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衡相中的人,年约三十岁,络腮胡子。乍看去,他衣衫破烂面容瘦削,看起来与其他中年流民并无太大差别。
然而仔细察看,便会发现这男人任何时候都背脊笔挺,眼光亦比其他流民敏锐得多,他手握棍子的姿势,也和其他人不一样。
这些细节,让郑衡很快就判断出:这个人,曾经是一个士兵。
郑衡还注意到,这个人很机警随变,闻州府吏驱逐流民的时候,他肯定不在其中;
而且,这个人带着的流民总能占据礼元大街最好的地方——便是千辉楼外。
这人曾经是一名士兵,或许还曾做过军中的斥候,在流民中很有威信。
这样的人,太符合郑衡的要求了,是可以代她出面收纳流民的最佳人选。
她会想方设法将这个人收为己用,哪怕耗费再多的心力,她也要做到。
信心,郑太后从来不缺。她不但要做到,还要光明磊落地让这个人心悦诚服。
“盈足,将你今日所带的银两,全部送给那个人。要让他收下,你才能回来。”郑衡这样说道,指向那个络腮胡子。
盈足心中一惊,随即便回道:“是的,奴婢知道了。”
今晨出长见院之前,姑娘将一叠银票交给她,让她随身带着,道今天会有要用。
姑娘所说的要用,就是将这些银票全部送给流民?
这……这些银票足足一千两!据盈足所知,姑娘所能拿出来的现银,就只有这个数了。
姑娘为何要将这些钱送给流民呢?盈足想不明白,但她脚步没有任何迟缓,径直朝那个人走去。
姑娘说,这人要收下银子,她才能回去。
袁长寿皱着眉,一脸疑惑地看着盈足,问道:“姑娘,这是什么意思?”
盈足脸上没有什么表情,道:“这是我家姑娘送给你的,请收下。”
她说的是“送”,不是“赏”,一字之差,意思天差地别。前者表示礼遇,后者则带着施舍。
袁长寿显然领悟了这话语的意思,所以更加不明白了。
看着婢女的话语和衣着,她所说的姑娘,必是富贵人家的娇小姐。
更重要的是,眼前这婢女,吐纳比普通人要缓慢,脚步比普通人轻微,这是一个有武功底子的婢女。
这样的娇小姐和婢女,为何要给他这么多银票?还是用这种礼遇的态度?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袁长寿十分缺钱,却不会贪这种用意不明的钱。
况且,他很有自知之明,他只是一个留宿街头的流民而已,哪里值得别人送这么多钱?
是以他没有接盈足递过来的银票,而是打了个哈欠,一脸不耐烦地说道:“姑娘,麻烦借借,你挡住我的路了。”
直到此时,盈足才知道姑娘为何会说刚才那句话。想必姑娘很清楚,这个人不会收下银票。
财帛动人心,况且这么多钱财,这个人为何会不动心?
盈足真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她给流民送这么多钱不说,还要千方百计让这流民收下这么多钱。
这出乎盈足的意料,不过盈足表示:这完全难不倒我!
于是,她略略侧身,看似给袁长寿让路,却在瞬息之间将银票塞进了袁长寿的衣袖。
快得根本让人察觉不到。
可是,袁长寿的衣袖是破烂的,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看见了这叠银票,他自然也看到了。
他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立刻就将银票拿出来想还给盈足。然而盈足动作更快,早就走远了。
而这时,另外的流民已经注意到他手中的银票,一窝蜂地涌了上来,眼冒绿光地围住了他。
袁长寿立刻将这些银票塞进怀里,冷冷地道:“都散开!这些银票我会平均分给大家!要是谁来抢,我就烧了它!”
听到他这么说,那些流民便散了些,却还有不少年轻流民围着他,不放心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银票在你手中,你想说什么都可以。”
他冷嗤一声:“信不信随你们。不过你们跟着我那么久,我会不会贪这些钱你们还不清楚吗?”
众人不禁点点头。那倒是,自从袁长寿来了之后,他们总能找到最好的位置,虽然仍是饱一顿饿一顿的,却比以前好多了。
最终大部分都散开了,却没有放松,仍是紧紧盯着袁长寿的一举一动。
袁长寿顿时觉得怀中的银票就像烙铁,烫得他浑身难受。可是,这个烙铁却甩不出去!
可恶!那个姑娘到底是谁?当众给我这么多银子,这哪里是礼遇?分明是陷害!
他死死地盯着那婢女施施然的身影,看到她走进了千辉楼,然后在一个年轻姑娘身边侍立。
恰这时,那姑娘似乎朝他看了过来。隔得太远,他看不见这姑娘的容貌和眼神,不知怎么的,他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这种紧张感,就好像他当年刚当斥候,第一次去大将军帐汇报情况时一样!
大将军早已不在了,现在的他,也不是刚当上斥候的小毛头了,为什么还会紧张?
真是见鬼了!
千辉楼内,盈足看着郑衡上扬的嘴角,还是按捺不住问了出来:“姑娘,那个人……是谁呢?”
盈真也是一脸好奇,等待着郑衡的回答。
郑衡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问道:“你们知道千金买马骨的故事吗?”
盈足和盈真点了点头。这是燕昭王谋士郭隗所说的故事,然后呢?
郑衡笑了笑,道:“我在想,千金买马骨可能是在纳贤才,也可能是在挖大坑,端看贤才们怎么看了。”
盈足和盈真一致摇摇头,异口同声说道:“奴婢还是不明白。”
这一下,郑衡没有说话。她看向了那些流民,眼神熠熠发亮。
你们明不明白没关系,关键是那个络腮胡子明白就行了。——她等待着。
又过了一旬,当郑衡再一次出现在礼元大街的时候,有人挡在了她面前。
这人,便是那个络腮胡子。
他衣衫整洁了些,头发仍是乱糟糟的,面无表情地问道:“郑姑娘,您到底想做什么?”
很好,这人知道她是永宁侯府的郑姑娘了,那一千两,花得很值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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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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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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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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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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