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渴啊,哪怕有一滴水也行啊。”
塔米娜拖着头蓬,无精打采。
李志看了她一眼,眼神忍不住地往两个大D上瞟去,然后才回过头来。“一滴也没有了,几小时前你就把所有的水都喝光了。”
麻蛋,要不是看你是D,老子会让你水喝?
李志心里一阵吐槽。
似乎从李志的语气中听到了埋怨,塔米娜立刻辩解,“我可不像你们般若人,在沙漠长大。一个个邹巴巴的,还粗暴无比。我们的身子骨娇贵多了,哼。”
“是被惯坏了吧?”李志头也不回道,“你们国度的井水,可是以清澈甘甜而闻名,你们要是多费心下城墙防御什么的,而不是关心什么破水井,就不会落到今天的地步了。”李志牵着缰绳大步向前走,突然感觉不对劲。
那个女人,竟然没有反驳他?
不科学啊!
唉,科学是啥?
李志皱了皱眉,对自己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是奇怪,嘟囔了一句,“怎么了,圣城的公主,终于被我说得哑口无言了?”
一边说着,李志转过身去,然后就看到塔米娜昏倒在地。
呵,女人,果然麻烦。
李志叹了口气,走了过去。“塔米娜!”
“喂,塔米娜!”
真的昏倒了?
不是骗我吧?
“嘿,能听到我说话吗?”
李志看着塔米娜,有点着急了。这家伙不能真的死了吧?
这可不行啊,时之沙还得靠她才能找到呢。
这要是死了,线索可就断了。而且,谁知道这家伙和他的任务有没有关系?
“喂,你……”
李志摇晃着塔米娜,把她的身体扳正过来,就要人工呼吸。
嘭!
李志只感觉耳畔全是嗡嗡声响,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当然啊阿志王子,我听得一清二楚!”塔米娜扔掉手里的骨头棒子,从李志腰间抽出时之刃,对李志扮了个鬼脸,然后骑着马离开……
李志是被一阵马蹄声吵醒的,刚刚醒过来,他就吓了一跳。周围,好几匹马环绕着他,上面一个个骑马的家伙面色不善地看着他,冷笑着,再看他们身上的武器,李志面色微变。
这帮家伙,应该就是奴隶谷的霸主了吧?
那帮传闻中的杀人不眨眼的仿若恶魔一样的家伙?
周围的马匹包围了过来,李志刚要动,突然,一个黑大汉瞪了一眼,一把匕首猛地飞出,钉在了李志身前。
卧槽!
小李飞刀!?
看着飞刀刀柄上的白色的小号人头装饰,随着刀柄的震颤而晃动不已,李志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麻蛋,这帮人,果然不是善茬啊,该不会把我扒皮抽筋了吧?
李志有点打怵。
现在的他,虽然身手不错,可到底还是个普通人类啊,比不上之前有斗气的时候,遇上这么一帮凶神恶煞的家伙,他难免恐惧。
哪有人不怕死的?
李志心头呼唤系统,然而半晌,系统都死寂不已,根本没有响应,这让他心里越发地冰冷。
不会,真的就栽在这里了吧?
不对!
匕首只是警告,他们没有杀人的意思,至少暂时没有,所以,现在还是安全的!
李志抬头看了一眼那个黑大汉,只觉得面目狰狞,尼玛什么都看不出来,不像是能交谈的,当然,更不可能是主事人。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般若人?”
李志转头,阳光当空普照,酷烈无比,说话的人,正好挡住了太阳,但整个容貌,也都被光芒掩盖,让他看不清楚。
但这是主事人无疑了!
“知道还敢闯进来?”
“在苏丹腹地,有一个勇士聚集的部落,叫做巴卡,他们令所有对手闻风丧胆。”那人停马说着,周围的人则继续骑着马围着李志打转,李志微微一扫,足足十二个人!
“巴卡人各个都是飞刀高手,据说他们的飞刀,被造物主保佑着,他们的命中率高得令人发指,简直就是百发百中!可以一发匕首,取下三人首级!”那个商人模样的主事人一脸狰狞地讲述着,不时还有手势配合讲解,让李志一阵无语。
他感觉这个主事人,有点不靠谱。
当然,这可能只是他的性格如此,但周围这些汉子,绝对都是威胁。尤其是那个黑家伙,那个十有八九就是这个主事人所说的巴卡勇士的家伙,最具威胁。
看着他手里把玩着的那个仿佛镰刀一样到处都被开了刃的锋利短刃,李志嘴角一阵抽搐。
这家伙,惹不起!惹不起!
主事人下马,李志眼珠一转,赶忙去拔那把插在地上的匕首。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那么做!”主事人说道,弯腰,脑袋伸到了李志跟前,眯着眼睛看他。
李志觉得……他说得对。
下一次,保不齐就是直接射脑袋了。
他可不想脑袋上多了一把镰刀,跟金狮子似的那么怪异。
麻麻批,虽然他不知道金狮子又是什么鬼……
“知道为什么吗?”主事人指着黑大汉,“这位勇士就是巴卡人,对吧?”
李志打断了主事人的话。
主事人一愣。
“你敢打断我?”主事人瞪大眼睛。
李志举起双手做投降状,一脸赔笑。
主事人冷笑着,“他叫赛所,的确是一个巴卡勇士。我曾经救过他一命,也就是说,我是他的再生父母,所以他现在,对我唯命是从。”
“所以,般若人,给我个不杀你的理由。不然……”主事人指了指李志的裤裆,“我让赛所瞄准你的命根子。”
说着,赛所已经举起了那把镰刀一样的短刃,作势瞄准。
李志看了眼本来就插在大腿旁边的匕首,决定暂时妥协。
好汉不吃眼前亏啊。
“我有一个理由,不知道够不够……”李志把塔米娜从他这里逃走的故事简述了一番。
那主事人,顿时一脸笑容……
远处,塔米娜骑着马,也是一脸笑容,心里不断地嘀咕着李志的愚蠢。哼着小曲,她把深藏沟壑里的吊坠摘了下来,那里,赫然有着一点时之沙!
塔米娜打开时之刃手柄的盖子,正要把时之沙倒进去,突然就听马蹄声传来,顿时回头看去,然后脸色就变了。
是那个家伙!
该死的阿志王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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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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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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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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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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