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沙发各占一边,谭璇为摄影展忙得蓬头垢面,将撒娇的小丢拎起来,扔进江彦丞怀里。江彦丞摸摸女儿,又搂搂妻子,仿佛已经能预见往后数十年的光阴。
数十年如一日,两个人,一只猫,一个家庭,也挺好。
谭璇终于发现江彦丞像个痴汉,偶然一转脸,经常能看到他盯着她,跟欣赏什么宝贝似的。
被盯习惯了,谭璇也练就了模特的高冷表情,一发现自己被盯,立刻昂首挺胸抬下巴,把最完美的侧脸丢给痴汉。
“宝宝真好看。”江彦丞每每笑开,在她下巴上挠一挠,一点不觉得羞耻。
被夸赞的时候,谭璇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居然是陆翊的脸,多少次,她是那个痴汉偷窥狂,陆翊才是被盯的那个啊。
陆翊有没有偷偷地看过她呢?她不知道。那些年她太闹,那些年啊……已经过去了。
黄金周最后一天是重阳节,各地风俗不同,有些地方登高望远,有些地方祭奠先人。谭璇按照约定,带着江彦丞去了天平山扫墓。
天平山在锦城东郊,占地面积甚广,除了有名的烈士陵园,也有别的丧葬区,天平山人民公墓等。
江彦丞抱着一束黄白菊花,牵着谭璇的手,两个人一步一步上着数不清的台阶。烈士陵园庄严肃穆,今天来扫墓的人也不止他们,更有不少说着各国语言的华人华侨。
到达半山腰,谭璇有点爬不动,想拉一拉江彦丞,让他慢一点。
“江……”一抬头,谭璇却忽然愣住,嗓子眼儿里卡了东西似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上山的通道不止这一条,她和江彦丞正好走到两条通道交汇处,且与两个人正面遇上——陆翊和陆放。
两兄弟并排站着,两个人的臂弯里都捧着一束鲜花。
说是狭路相逢都不为过,扫墓也能偶遇,这缘分简直了。
还是江彦丞先反应过来,笑对陆翊两兄弟道:“六姐夫,陆放,来扫墓啊,真巧。”
说话时,江彦丞不动声色地把谭璇从下一级台阶拉了上来。
“嗯,你们好。”陆翊脸上没有笑,也没有针锋相对,他平静地面对着江彦丞夫妇,生硬地打着招呼。
“年年姐。”陆放没叫江彦丞,只看着谭璇,叫了她。十八九岁的少年脸色苍白,五官与陆翊有几分相像,可身形比陆翊更瘦,似乎缺乏营养。
“爬不动了?话都说不出来了?”江彦丞拍了拍谭璇的腰,克制地笑了下。
谭璇的情绪渐渐平复,冲陆翊和陆放点了点头:“是挺巧的,那我们先上去了?”
她先开口提了分道扬镳,本来也没有什么话可说。
“好。”陆翊看着她,轻轻地扯了扯唇角,似是微笑,又似是颤动,路并不窄,他却退后一步,让他们先走。
“再会。”江彦丞又跟两人礼貌地示意了一下,牵着谭璇继续上着台阶。
天平山烈士陵园在接近山顶处,风水极好,山脚下、半山腰还有人民公墓,陆翊和陆放站在原地,并没有再往上爬。
陆放的目光一直盯着谭璇远去的背影,脸色更白:“哥,他们关系挺好。”
陆翊抿着唇,没说话,他也目送那个背影。她和那个人,始终牵着手。
直到再也看不见,陆翊才出声:“走吧,陆放。你下午还要回学校。”
陆放跟在陆翊身后,看着他始终平和的态度,和不远处即将到达的人民公墓群,忽然道:“哥,年年姐生日,我送了她一台相机。”
陆翊猛地停下脚步,回身:“我说过,别再跟她联系。”
陆放的脸上都是执拗,有挥之不去的阴影和疼痛:“我不希望她忘记我,更不希望她忘记你。哥,我还在相机上刻了字,你猜刻了什么?”
“陆放!”陆翊难得发怒,对着亲弟弟。
陆放眼里有隐约的泪光,他努力克制,却克制不了,用手指抹了一下,笑了起来:“L&N。就算她一辈子不明白,但起码那是个证据,证明有人一辈子爱她,没有人亏欠过她。”
陆翊看着,听着,怒气也渐渐消散,他上前一步,拍了拍陆放的肩膀,带着他往前走:“陆放,她也不欠我什么,这样的结果对谁都好。”
“是吗?对谁都好?”陆放似乎是个叛逆期的孩子,对着兄长任性,他指着前方的公墓区,问道:“那爸爸呢?爸爸会这么想吗?现在,此时此刻,她应该和我们在一起!而不是继续往上爬,和别人手牵手,去给另一个人扫墓!”
“……”陆翊不再接话,他的脸色已经冷了下来,绝望与痛楚各占一半,松开了陆放,他独自一人朝公墓区走。
“哥!”陆放追上去,像个怕被丢下的小孩,“对不起,哥,对不起,我不会再说!”
“记住,陆放,对你来说,她只是个无关紧要的人,她的人生不会影响你的人生……”陆翊终于又开口,说着说着,他的脸上竟带了笑,“看到有人爱她,她渐渐走出阴影,和别人牵手同行,作为……我应该感到很欣慰。”
陆放反问:“那你的人生呢?她有没有影响你的人生?我们……我们都是拖累……”
山顶烈士陵园。
江彦丞俯身将鲜花放在一座墓碑前,仰头看向站着的谭璇,笑了:“爸,我是您女婿,一直听谭璇提起您,说您英俊帅气,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和父亲。今天第一次见面,请您考核考核。我以我的生命和我母亲的灵魂起誓,谭璇是我这一生最爱的人。”
谭璇从偶遇陆翊兄弟俩之后就有点局促,听见江彦丞说了这么一串词,她伸手拉了拉他:“你干嘛呀?哪有人来扫墓还这么肉麻的?我爸都被你吓着了。”
谭璇也带陆翊来看过爸爸,陆翊的表现和江彦丞截然不同,他安静内敛,一直牵着她的手,反而是她在墓前叽叽喳喳,一直说个不停,将陆翊从头到脚夸了一遍。
其实前后相隔也不太久,她身边的男人却换了一个,在这冷风习习的陵园里,旧日与此时重叠,显得那么不真实。
“我没有说出口的话,爸爸应该都知道。”江彦丞笑,“女婿也不敢托大,很多事情还要请爸爸多保佑。保佑谭璇不受伤害。希望她有一天也会爱我。”
江彦丞半跪在墓碑前,说话低沉而含蓄,说完,又仰视着谭璇,她站的角度,遮住了他的光,他被藏在她的影子里,像已经藏了半生。
谭璇被江彦丞看得心虚,也慢慢蹲了下来,挽着他的胳膊,对墓碑上英俊锐利的男人说话:“是啊,爸爸,他是您女婿,我希望他真的能像他说的那样爱我、不会骗我,我也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想和他有一个家庭,岁月很长,如果能和他一起过,应该会很不错。”
江彦丞一直在笑,直视着墓碑上的人,眼神里却藏着发不出的叹息,热烈的小姑娘爱得如此理智,她和他在一起,是因为他还不错,是个可以共度一生的人。
他希望她理智,又怕她太过理智,他想朝旧时光里窥探,看看她和陆翊的相处模式。别爱那个人太深啊,江太太。
“陆放他们去给父母扫墓,我六姐居然没来,可能是太不方便了吧……”
下山时,谭璇无意地说了一句。
江彦丞眯起眼。
“明天锦城摄影年展就要开始布展了,我的假期也结束了,我可能会有很长时间晚上回来很晚,你是不是也要出差啊?”谭璇察觉到自己的不正常,忙转移了话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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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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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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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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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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