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争魏>第九百六十三章 发展
  嘴上说不管倭国之时,实则杨峥一直关注着东海形势。莊

  大秦不出兵,自然有大秦的难处。

  倭国这片鸟不拉屎的地方,在这个时代也就金矿银矿值钱了,但把金银从深山老林里面运出来,也是一大难事。

  大秦要介入,肯定要灭了倭国。

  这其中的投入就太大了。

  作任何事都要讲性价比,劳师动众的出兵,收益却远远小于付出,如果遇到什么意外,葬送了大秦的安定局势。

  另外,攻下倭国又能如何?

  等于是间接让大秦的文明曙光照耀在倭国土地上,弄不好还让倭国提升了自己的文明等级。莊

  当然,倭国人口对士族豪强也有很大的吸引力。

  倭国男人普遍矮小,但他们的女人却出奇的温顺,成为大秦帝国风月场所的抢手货,豪奢之家也以蓄养三韩、倭国女奴为时尚。

  一开始还是掳掠,但后来逐渐变成倭国女人们想方设法的往大秦钻。

  国家强大了,就会形成虹吸效应。

  如今的大秦看中了谁家的土地,其实是他们的祖坟冒青烟了。

  比如林邑国,以前跟野人没什么区别,住着低矮的茅草屋,穿着破衣烂衫,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

  大秦灭了林邑之后,修建了一系列的港口城市。莊

  让他们从深山老林里面走了出来,过上了文明人的生活。

  当地土人也渐渐适应了新生活,心态上也发生了变化。

  以前当奴隶是耻辱,现在则是荣耀。

  因为熬上十几年,就可以获得秦人身份,拥有自己的土地和庄园,穿上绫罗绸缎,受到秦军的保护,这在以前根本不可想象。

  渤海国也是如此。

  白山黑水里的野人,成为秦军的军奴,用他们的刀剑挥向自己的族类,靠同族的人头累积自己的军功,然后成为秦人。

  秦人的生活方式对他们吸引力太大了。莊

  坞堡、土炕、壁炉、煤饼、地窖、棉衣、棉被……

  夏天热不到,冬天冷不着,天一黑就搂着四五个婆娘大被同眠……

  这种冲击比宣义司宣传一百次都有效。

  辽北分封的田家、卢家看到好处,也开始招募他们。

  白山黑水里的野人越来越少,新的秦人越来越多,几年间,他们已经忘记了曾今的名字,全部改为汉姓汉民。

  而不愿更改的,就成为打击的目标。

  一座座城池坞堡在广袤的辽北拔地而起,并且继续向北延伸。莊

  辽北的木材、药材、皮货成了大秦的抢手货。

  习惯了此地的秦人很快就发现,除了冬天冷一些,长一些,日子太好过了,春夏随便往地里种什么,到了秋天都是丰收。

  闲的时候打打猎,采采农药,便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田家和卢家也因当初的先见之明而获益良多,虽然仍盯着世袭县令的官职,但他们掌控的土地早就超过了内地的一个郡。

  朝廷虽在其辖地设置了镇抚司、宣义司,但只要不造反,朝廷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不闻不问。

  这也吸引了更多的士族豪强前来。

  辽北比辽东更大更广阔,只要能世袭罔替,获得永久的封地,士族豪强不会在乎这块土地冷不冷,再说这时代哪一块土地不冷?莊

  关键在于有没有价值。

  辽北资源实在太丰富了,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若是找到千年老参,足够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能吃饱就不会觉得多冷。

  能发财,刀山火海也挡不住别人……

  忙碌夏秋几个月,储备足够的粮食、蔬菜、肉类,燃料,剩下的大半年的时间,都可以呆在坞堡里面享受人生。

  比中原一年四季都忙忙碌碌好太多了。

  很多坞堡地下修的比地上还要宽阔,公共食堂,公共浴室,全部都是集中供暖。莊

  煤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按照大秦官府的规定,每座坞堡至少要有一个大夫。

  人多了,也就不觉得无聊,很多人都胖了、壮了。

  随便一户汉民,就有六七个儿女,五六个妻妾生十几个儿子也是常态。

  生活悠闲,生存压力小了,人也好养活,官府也鼓励汉民多生。

  人多力量大,血缘才是最紧密的联系,熬上六七年,孩子就是一个劳力,若有出息,将来带着全家飞黄腾达的概率也大大增加。

  辽东、渤海国、辽北也迎来一波婴儿潮。莊

  汉民的数量大大增加,对当地掌控越来越强。

  两个月之后,卡利努斯再次拜在杨峥面前,眼神比上一次更狂热,“陛下,请让我入青营,拜陛下为师!”

  杨峥有些无奈,这家伙的汉言越来越流利,在太学呆了两个多月,越发崇拜起大秦来。

  尤其是儒家典籍,这厮夜以继日的研习,刻苦程度令太学里面的老学究都震惊不已,所以对他也就更花心思一些。

  白天亲自讲解,晚上还领着他听评书。

  极其喜欢三国故事,吕布、曹操、刘备、关羽、诸葛亮、周瑜、司马懿……

  让其沉迷其中的同时,也领教到华夏文明的灿烂。莊

  对忠孝仁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他决定大秦之所以如此稳定,正是因为大家都遵守忠孝仁义这套规则。

  “你真的下定决心了?”

  青营既然能收匈奴、鲜卑人,也就可以收罗马人。

  仅凭他一个人就想在罗马复制大秦的成功,根本就不可能,各种阻力和压力能压的他喘不过气来。

  再说有些东西适应大秦,未必就适应罗马。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水土不服也会要人命的。莊

  这家伙一看就是脑子不太灵光认死理的人,比那个戴克里先差多了。

  华夏文明如此深邃,仅凭他一个人两三年的时间,能学到几成?

  再则人家是冲儒家去的,杨峥巴不得儒家杀入西方,与他们的教派一决高下。

  历史上西方各种教派动辄跑到华夏来,从没听说华夏的教派冲到人家的领土上。

  “愿拜陛下为义父!”卡利努斯一脸真诚。

  杨峥差点没一口老血喷他脸上,汉魏时代的义父可不好当啊……

  也不知他从哪里学来的。莊

  “义父就免了,朕允许你入青营,有朝一日,能将我儒家大道传至罗马。”

  “陛下放下,我必定穷尽一生完成此事!”卡利努斯拱手道。

  杨峥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不过这本来就是一个疯狂而伟大的时代。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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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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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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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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