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春闻言摇摇头:“这是小金第一次转世,之前不知道在哪,根本找不到踪影。”
“那这么说来,天上这些年来一直都没人帮你们净化那什么五蕴六毒喽?”
“可以这么说。”临春顿了下:“小金丢失后,德明也去曾经发现小金的地方找过,再也没有相同的奇石。小金在的时候,曾经在过去天魔战染‘病’的战友都逐渐好转,可自从他不见之后,魔念侵蚀就越来越严重,有些……迫不得已已经处死。”
胡滢轻叹一声,虽然她没战友,可想想青丘山上那些族人朋友,也就明白临春此时隐隐的失落与难过。
“不过一切都过去了,活得年头越长越明白有些情都是缘分,就算得道成了仙缘分也不是亘古不变的。总有缘起缘灭的时候。”
临春神君还沉浸在落寞当中。胡滢已经有所领悟:“天地一线牵,珍惜这段缘。”
之前的愁云惨淡都被这句话击破,可以说总结得非常到位。
这正说着,德明已经风驰电掣一般返回来,身后还跟着个美人。
要说有多美,胡滢形容不出来。不是美到语言匮乏,而是她妆容太精美了。眉毛的粗细,眼角的弧度,仿佛都精确计算过。胭脂水粉,花钿眼妆,一样都不少。身上的衣衫也是,单看都很漂亮,披着的纱巾更是精美绝伦。只是搭配起来就——太花里胡哨了!
“小姐姐你这是月老庙外的许愿树吗?穿红挂绿的都看不出你本来什么模样了啊!”
胡滢的话刚说完,那美人就娇俏地翘了下兰花指,嗔怪:“小妹妹,这是种风格好吗?玉京的小仙女都这么穿的~”
这一出声可把胡滢给惊到了,这娇滴滴的糙老爷们声音是个什么鬼啊?!她咽了下唾沫,再看旁边的伤员惊得手里的水囊都裂纹了。
德明与临春却显然早就知道,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只一个劲儿催促这不明物体赶紧工作。
胡滢凑到临春身边悄悄探问:“她,不对,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啊?怎么这样子?”
“他是织命天女。”
“啊?现在天上的女仙都是,都是……这么有病?是不是墨墨当初丢失后,天上好久没作法于是都开始作妖了?”
胡滢原本想说得委婉点,可奈何她对人类的语言本来就没那么纯熟,憋了半天还是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临春苦笑:“你这么说倒是也没错处,不过小金现在的就靠他了。”
“他到底什么本事啊?”
这正说着,就听里面传来织命天女那独特又杀耳朵的嗓音:“哟~小金现在可真俊啊!啧啧,真是好看的人都越来越好看……哎!德明你拽着我干嘛?我又不吃了小金!”
胡滢一听这动静,整个人都不好了。竖起狐狸耳,瞪着眼就要往里冲。结果被临春一把拦住。
“先忍忍,等他工作结束。”临春咬着牙把话说完。
“他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么容忍?”胡滢磨牙嚯嚯。同时明白,能让大神也甘心隐忍——想必这织命天女有什么别人不能取代的独特之处。
果不其然,这织命天女其实是个称号,就像临春神君又被尊称为“战神”,这封号并不是独属于他的。织命天女也是如此,只不过原本继承此封号的都是女仙,到了这一代却出了点小问题。
上任天女与人类有了孩子。
至于其中故事就不深究,总之这孩子也同样具有织命天女的能力,如果留在人间没人引导,恐怕会成祸害,这才接回天上承接此封号。
可能是天女这封号阴气太重,脂粉味太浓,原本还正常的男孩子慢慢就一发不可收拾。往变装的方向越蹦跶越欢。
至于织命天女的能力就是可以将任何碎裂过,有问题的魂魄重新修复。断掉的命运之轮也能重新连接。要说本事确实是挺重要。
胡滢听完一脸同情:“肯定是你们没净化闹得,这都犯病到脑子里了。”
对于这问题,临春很早也想过,颇有同感。
内间里,织命天女蹲在秦翎墨跟前,双手托腮地发花痴。
“真是不错呀!身材也这么好~让人忍不住想吃啊~”
旁边的德明脸都绿了,这小金相当于他的孩子。那可是他亲自刻出的印,从选材到雕琢,每一步都宝贝得不得了。都说自己的作品就如同自己的孩子,这有了器灵之后就真真正正算自己娃了。好不容易失而复得,结果有这么个不男不女的东西在旁边垂涎,能不急眼吗?
“你赶紧修复,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你可是知道临春的战斗力!”
德明帝是文神,战力算不上多强悍。但临春不一样,而且绝对不是默默看自己亲友受欺负的主儿。
织命天女叹口气,冲德明抛了个媚眼:“真是死心眼!奴家当然知道轻重,也就是嘴上说说罢了,你还是赶紧出去,告诉他们谁也别来打扰。奴家要是一分神,这可就出大错喽!”
德明只得不情不愿地出去。
这位别具一格的天女见人出去后,抬手悬在秦翎墨胸前一尺高的位置上。无数细密的丝线从指尖伸展,像幼小的蕨类植物般舒展茎叶,闪烁着点点幽光。
这些丝线垂到秦翎墨身上,竟然慢慢蠕动着将衣裳一层层剥开。原本因为血迹干涸而不好处理的衣襟都轻而易举地分离开。
优美紧致的线条勾勒出漂亮的肩颈与锁骨,衣襟半褪搭在胸膛上,若隐若现的胸线撩拨着人的思绪,让理智统统化作泡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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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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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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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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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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