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也是其中之一。
裴定的目光牢牢锁住郑衡,里面有无尽的深意,是他难以说出口的——
我那么担心你,生怕你遭遇什么意外,连呼吸都觉得困难,然后不顾一切地赶来。
我的心意,你……你可知道?
郑衡自然不知。
此时她看着裴定认真的眼眸,说不出任何敷衍的话,只重重点头道:“多谢学兄挂心了。这一次,是我大意了。”
顿了顿,她继续道:“多谢学兄及时赶来。这一份心意,我铭记在心。”
裴家和裴定都很好,哀家感念在心。
她的话一落,裴定眼神顿时黯然,仿佛漫天星光都被打落了。
他是如此敏锐通透的人,如何听不出郑衡的心绪?
郑姑娘,压根就不知道啊……
在她看来,他这番举动,只是基于裴家的道义,是出于对盟友的维护,她从来就不会多想。
以她的聪慧,哪怕她多想一丝一毫,也不会这么回答了。
裴定忍不住别开了眼,目光落在了鸿胪寺外面的大树上。
大树枝叶新嫩,随着柔和春风轻轻晃动,间或还有几声鸟鸣声。
真是一派鲜活的好春光。
裴定合了合眼,忽而想起了少时听老师吟诵过的诗——
春山茂,春日明。
风微起,微波生。
芳袖动,芬叶披。
两相思,两不知。
如今想来,哪里是“两相思,两不知”,分明是“有相思,卿不知”才对。
只是这些话,到底负了这大好的春光。
他心头微颤,回想起之前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无比确定自己不想再体会第二次。
他凝了凝神,目光依旧锁住郑衡,开口道:“郑姑娘,我……”
此时郑衡恰好抬头看着他,春日柔光投在她的脸庞上,像镀上一层飘渺光彩。
美得惊心动魄,却又美得这么遥远。
与飘渺遥远相比的,是她无比清晰的眼神。
她的眼神清澈透亮,里面正映照着他的样子,凤目长眉之下,是苍白的脸容。
裴定猛然生起了渗渗冷汗,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勇气,霎时烟消云散了。
郑姑娘这么美好,她的风华才刚刚展现,他却……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他不由得退了一步,脸容更显苍白了。
裴定骤然色变,令郑衡有些担心,便上前一步问道:“学兄,你如何了?”
她脚步稳妥,她心无旁念,更让裴定心跳如雷,“轰轰”在心中,什么都说不出来。
就在这一步间,裴定忽然悟了:
他静默不语,不是因为她眼中苍白的脸容,而是因为……她是郑姑娘!
她不是旁的人,是郑姑娘。他亲眼见过、明明知道,郑姑娘到底是怎么样的人。
郑姑娘……比他所想的更好。
与她相比,他顿觉自己黯然失色。
或许在旁人看来,他家世了得、才华卓绝,便是世人颇为看重的相貌,也恍似姑射神貌。
他不输任何人,甚至比大多数人出色。
那又怎么样呢?
他知道郑姑娘不会在意这些,这些在世人看来是必要重要的条件,郑姑娘不会在意。
在郑姑娘在禹东山救下孟瑗开始,他就对郑姑娘起了好奇。这么多日子接触下来,他虽不能说完全明白郑姑娘,却也多少懂得。
郑姑娘明明只是一个闺阁小姑娘,却有着无比强大而清醒的内心,这样的人,看似纤细娇弱,却难以有动。
有时候,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仿佛郑姑娘是那云端上的人,费尽心力都难以触及。
郑姑娘这样的人,就算清楚了他的心意,会有所动容吗?
说实在的,裴定没有多少信心。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信心。
他对郑姑娘,自认为有一片真心。但这片真心,确定的时间太短了些,尚未能肯定可以持续多久。
他确定自己此刻心头沸腾,也确定那种难以呼吸的感觉只为了郑姑娘一人。但是……
感情,并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他有满腔情意,愿意给予眼前的郑姑娘。但郑姑娘呢,她要吗?
裴定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姑娘,见她有千般美好,也见她有万般平静。
不,郑姑娘不需要。
一个人不需要的东西,就算他自觉有种种好,最后都是不合适。
他也就……无须多言了。
郑衡看不明白裴定眼中的深意,见他久久沉默,便也安静下来。
心中只是想道:裴定有什么是想单独对她说、却又说不出的呢?
尚未等她想个明白,便听到了“扑扑”拍打翅膀的声音,一只灰翅红嘴的小鸟落在了裴定的肩膀上。
是小红!
小红乖巧地站在他肩膀上,正“啾啾”地叫着,然后亲密地啄了啄。
郑衡立刻就发现,小红的脚上没有系任何东西。那么它来是为了?
小红的到来,令裴定迅速回过神来。
他站直了身子,出言为郑衡解惑:“小红来了,就表示事情都办妥了。我们可以放心去御史台了……”
他说话之时,声音沉着冷静,半点都无刚才的凝滞暗涩,这是他正常的样子。
刚才欲言又止、无比纠结的他,就像不曾存在一样。
他将那一片无法说出口的心意,深深地压在了心底,只是偶尔才会显露出来。
此时郑衡不知道,在她不经意的时候,有人为她奉上了一片真心实意。
现在的她,听了裴定之言,只注意到一点:“这么说,朝香暮籽找到证据了?”
她知道萃华阁的人已捉住了南景细作。但进一步证据,就不清楚了。
裴定看了看她,唇角勾了勾:“这需要什么证据?裴家既然捉到了南景细作,就一定能撬开他们的口!”
他突然伸出手,拂去了郑衡肩上的一片嫩叶,淡淡道:“我会让他们永生难忘,后悔踏进大宣一步!”
“……”郑衡哑了哑,忽然觉得眼前的裴定有些不一样。
还有,他伸手为她拂去嫩叶,似乎亲密了些吧?
更重要的是,裴定的手指怎么带着点点血迹?
于是,郑太后那塞满了家国朝事的脑子,第一次有了些别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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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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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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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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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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