾,低眉敛目来到书桌前面,她将双掌交叠,额心抵在手背,跪伏地面,
“小女子宋琉璃见过陛下,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她的声音清朗明亮,鹅黄色的裙裾散落在羊绒地毯上,仿若一朵明丽的菡萏花。
这个跪拜的礼仪,她虽然没有经常习练,但却堪称教科书式地极为标准。
萧弥有些诧异地扬起眉头,“平身吧,听说你自小是在乡野之中长大,没想到,规矩还学得如此规范。”
──你这是夸我呢?还是夸我呢?
宋琉璃心里嘀咕,却站直了身体回答道,
“启禀皇上,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知礼仪,懂进退。一个人不论在什么地方,都应该坐如钟,站如松。”
──宋相这个孙女有点意思。
萧弥将手中的毛笔放了下来,“听说你自行设计了一种碳笔,能不能让我看看呀?”
宋琉璃有些意外。
这么忙的一个皇帝,召见她,竟然只为了看看她的炭笔吗?
她将随身的小荷包打开,拿出一支比现代铅笔稍微短一些的碳笔,双手恭恭敬敬的呈上去,
“圣上,您没用过,可能会有些许不习惯。”
这碳笔是用杨柳枝烧成的。
她还给炭笔包裹了一层硬纸外套。
用起来,还是挺顺手的。
而且,梨树村学堂的孩子们,也逐渐习惯了用这种笔写字。
萧弥接到手里,随手写了几个字,虽然有些歪歪扭扭,但的确是比毛笔字容易上手。
他从高处俯视着眼前这个豆蔻年华的少女,
“你和泽长天定了亲事?”
虽然不明白他的意思,宋琉璃却还是恭声道,“是,我们在三年前定了亲。”
萧弥这才轻笑一声,“朕曾经赏了他两个婢子,他却转手就给你送了过去。”
宋琉璃这才知道,当初如意和吉祥是萧弥送的。
她抬起头灿然一笑,“原来,这两位小姐姐是宫里的女官,感谢她们这三年一直陪伴小女。”
怪不得,她问如意和吉祥谁是她们的原主人,她们一直都不肯说。
萧弥举起杯喝了一口茶,“后来,我说要给泽长天赏赐几个美人,他却说,此生,溺水三千他只取一瓢饮。”
“水喝多了不行的。”宋琉璃干笑一声道,
“主要是我爹也不许他多喝。”
萧弥差点将茶喷了出去,他咳嗽几声才说得出话,
“这倒是奇闻,泽长天不但怕媳妇,还怕岳父。”
“不是怕,是爱!”宋琉璃虽然不敢太放肆,还是没收敛住,
“我们普通老百姓,最美好的祝福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在后宫三千人的皇帝面前,谈一生一世一双人。
也就只有宋琉璃了。
萧弥一笑,也不着恼,“你给朕说说梨树村学堂吧,你们父女俩,是怎么想到要办学堂的?”
“主要是想培育多一些人才,为圣上分忧解难。”宋琉璃面不改色地拍彩虹屁,
“自从我们逃荒来到北璃,见识到圣上的英明神武,我爹经常感叹他年轻时候没有认真读书,不然,也能入朝为圣上分忧。”
──千破万破,马屁不破。
萧弥又笑了,“宋相说你是个小滑头,看来果然是真的。”
小滑头?
宋琉璃忍住自己想要扶额的冲动。
这祖父难道不是亲的?
怎么老是给她拆台?
她干笑一声说,“我祖父,就喜欢瞎说实话。”
“不过你的小模样长得还行,你如果不是定了亲,我还真希望你给我做儿媳妇。”萧弥心情很舒畅地说道。
“我的长相?说起来就一言难尽了。”宋琉璃长长叹了一口气,
“我猛然一看,不怎么地,仔细一瞅……”
她拉长了声音,“还不如猛然一看……”
萧弥何曾见过这么心思跳跃的女娃?
他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你们这些长得好看的人,都不明白我们丑姑娘心中的痛。”宋琉璃又叹了一口气,
“好看就是好看,难看就是难看,可是昨天有个人说我,好难看。”
这句话说出来,连旁边装木鸡的李公公都忍不住笑了。
一时间,整个书房都是他们的笑声。
宋琉璃耳朵尖,她还听到屏风后面还有两个竭力压低的笑声。
她眉头一挑,看向萧弥。
萧弥咳嗽了一下,“阿蔺,你和宝怡出来,躲在那儿,成何体统?”
一双牛皮直筒靴子从屏风后转了出来,萧蔺笑着给萧弥行礼,
“父皇,我跟你说过的吧?泽长天这个媳妇,有趣的很,如果你给我弄一个这么有趣的女娘,我肯定马上就成亲。”
“你喜欢我这样的呀?”宋琉璃极为诚恳地说道,
“太子殿下,你说你喜欢我哪一点?我一定改。”
萧弥笑得更加大声了。
多少小娘子哭着喊着要给他当儿媳妇,偏偏这个丫头这么赤裸裸地表示嫌弃。
“宋琉璃,你这个小坏蛋!”萧蔺被父亲笑得十分不满,“我就那么配不上你?”
“太子殿下,其实,我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又是一笑之后,她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而且,我跟阿天说了,往后余生,无论未来怎么样,都不会放开他!”
为了这一点,她最近,甚至已经不再纠结能不能再回到现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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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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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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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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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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