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使唤人还使唤上瘾了,钱宇撇撇嘴,既然报复完成,他还是决定离这位赵公子远点,无缘无故被人训斥的滋味可不好受。
此时整个丁府大院人差不多已经坐满,但丁青文依旧迟迟不出现,等了许久的客人有些焦躁起来,纷纷开口议论,其中一人的声音最大:“这丁家到底咋回事,让这么多人等着,我看架子比皇帝老子都大!”
丁家的露天流水宴,除了正中央包希仁和杨真坐的主宾席外,附近还有几个贵宾席。林木流水花草环绕其间,微风一吹,阵阵香气涌上心头,意境之妙,极易沉醉其中。
开口的正是贵宾席上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脸汉子,此刻此人正踩着椅子,歪歪斜斜的坐在桌面上,不是那位和白京飞斗嘴的曹仁贤又是谁?看他满脸不屑的神色,显然对丁青文的待客之道颇为不满。
这次生日宴丁青文邀请的多为读书人,这些人最讲究礼义廉耻,曹仁贤的话不仅粗鲁,还犯忌讳。有些人本来还想往这边坐的,一听他的话,立刻有多远躲多远,是以偌大一张桌子,除了他外,只剩下那位大同府尹之子白京飞。
白京飞斜了曹仁贤一眼,道:“多等一小会都没耐心?曹兄,就你这样还想获得丁小姐的青睐?”
曹仁贤翻翻白眼:“青睐?就丁家这态度,倒贴给本少爷,本少爷也不稀罕!”
心中女神被如此羞辱,把白京飞气的“蹭”的一下跳了起来:“你……这里可是千娥郡主的府邸,看我不告你个欺君罔上……”
曹仁贤不屑的摊摊手,意思是你随便。
恰在这时,丁青文的身影出现了,只是他脸上的红光满面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失望和颓然。
见正主回来,曹、白二人也不再闹腾,乖乖坐下来等待。
杨真好像对丁青文要等的人有些猜测,他笑着问:“他还没来?可能路上耽搁了吧,不急不急。”
丁青文叹了口气:“早在半个月前的书信中,柳贤侄就答应老夫来庆丰一趟的,所以我才大肆举办了这场生日宴,没想到……哎,估计连他自己都忘了吧。早知这样我就不在这丢人现眼了。”
杨真神秘一笑:“那可未必,其实青文兄要等的人正好和我一路同来,只是后来因为一些事分开了,算算时间,差不多也该到了。”
“哦?”丁青文精神一阵,刚想再问,只听身后一阵哗然之声,这声音极大,以至将躲在树后偷懒打盹的钱宇都惊醒了,他下意识的抬头,随即眼睛便再也挪不开了。
只见一个白衣男子从远处缓缓行来,所过之处,原本喧闹的人群顷刻寂然无声,大家都呆呆的看着他,仿佛陷入了某种梦靥。
帅,简直帅呆了!这是钱宇看到白衣男子后唯一的感觉。他经历前世今生,阅人无数,却从未见过如此完美的男子。
“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这是《登徒子好色赋》中的句子,但钱宇却觉得用在这位男子身上再合适不过。
他读《红楼梦》时,看到贾宝玉和秦钟搞同性恋,他一直以为作者是在瞎扯,毕竟现实生活中,他可从未遇到半点断袖分桃之事。
可是今天,钱宇觉得自己的价值观彻底变了,他竟有一种恨不得将白衣男子抱在怀中狠狠疼爱一番的冲动。想到这,钱宇瞬间回过神来,该死,自己在想什么?哥一个崇尚大男子主义的硬汉,怎么会往那么龌蹉的方面思考?这种事,别说做了,光想想就能让人呕吐三天三夜!
其实也不怪钱宇有这种想法,这白衣男子虽然完美,却有一股阴柔气息,这种气息只在女人身上才能感受到。钱宇不是没想过对方可能女扮男装,但凭借后世的阅女无数的经验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他敢肯定,这货好像真是个男的。
白衣男子显然早已习惯了万众瞩目的感觉,脸上露出微微笑意,他走到丁青文身前,躬身行礼:“诗君来迟一步,有负伯父重托,还请伯父恕罪!”
“啊?”直到白衣男子说完,丁青文才回过神来,显然他和钱宇一样,也沉迷进白衣男子完美的外表下,不过丁青文性情磊落,毫不避讳自己的失态:“不迟不迟,只是没想到几个月不见,贤侄风采更胜往昔啊,连我这把老骨头都扛不住了。”
白衣男子清楚丁青文的性子,也不说话,他知道对方一定有下文,果然,丁青文站起身,指着包希仁和杨真:“这两位你都熟悉,我就不用介绍了吧?”
白衣男子很自然的和二人打招呼:“包伯父好,杨伯父好!”
包希仁点点头:“没想到一别数年,你都长这么大了,听杨老弟说你还成了殿下钦点的头名状元?这不仅是你柳家的福气,也是整个大华的福气啊!”
白衣男子摇摇头:“当年包伯父和丁伯父、杨伯父一榜包揽殿试三甲,是何等风采,小侄怎敢与之相比?”
钱宇这才知道,原来丁老爷和这位“文坛盟主”杨真荣获榜眼、探花时,状元竟是包希仁,看老包平时衣着寒酸、扎进人堆里找都找不到的穷酸模样,没想到他竟是隐藏最深的大oss。
包希仁看着和自己一起东华门唱名的两位同年,不禁叹道:“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们三人当年何等意气风发,可惜丁兄不问朝政,老夫偏居一隅,杨兄四处奔波,我们都老了,将来还要靠你们年轻人啊!”
看这两人似有没完没了的意思,丁青文连忙打断:“希仁兄,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我找柳贤侄来,是有大事相托的。”
包希仁也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多,忙道:“好好,你们忙你们的,不用管我这个糟老头子,相信在丁兄家中,还不至于饿到包某!”
丁青文告了声罪,拉起白衣男子,对四周的客人拱手道:“感谢各位能来见证小女的十八岁生日,丁某感激不尽。”
他指着白衣男子:“老夫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大华永历三十一年的新科头名状元,柳诗君柳贤侄!”
“哄……”丁青文话音刚落,底下瞬间便沸腾了,刚才众人还疑惑让自己心神失守的男子到底是何方神圣,原来他便是今年的殿试头名,新科状元郎,怪不得!
众人纷纷起身行礼,脸上露出崇拜之色,这可是皇帝钦点的头名状元啊,说不定还是将来的宰相,如果能得他提点一二,对自己的发展绝对有害无意。
“状元公风神如玉、一表人才,小弟马云龙有礼了。”
“柳公子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本人李湘久闻公子大名,还望不吝赐教!”
……
见到众人过来拜见,这位柳状元立刻迎上见礼,丝毫不摆状元架子,一时赢得众人好感。
正在这时,一个不协调的声音响起:“呵呵……状元了不起啊,说不定是某位皇亲国戚相中了他,想招为驸马郡马,才破格提拔的。”
说话的正是曹仁贤,曹仁贤不仅身材雄壮,嗓门也极其响亮,他一出口,在场所有客人都听到了。让钱宇奇怪的是,这些客人听到前半句,纷纷怒目而视,可等曹仁贤后半句说完,愤怒的目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诡异,这些诡异还心有灵犀般齐齐射向丁青文。
钱宇立刻意识到这里面有问题,果然,对面的白京飞急急开口:“曹兄,影响,注意影响!虽然大家都知道丁伯父的榜眼乃皇上特批,但知道归知道,你这样当众说出来就不好了吧!”
白京飞的声音倒是不大,但经过曹仁贤刚才这么一闹,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们这桌,所以他的话还是被听得清清楚楚。丁青文显然也听到了二人的对话,他嘴角抽动,脸色时红时白,不过最终还是选择沉默。
曹仁贤却不依不饶:“干嘛注意影响,我说的是事实,又没胡编乱造,你能堵住我的嘴,但能堵住天下人的悠悠之口吗?”
白京飞撇撇嘴:“我看你是嫉妒吧,丁伯父不仅文采好,长得也帅,方能得千娥郡主的青睐,成为人人艳羡的郡马。像你这种五大三粗的恶汉,别说郡主了,连普通人家的闺女,看到也得吓哭。”
哗——
白京飞话一说完,四周的喧闹声再次沸腾,其实众人都知道,永历十三年那榜进士中,丁青文的学识虽然不差,却没有问鼎三甲的实力,只因他本人俊逸非凡,引得千娥郡主一见钟情,皇帝才破格点他为榜眼,并亲自赐婚。从此丁青文摇身一般,由原来的落魄书生瞬间成为皇亲国戚,羡煞了无数读书人。
要知道,当年的千娥郡主可是号称京城第一美女,乃无数王公贵族的梦中情人,有痴情者甚至不分昼夜在郡主府蹲点,只为一睹佳人芳颜。听到皇上赐婚,他们甚至组团到宫门口抗议。当时这件事所引起的轰动,比胡人叩关还要大的多。
当然,此事已过去好些年头,在场众人限于年龄只是道听途说,虽然内心浮想联翩,却没有证据,而丁青文十五年前来庆丰县定居,为人深居简出,大家便开始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毕竟谁成了郡马,就算再低调,也没有偏安一隅的道理啊!
他们受邀前来参加丁小姐的生日宴,虽然礼数周全,但心中还是有几分敷衍。现在经大同府尹和兵马司守备的两位公子亲口证实,再看丁青文,那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这可是真正的皇亲国戚啊!
据说丁老爷还有借这次宴会为女儿选婿的意思,那可要好好表现,万一这丁小姐哪根筋搭错看上了自己,岂不是有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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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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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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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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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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