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这可是从一条大狗的嘴里抢来的,终于今天晚上能睡个好觉了。
衣衫褴褛的他,是从大山里走出来的。
原本,他的爷爷父亲母亲都生活在大山里,过着耕种田织的日子,可就在他们被几名异族发现后,村子被烧掉人被杀光了,就他跑了出来,逃过被当成奴隶的命运。可不当奴隶也会被饿死呀,于是,他就整天跟野狗抢食,捡别的异族扔出来的垃圾,以此过日子。
有人就说了,不会找份工作吗?这么懒,活该!
如果二娃听到这话,肯定会用口水吐这人一脸,根本没工作能给人族好不?
哪怕是他身在一个中域城,法律不准许随便乱杀人,可还是没工作能给人族的,有时二娃甚至都在想了,为什么自己不是女的,那就能进那种楼里卖了,因为肚子饿到极点发慌的感觉实在比死还要恐怖。
是的!
身为人族女的,比男的好还能卖身,可男的除了奴隶别无它路。
二娃不想当奴隶啊,随时都有被主人生气一杀了之的命运,于是,他就一直不如狗般地活着,活下去。
“嘿,你听说了吗?我们人族火啦,要站起来啦?”
忽然,他听到边上有个乞丐样的男人说话。
他转过头去,只见常年这里都有他这种悲惨存在,有时可以互相照应的脏乱角落,两个人族正在开口说话,比手划脚的,神色异常兴奋。
“我也听说了,可是自然灵族那边未免也太远了吧,怕是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过去了!”
“是啊!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很兴奋,因为我们人族终于站起来了,你可不知道哦,今天我去捡人家扔在门口的食物,那异族都不敢再随意追打我了,那种感觉呀,啧啧啧……”那男人说到这,开心地双眼都眯了起来。
这就是神域人族的现况,捡吃的,与野狗抢食,甚至不被人打得半死就是幸运的。
“大叔,自然灵族在哪?”
二娃走了过去,好奇地问。
“在西边,一路往西就能找得到,那里有一大片的古荒森林,遍布无数个山脉,只要你找到一些奇特的会发光的植物就证明在附近了。怎么,小子,你要去吗?”这个中年人看着瘦得皮包骨的二娃,好笑地道。
“我听您说得这么好,想去看看。”二娃点头,认真地道:“大家都是人族在那里总能找到个干活的吧?”
“哈哈,谁说不是呢,可是也要你能走到那呀!荒兽到处都是,你可能还没到那,就被荒兽或是那些杀人的异族给吞了呢!”中年人说完奉劝一句:“小娃娃呀,这都是命呀,我们还是安安稳稳地在这吧,也许过个上百年,那时情景就不一样了。”
“大叔,什么不一样啊?”
“那个时候,我们人族可能全部都生活在荒夏城了,那里,安居乐业,天天都有饭吃……”这中年人憧憬地望着天空,慢慢地道。
“那我们呢?”
“饿死了吧,不过临死之时,能听到这消息,我还是很开心的,真希望我还能看到那天啊!”
“我要去!”
二娃忽然认真地道。
不顾两名中年人再对他的劝说,二娃站起身来,就真的出了城,按照中年人所说的一路不断地往西边走。
他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了,他想安稳,他想要强大,他想替自己的亲人报仇,听说那里有人类强者无数,他誓要为自己的亲人讨偿这个血债!哪怕是讨不了血债,他也想到那个梦想中,可以吃饱饭的地方。
闪金族……
强子趁着夜晚没人注意,杀了自己的主人,逃了出来,他狠戾未消的双眼看向西方,出现了一丝希望。
浑天神族……
一群奴隶暴起,虽然被镇压下来,但还是有几名奴隶逃了出来,并不断地在联系别的人族,他们要一起走出这里,前往那希望中的荒夏城。
这种事情,存在于神域大大小小各处角落。
身为自由身的,如躲在山里的人族,在感觉活不下去后,都纷纷拖家带口往西边而去。
身为奴隶的,又重新握紧了被打烂掉的拳头,将血仇怒恨全发泄在主人身上,逃往西边。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最后汇聚成三四万,三四十万,三四百万……
对!
如果此时,有一名神明站在神域的最高处看向大地时,会发现整个大地有无数的蚂蚁正在从各个方向汇聚,化成一道道溪流,再是又组合成江河,往西方而去。
有的人在路上,就被异族杀死了,也有的落入荒兽的血盆大口中,但此时,所有人的心中都是火热,双眼都是坚毅如铁,因为,他们的心中有了一个“乌托邦”般的美好存在,那就是荒夏城。
在那城市中,人族是最强大的,是最民主的,是最多的……
那才是人类能生存下去,真正是为人的地方。
…………
荒夏城,一天天地不断成型,首先是城市的城墙,在有了他们这群强者以后,根本不是问题,修炼了土系法术的,直接就筑起了四角形的城墙,高达千丈。
当然,只是如此城墙还是不行的,因为荒兽太厉害,一堆还是能倒的。
于是,李青让手下也就是“龙血队”中的荀彧为主管,让他去处理这件事。
荀彧管理方面,毫不输于诸葛亮,甚至更胜之,因为,他专业啊!
一方面,荀彧掌管全神域彩票店的老板们,去收购全神域最坚硬的矿石,一方面,已经建筑起了一个可以熔炼各种矿石的巨炉。
不用李青吩咐的!
连民生呀,衣食住行呀,将要如何发展商业呀,如何让人族强大起来,荀彧早就列了一份报告,摆在李青的手上。
他说,人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唯有发展才是强大的基础,功在千秋,利在万代。
李青虽然想说拳头才是最关键的,但想了想,后面也觉得人族想要延绵万万年,还真得发展,更重要的是总得给那些前来投奔的人类一个生活下去的希望吧!
从昨天开始,就有人族来投奔了!
虽然,据手下说,唯有三个人类,但这就是一个开头。
果然,第二天,就涨到了十几个人。
第三天,直接就是上百人!
第四天,三百多人……
一天天地,这人数在不断往上涨。
听他们说,这还是因为荒兽太多了,他们有的躲,有的逃不过其兽爪,才会来的这些,要是没了荒兽,还能更多。
还能说什么呢?
李青大手一挥,直接分派出神尸傀儡,组成剿兽大军,杀向那些荒兽!
他必须为自己将来的子民做好打算,为他们保驾护航,互帮互助,团结一心,这就是人族,伟大的人族!
****
“伟大的义父们,你们的推荐票呢?”李青泣不成声地问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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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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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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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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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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