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战朱门>第六十四章 人不见了
  倚邦东街的茶马互市,热闹非常。

  街上人流不息,车马不能进。从出了客栈,被人群裹挟着,霍惜一行人只能选择步行前往。

  “夫人,这可真热闹啊!”

  “我都看不过来了!没想到山里小小一个镇,竟有这么多铺子,这么多人!看,那人的头饰好好看,衣裳也好看,这是什么夷?”

  巽五请来的通事(翻译)为大伙介绍:“那是罗罗人。大多生活在曲靖府,罗罗人生活在山地,河谷,比生活在大山里的夷人要富足一些。”

  “定是富足的,看她们头饰上也镶有很多珠子和银饰,比其他夷人穿戴得精致。脚上连鞋都有。”

  大伙便顺着秋霜的目光看去,果然这些罗罗不论男人女人,脚上都穿着鞋子,或麻鞋布鞋草鞋。比之一些打着赤脚的夷人看起来定是富足些的。

  “那又是什么夷?”

  请来的通事一路不厌其烦地给大伙介绍……

  一路晃晃悠悠,看足了热闹。大街小巷皆是挑着担,背着大大的篓子来卖货买货的夷人汉人。有些人背的篓子比人都高,样式奇怪,里头装着各式的货物,正沿街叫卖。

  看霍惜等人穿戴精致,皆围了过来询问。

  语言不通,不知对方在讲什么。

  但怎难得住喜欢逛街看景的香草等人。都不用通事帮忙传话,比手划脚,鸡同鸭讲的就把生意谈成了。

  不长的一段路,几个丫头手中,连马嬷嬷手里都拎着抱着好些东西。

  “夫人,这些东西可真有趣,我都不曾见过!”

  “这还没到互市集上,你们就买了这么多,也不知银子可带够。”霍惜打趣她们。

  “没事,我家逐风带足了银子,都可以支借给大家。不然,不是还有夫人和巽五管事在嘛。”

  主仆一行说说笑笑地,在人群中穿梭,一路到了茶马互市的集上。

  还不等几人靠近,一股牛马粪味道迎面扑来,引人不适。

  “啊,这那什么,味道这么重!”

  几个丫头欲掩鼻,却发现手里拎满了东西。想退后,又被眼前的热闹吸引。

  霍惜掏出帕子,把半边脸围着。忽然就觉味道好多了。

  几人见状,纷纷效彷。

  这般打扮,也没甚怪异的,集上各色夷人,各色头饰服饰,千奇百怪,什么打扮的人都有。他们反倒一点都不显眼。

  “夫人,那边有卖马卖各种牲畜的,我们去看看?”巽五提议道。

  “去看那些做甚。夫人,我们还是去看看其他东西吧?”卖牲畜区,味道实在太冲,几个丫头都不想过去。

  “茶马互市,原本就是我们卖茶,番人卖马的地方,后来才慢慢卖起其他货物,没有马和其他牲畜那还叫茶马市?”霍惜一边说着一边往牲畜区挪步。

  众人无法也都跟上。

  除了西番西羌西域这些地方,云南也是产马的。不过这马种似乎与西番西域这些地方的马极为不同……

  “哈哈,夫人,原来还有这么矮的马啊。成年了吗?”

  “好好玩,好温顺啊!”

  面前马厩里的矮马,跟另一边西番诸地的高头大马一比,就跟侏儒一样,引得几个丫头忍不住笑。

  巽五笑着解释:“这叫矮脚马,是咱们滇地这边特有的马种,这几匹都已成年。马种就是这般,就只长这般高。”

  “只长这般高?那我都不用人扶着就能骑了。可这么矮,买这些马能有何用途?”

  矮脚马霍惜倒是认识,笑道:“别看滇马体小,但它体壮蹄键,能负重,善远行。长途驮运,其它马匹皆不如他。你们看滇地多山路,道不好走,但这些矮脚马驮人,驮货物,听说走上数十里而不知喘汗呢。”

  “夫人说的极是。这是咱滇地一等一的良马。邻近的寮国,占城,得冷国,都不远万里来采购呢。”巽五语气中颇为自豪。

  “真的?这矮脚马这么好?”

  几个丫头立刻凑近了看,见这些矮脚马很是温顺,都忍不住想上手摸一摸。

  卖马的马贩听懂了霍惜等人说的话,带着口音夸赞道:“贵人是个识货的,咱这马看着不起眼,没法被茶马司买去做战马,但驮人驮物,半点不耽误,贵人要不要买上几匹?”

  这些贵人一看就知道富贵得很,定是能买得起的。马贩暗自高兴。

  霍惜笑笑,“这马不错,待我再多看看,比对比对,又再来寻你。”

  马贩有些失落,“那行,那贵人就多看看,到时定要再来寻我买。我每集都来,来的人都认识我,谁不知我卖的马最好。”

  霍惜朝他点头笑笑,走开。

  “似乎没有良马在卖?”看了一圈,霍惜问巽五。以为能见着汗血宝马什么的。

  “是,都是一些中马劣马。良马早被留着上贡,或是与茶马司交易了。不会流到集市来。其实中马也不错,不过年岁大些。劣马也不劣,只相较良马中马而言较差些,不过年岁更老些,买回去拉车驮物骑行,还是不错的。西番西羌的马比我朝还是强了不少。”

  霍惜点头,见番人的马栏边围的人不少,想来这些马匹还是很畅销的。买了运到中原各地,各世家贵族也是要抢的。

  再是中马劣马,不比牛车出行好?更有面子?

  除了马,集上还有各色牲畜。牛羊居多,皆与中原不同。

  “这牛浑身的毛,还这么长!”

  “这羊也是,长满了毛!”

  身边的通事就为大伙解惑:“牛叫牦牛,牛肉很是好吃,都不及运到中原,就被滇地贵族抢了去吃肉了。羊叫长毛羊,很多夷人还专寻这种羊买,剪下羊毛缝制成过冬的衣裳,冬天穿着可暖和了。”

  众人忍不住围着看稀奇,连面无表情的逐风都忍不住侧目。

  番人卖牲畜,也卖各种牲畜制品。

  奶制品、酥油、毛皮、毛毡、各色干肉……穿山路淌溪过河,大老远运过来,换布匹、食物、药材、茶叶、食盐、糖、及各色器皿之类。

  集市甚大,小商小贩众多,有摊位没摊位的,卖货的买货的,把个集市挤得转身都困难。

  各色人等,各色服饰,夹杂着各种各样的口音,甚是热闹。

  “夫人,巽五管事说,咱带来的布匹都卖完了!还有运过来试水的鲜花酱、菌孤酱,也都卖出了高价!”

  “哦?鲜花酱、菌孤酱都卖出了高价?走,咱看看去。”

  “夫人,这边走。这人也太多了。”几个丫头走在前头引路。

  马嬷嬷错后霍惜一步,忽觉得抓着霍惜的手一松,扭头一看,哪里还有人!“夫人!”

  夫人?

  “夫人!”香草慌得整个人发软,“逐风逐风!”连声叫唤,声音发颤,夹杂着慌乱和哭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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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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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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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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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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