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只记得明珠出生的日子,却从来没有计算过明珠是哪一天回的木家!
明珠整个人都呆滞了,望着明玺那双妖娆的桃花大眼,心里某个地方被触动着,柔软的不像话。
明玺上前一步,盯住少女动容闪烁的眸子,温柔道:“527,谐音:我爱妻。”
轰!
有什么东西在明珠的脑子里炸开了!
她忽然意识到木尚清夫妇也在这里呢!
“啊~!”
吓得大叫一声,她将手中的卡直接丢到了木尚清身上,转身就跑,宛若身后有洪水猛兽追着她一般!
蔚子琦愣了一会儿,乐了:“我还是在明珠7岁第一次看恐怖片的时候,见她有过这样的反应。”
木尚清捡起砸在他身上、又掉落在地上的卡,无奈的叹息着,塞进了明玺的礼服口袋里:“挺浪漫,挺深情,挺感人。”
明玺面色惨白一片。
她还是不肯接受他。
僵硬地扯了扯嘴角,道:“那有什么用,她都被我吓跑了。”
明玺忽而落寞地转身,道:“你们也看出来了吧,我原本想找你们谈清楚的,现在也不用谈了。我就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估计没戏的。”
高大的身影就这样消失在别墅大厅里。
明玺去公司了。
木尚清夫妇站在原地,望着楼上的方向,再看看明玺离开的方向,再一次操心不已!
要是两个孩子能走在一起,也算是一段佳话。
要是不能走在一起,将来他们兄妹俩见面,该多尴尬啊!
木尚清拉过蔚子琦的手,道:“你去看看明珠,旁敲侧击一下她的想法。我呢,去给Jerry打个电话,看看Jerry的反应。”
“好。”蔚子琦表示赞同。
于是,夫妻俩,兵分两路!
木尚清从未如此紧张过,讲真的,当初自己追蔚子琦都没这么紧张。
对于明珠,他自然是一万分的满意,全世界再也找不到跟明珠一样完美的姑娘了,那是他一手养大的无价之宝啊!
但是,对于明玺,乔歆羡夫妇会不会满意,这就不好说了。
电话拨通之后,木尚清心中实在忐忑不已。
“Hello~!”乔歆羡接他的电话,总是声色轻快雀跃,因为他每次都能将明珠的消息带给他:“那边生日宴怎么样?我这边都结束了。”
“嗯,结束了。”木尚清深呼吸,觉得这么多年的兄弟了,说话没必要拐弯抹角,于是他道:“咳咳,Jerry,你觉得我家明玺怎么样?”
放在腿上的一只手,拿起来,放在书桌上。
然后,书桌前也坐不下去了,他站起身,站在窗口,凝视着窗外金灿灿的阳光。
仿佛只有看着鲜活的世界,才能证明这不是一场梦,他刚刚是真的问出去了。
而乔歆羡诧异了一两秒后,轻声笑了笑:“是想给乐乐找对象?也是,我们乐乐长成大姑娘了,威威今天还跟我说,养了这么久的妹妹,将来只怕都不舍得让她嫁出去。”
对于明玺,乔歆羡是欣赏的。
也幸亏木尚清开口问的是明玺,要是明哲的话,乔歆羡可就只能得罪人了。
因为不是说明哲不好,而是这孩子在很多方面,还没有长成,光环还没有释放出来,跟明玺明显不是一个级别的。
木尚清头疼地转了个身,握着手机的掌心里全是汗:“明玺喜欢明珠!他是认真的,我是刚发现的。Jerry,我不会因为明玺喜欢明珠,就逼迫明珠也要喜欢,我当然更看重明珠的意思。但是,你跟Boss的意见也很重要。”
这一次,乔歆羡不说话了。
因为明玺喜欢明珠,这是他根本没有想到的事情。
他想,凉夜也一定不会想到的。
而乔歆羡这一沉默,就是良久,久到让木尚清非常心慌。
他不得不问:“Jerry?如果你对明玺不满意,没关系,我们多年兄弟,你可以直说。”
乔歆羡坦言:“不瞒你说,康康回来之后,告诉过夜儿,古代的时间比现代快一点点,差距不大,但是十几年的话就会对比出来的。所以康康去的是五年,看不出什么,但是依着古代的空间,当明珠跟乐乐十八岁的时候,红麒应该可以长到21岁。”
“红麒?”木尚清自然知道红麒是谁:“什么意思?”
乔歆羡无奈地告诉他:“别说我不把你当兄弟,我有消息,才会提前透露给你:如果你想要明玺跟明珠在一起,就要尽快让明珠喜欢明玺才行。我也是心上明玺,只不过,夜儿的意思是,她想等着红麒回来,看情况,把明珠介绍给红麒。”
木尚清无语:“为什么?Boss为什么会有何么奇葩的想法?”
“因为易擎之对爱情非常执着,为人非常完美,所以夜儿想要明珠嫁给易擎之那样的男人。”乔歆羡的嗓音泛着酸,又道:“她还跟我开玩笑说,她这辈子没嫁给易擎之,明珠嫁给红麒,也算是一种补偿跟缘分。”
反正,凉夜就是心疼易擎之,心疼他好不容易三十岁得了个儿子,却在出生后去了古代。
她知道易擎之这么多年还在等孩子,也知道红麒一定会回来的,更听康康说过很多关于小红麒帅气逼人、可爱聪明、又威风凛凛的故事,所以凉夜还没见过红麒,就已经喜欢上了。
她觉得,从古代回来的,会轻功、会医术、会行兵布阵的红麒,更适合做乔将jun的女婿,更配得上她家明珠。
当然,红麒的这些优点,乔歆羡不好跟木尚清说的。
他怕木尚清难过。
因为这些明玺不可能学会,就轻功而言,根本不可能。
木尚清抬手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好,我知道了。”
通话结束。
木尚清焦虑了,为了儿子而焦虑的。
其实明玺从小到大,还真是没让他怎么操过心,因为明玺不管做什么,都有他自己的主意,并且明玺最大的优点就是有韧性,认定了什么事情,便坚持到底、绝不放手。
明珠这会儿正是青春懵懂的时候,她还没喜欢过谁,不管是明玺还是红麒或者别人,这丫头一旦有了初恋,必然也是爱的要死要活的。
想清楚这些,木尚清有些急躁地给明玺发了一则短信:“首都那边有给明珠内定的未婚夫,只是那男孩子还没有回来,所以,你想要娶明珠,就要下手快一点!”
点击发送。
木尚清看着手机,觉得自己真是醉了。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明玺是他亲生儿子啊!
说起来,木尚清心里也是窝火的,当初蔚子琦喜欢易擎之,那么那么喜欢啊,这次他儿子要是输给易擎之的儿子,他真是……咽不下这口气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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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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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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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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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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