阖族聚居,大大小小的草寮建在山谷间平地,或半山腰上,虽然一间全木或砖石房都没有,但看着也颇为壮观。
只是可能避世而居太久,所见的男女,老人小孩青壮,多是一脸迷茫带怯的样子,少了诸多活气。
叶布兰有些鲁莽地上来抓霍惜的手臂,倒让霍惜觉得她多了些生气。
笑着看她:“你知道?你家里也有织机吗?”
想起她穿的叶布兰的衣裳,黑红相间,像是一种麻料。可在她家却没有看到织机。
叶布兰听到通事转述,朝霍惜狠狠点头,哇啦哇啦说了几句,又拉了她旁边的一位年纪相彷的女孩。
“她家在附近?到她家里看吗?好啊。”霍惜点头。
扭头看了穆俨一眼,跟着叶布兰往旁边的一个草寮走。穆俨目光不离她,脚步跟上。
叶布兰有些害怕他,不敢抬头看他,紧张地咽口水。霍惜觉得有些好笑,让穆俨别跟着,他还不听。便只好安抚两个女孩。
】
叶布兰朋友的家,和她家一样,看起来条件并不好。
外面用竹栏围了半人高,就是院子了,院里只有一个草寮,做饭也是在草寮中间的火塘,全家人都一起住在草寮里。没有什么家具,也没有什么饰物。
搬出织机,叶布兰便向霍惜展示他们族的织机。
是一架脚式织机。织者席地而坐,腰上系着织机的带子,双足平展踩住经轴。
左手投纬引线,右手用木刀打紧纬线,梭子在经线间来回穿梭,并以机刀打紧,至布匹密实。
这样的话……“你们的腰可受得住?”
而且头一直低着,双足平展使力,这莫说坐一天半天,只小半个时辰,就受不了了。
相比自家松江织坊里织娘们用的坐式织机,那真是低配和高配之别。且效率有点低。
“这织一匹布要多久?”
“最快要五天。一般七天到九天就能织成一匹布了!”
这样的麻布,江南织娘手快的一天能织两匹。
霍惜心生感慨。往叶布兰身上看了看,豆蔻之龄的女孩子,着一身黑,只袖子和裤脚有一圈红色。再放眼往寨子里看去,皆是一般的穿着打扮。
这织一匹布要这么久的时间,也难怪没几套换洗的。
叶布兰抻着自己身上的衣裳给霍惜看,表示厚实,耐穿。霍惜微笑朝她点头,是,的确很耐穿,这都洗得泛白了,还没破。这要是穿自己身上的衣料,才进山,只怕就被刮得不能看了。
在寨子里查看了一番,各家妇人女孩人人会织布,五六岁就在阿母阿奶的教导下会捻线会织布了,聪明的还会织出各种图桉。在寨子里被众人夸手巧。
妇人织布,采集,上山采野果野菜,采菌子当一家人的饭食,男人则上山狩猎。猎回来的肉一家人吃,毛皮留着当衣裳。只有家里食盐不够的时候,才会拿着野物到外头换些盐巴回来。
寨子里及附近几乎没有看到菜地耕田。
“这四周都是山,山里不缺吃的。”
霍惜举目望了望,是啊,周围群山环抱,山上物资多。生活在这大山里,避世而居,外头的战乱朝廷更迭都与他们无关,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
虽物质上差了些,倒也没什么烦恼忧愁。
霍惜本意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帮助他们的。自己误入此地,得人收留,也是一种缘份。
但看了一圈,听了一圈下来,倒是她想当然了。也许他们都享受习惯了这种生活,也并不想被人打搅。
在族长家吃过午饭,穆俨和霍惜与佧佤族人告别。
因用了族长家给小孙子成亲用的被褥,穆俨给了他一些银钱做为补偿,把族长激动地拖着家里的肉干和菌子非要送给他们。
尹兰对也领着两个孙子女抱着一个大大的竹篓跟着霍惜身边,非要送她。说霍惜喜欢吃她家的肉干,非要霍惜收下。
却之不过,霍惜便让人收下一些野茶叶,干菌及肉干。
族长派人送他们一行人下山,叶布兰和阿类克也跟着相送。出了山,双方道别,阿类克忽然跑到穆俨面前,鼓起勇气对他说了一句。
“我长大了,能不能也当你的护卫?”
阿类克早已被离一坎二等人吸引,觉得他们威风得很,定是有大本事的人。小小的少年,心里对大山外头的世界已有了向往。渴望走到更强者的身边。
等通事转述完,穆俨嘴角扬了扬:“好,若你有本事,就让你当我的护卫。”
“怎样才能有本事?”
穆俨朝离一使了个眼色。离一便把他和通事带到一旁。也不知说了什么,霍惜就见阿类克一脸激动,学着汉人的礼仪朝穆俨和霍惜施礼。
“走吧。”穆俨朝他点头,揽着霍惜到身边,举步。
霍惜扭头朝叶布兰和阿类克挥手道别。
直到一行人不见了人影,姐弟俩还站在山道上。
“阿姐,世子说我可以去找他学本事!等我有了本事,就可以给他当护卫!阿姐,我想学本事!”
“好,阿姐也学!”叶布兰眼前浮现出霍惜的样子,她想成为她那样的人,等她学了本事,就可以到外头看更多的人和事了。
很快一行人回到倚邦。
守在倚邦客栈等霍惜消息的马嬷嬷和香草等人,见到霍惜,个个激动地扑了过来,又哭又笑,“夫人,我们都吓死了。若是夫人出了事,我们也不想活了!”
“夫人,我们就怕你被送出边境,藏到周边邻国,我们害怕再也见不到你了,好怕。”哭成一团。
“姑娘,你没事吧?”
马嬷嬷含着泪,上来细细打量霍惜,看了旁边的穆俨一眼,再看一眼霍惜,目光中满是担忧。
姑娘被掳走好些天了,这要是在京城,姑娘寻回来,只怕也要送到家庙了。
“姑娘?”
霍惜看懂了她的眼神,拍了拍她的手。
“嬷嬷别担心,我没事。你家姑娘聪明着呢,看见形势不对就逃。你们不知道,那崖还是挺高的,我以为我自小就会泅水,往下一跳半点事没有,结果,差点没被水拍晕。想想都后怕。我可不想再来一遭了。”
“呸呸呸!夫人快呸掉。怎会再来一遭!以后我们紧盯着夫人不放。逐风竟然让夫人被人掳走,他一点用都没有。我不想要他了!”香草忿忿。
“是那伙人仗着地势熟,骗过了逐风。再者你这一个月想见也见不着他了。你家世子把他打发去山里受训去了。”
香草一看,果真没看到逐风,嘴上说着让他去受训好,心里也不免有些担心。但见霍惜安然无恙,又高兴得不行。
与几个丫鬟说了一会,见穆俨转身,“你去哪?”霍惜忙问他。
“我去看看君家那两位死了没有。”声音清清冷冷,犹如地狱里发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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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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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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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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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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