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戈小心翼翼看着傅邺川那张脸。
他不明白。
傅邺川方才分明是想冷着脸警告自己吧?
怎么突然变了?
太奇怪了。
“抱歉,打扰一下,傅总的朋友来了吗?”
身后传来一道很温柔很好听的声音。
林戈下意识地回头。
看到了穿着一身略有些夸张的才红色长裙的姑娘。
宁月自从离了婚,有些彻底的放飞自我了,不在追逐那些平静的,稳重的事物。
哪怕是衣服上的颜色,她都大胆的选用夸张的配色。
明明在外人看来,这样的衣服只能穿在广场舞大妈的身上,在广场上肆无忌惮的飞扬的时候。
宁月穿着那身彩虹色的衣服,用腰带束着腰。
站在那里,偏偏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
热情却冷漠,成熟却荒诞,妩媚却天真。
她五官上算不上多惊艳,但是很精致,肌肤透亮,眉眼清澈狡黠,声音温温柔柔的,让人看不出这是个什么性格的人。
林戈顿了顿,目光有些呆滞。
这么不礼貌的盯着别人看,可不是他的习惯。
傅邺川在一旁的冷眼都快戳穿了他,忍不住一脚踹在了他的腿上。
在他尖叫出声的那一刻,他又恰好的收回了腿,站了起来,回头看她:
“是我。”
一句轻轻淡淡的是我,让林戈看出了些许的不一样。
那种语气,仿佛带着自己能来是你莫大的幸运的恩赐。
听了就让人觉得欠揍。
可是后面的宁月却十分捧场的惊喜的上前一步。
双手递上了他的酒。
而且用十分矫情做作的语气:
“傅总,果然是你呀,我说啊,我这个酒吧里怎么突然亮堂起来了,这不是你来了吗?
怎么没去楼上啊,在下面抛头露面的也不是你的性格啊!”
宁月半带着讽刺半吹捧,让林戈听了十分的想笑。
但是一看傅邺川肃沉的脸色,笑意瞬间憋了回去。
宁月似乎没有任何察觉,走过来还跟林戈打了个招呼:
“我叫宁月,是酒吧的老板,有什么事情可以招呼我,但是不打折哦!”
林戈笑了笑,伸出手去:
“我是林戈,你好。”
宁月看到他手上的结婚戒指,挑了挑眉,笑着点头。
傅邺川在一旁脸色有些阴沉沉的:
“有完没完,我们在这里谈事情呢!”
宁月无语的笑了笑,也没有生气:
“好,我就是来问问,你们需不需要去包厢,正好还空着。”
“不用。”
傅邺川坐在那里,眉间似乎带着不耐。
宁月勾唇,“那你们自便吧?”
她笑着跟林戈挥了挥手,随后就往吧台的方向走去。
傅邺川傲娇的看了她一眼,轻嗤了一声:
“穿的像只大公鸡……”
林戈一下子笑喷了。
“老傅,你倒是也不用这么毒蛇吧,你刚才看到人家明明挺高兴的啊!”
“我什么时候高兴了?”
傅邺川的语气一沉。
死不承认。
林戈:“……”
他明明能感觉到傅邺川那一瞬间的不对劲。
不过他们的相处看起来,真的不怎么近,而且似乎也不熟。
难道是他看错了?
两个人言归正传的说到了国外的形势上。
忽然听到后面有一声喝彩,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了。
傅邺川和林戈下意识地转头,看到了在舞台的方向。
刚才那个被称为“大公鸡”的宁月,已经潇洒的上台了。
手里还拿了一把二胡,想象不到乐器。
众人似乎很惊喜她今天选择的乐器,口哨声此起彼伏地吹着。
宁月往台上一坐,丝毫不在意椅子过高,随意搭着二胡的弦子,开始拉……
一首二泉映月被她拉的惨不忍睹。
林戈的期待值直线下降。
还期待着她在某个地方转折?
结果并没有。
一直到结束。
她高高兴兴的站起来,鼓掌声竟然比刚才还热烈!
大家完全沉浸在刚才那首乱七八糟不着调的二泉映月里,仿佛这样的旋律才符合他们的胃口。
宁月刚要下来,听着人群中喊了一声: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
一时间大家的热情格外的高涨。
宁月无奈的笑了笑,只能坐了回去,伸出手指:
“最后一首了,我一共就学了两首啊!”
大家哄然大笑。
傅邺川在一旁安安静静的看着,那边的热闹仿佛跟这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随后。
人群的声音逐渐寂静。
在氛围值拉满的时候。
在人群的声音彻底消失的那一刻,二胡的声音终于又响了起来。
只是这次,林戈的脸色逐渐的变了。
从轻视到凝重。
这个宁月拉的调子,竟然是《光辉岁月》,光听那个调子,他们心里就已经激情澎湃的唱了起来。
人群里不知道是谁跟着哼哼。
逐渐的,伴唱的人越来越多。
最后那一段,就止不住了,最后大家竟然都一起唱了起来。
傅邺川的目光深邃的看着那个被人群簇拥在上面的人。
她对待乐器没有那么郑重的神圣感,仿佛都是随手拉出来的调子,没有认真的追究自己到底错没错。
所以她的脸上洋溢着自由洒脱的笑,眼睛弯弯的,里面流光溢彩。
这一刻。
傅邺川感觉到自己胸腔里的安静的,似乎只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他的视线悠长深邃,仿佛是看到了什么别的东西。
一首歌唱完。
架子鼓的乐手就上来了,激情澎湃的敲了两下,场子一点没冷。
接的十分顺畅。
而后大家就摇滚在舞台上,你来我往。
宁月下来的时候,还有人过去给她送花。
她笑眯眯的接过来,跟人家像模像样的拥抱喝酒。
看的傅邺川目光一片冰冷。
服务员过来送果盘,打扰了他们的思绪。
林戈倒是没有放过这个好机会:
“你们老板娘真是多才多艺啊,我刚才看到都惊呆了,长得漂亮又会拉琴,很多人追她吧?”
傅邺川的脸色沉冷,紧绷着看过去。
服务员笑了笑:
“那可不,别看我们老板娘之前……算了,以前的事情就不提了,但是现在,追她的人可真不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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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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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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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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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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