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翎墨微笑,轻拍了拍她的手,安抚情绪。
“别怕,这里没有别人,若有人敢惩治你,我替你做主。”
这话半点不虚,只是粉蝶儿却只当是客人一时兴起说下的糊涂话。她想了想,左右这事楼里的人都知道,只是不准说出去。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值得大肆宣扬的,也碍不到什么人利益,无非是妈妈怕主家脸面有损才不准传话的吧!
就算自己不说,待会绿萼回来肯定也会说的。
“那奴家告诉公子,公子可千万不能说出去啊!”
“放心。”
粉蝶儿心定了定,压低声音说道:“这事还是几天前发生的。那天玉小姐又来了楼里,她每隔段时间都会带几个楼里的姑娘出去,妈妈说是去培养给大户人家直接当妾室。那天来了之后,玉小姐不知怎的突然发了脾气,她说养了群废物,连接生都不会。这是派去伺候玉小姐的小厮小德子说的,他说玉小姐发了半天脾气,似乎是谁生产有问题,什么孩子要保不住之类的。”
“这不是常会发生的事吗?如何说你们那位女主人手段了得?”
“这事还没结束。小德子说玉小姐发了会儿脾气后就说现在正是需要的时候,一个都少不得。然后就叫来几个小倌。让他们脱光了挨个躺在床榻上,然后,然后……”
粉蝶儿说着脸红得透光,看来她进春红楼时日还短,对那些风花雪夜的床第之事还感到羞于启齿。
秦翎墨到底是男人,不至于说到这程度还不明白。他倒了杯茶给粉蝶儿:“若是男欢女爱,你情我愿,也非什么不可以的事。”
“可那一下就五个小倌呢,听说,听说足足三天,那五个人再出房间都是让人扶回去的。”粉蝶儿抿了口茶,心情舒缓许多:“后来这些小倌就不见了,听说是被玉小姐接走了。听小德子说玉小姐看着也不过二十多左右,就这么这么真是……不得了!”
秦翎墨垂眸微微凝神,再次抬头时,绿萼已经推门进来。
她看到粉蝶儿正同公子说笑,顿时心头火气,觉得自己被抢了客。她快步上前,气呼呼地将粉蝶儿挤到一旁。
“公子,奴家都换好了。”
绿萼手中端着个黑漆托盘,上面码放着齐齐整整的三层红绡。这里的红绡与市集上贩卖的薄纱不同。是三寸多长的铜铸圆柱,外层涂了朱漆,雕刻着鸳鸯绕颈,莲花并蒂的图纹。精美是挺精美,但这红绡本身却并不值钱。
这些风月场合里,真金白银换来的东西,除了床上的翻云覆雨外其他都是亏本买卖。
客人可以决定要赏多少红绡,全部赏完就算结束一轮。想要再继续那就得接着拿银子换。至于得了红绡的姑娘们,事后都会根据多寡记账,按比例分得饷钱。
至于那游戏,有荤有素,全看个人如何把握。
绿萼将红绡放在桌上,还不忘狠狠地瞪了粉蝶儿一眼。
“公子想玩什么啊?奴家什么都可以奉陪~”
“很简单,我问问题,回答了就得一红绡。不好好回答可是要挨罚的。”秦翎墨语气意味深长。
绿萼将这不寻常的音调当做某种潜伏的暧昧,笑若桃花地娇羞:“公子怎么决定都行,奴家会努力的~”
秦翎墨也并没纠正,只是笑了下,问出第一个问题:“你们的主家玉禅心漂亮吗?”
“公子这话问的,奴家可没见过,不过奴家听见过的人说玉小姐始终穿一身黑,说不定是个寡妇。”绿萼最后一句压低噪音,几乎都要凑到秦翎墨耳边说,还万分暧昧轻轻吹了口气。
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像是被利箭钉死在木桩上的死鹿。秦翎墨斜撇来的眼神冰得人骨肉俱裂。瞬间就绝了绿萼想更主动的心思。
“乖,老实点才有钱拿。”他声音轻柔似水,重新展露笑容。
这次绿萼也有些讪讪,隐约觉得这与寻常的客人恐怕不一样。
“第二个问题,那玉小姐可有婚配?”
秦翎墨的问题让绿萼一头雾水,这难道是想追求她们主家?也是,她们这般的风尘女子,对方一定看不上眼。绿萼再开口不禁带了点酸劲。
“玉小姐有没有婚配不知道,但她肯定是殒爷的情人。”
“殒爷?”
“是啊,就是买下春红楼的人嘛。咱这里是官营,可惜官老爷没心思也没经营春楼的能耐,眼见着越来越破败。后来出现个叫殒爷的人买下了这楼的经营与所有权。所以人们都说玉小姐是殒爷相好,所以把这楼交给她打理。成没成亲可就不知道了。”
绿萼顿了下,又补充道:“公子是不是对玉小姐有兴趣?可她是个白虎女!谁跟她房事都会被克死的!”
秦翎墨闻言一笑:“这你如何知道?你看到了?”
“虽然没看到,但楼里都知道。她夜睡五个小倌,结果让那些小倌通通被扶出来。”绿萼左右看看,神情有点紧张:“小德子说,他扒窗户偷偷看过,那玉小姐把一团橘色的东西往他们肚子里面塞。说什么非常时期只能提前什么的。然后翻身上去就翻云覆雨到天亮呢!”
这话中信息量巨大,秦翎墨眸光一转,放下玉禅心,问起殒爷的情形。
正这回答着,外间传来阵阵喧哗。
玉禅心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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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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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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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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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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