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璇拖着江彦丞匆匆跑过来,远远就看到二姐面前站了两个男人。
一个是二姐夫程实,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保养得宜,商界成功人士的标准打扮。
另一个人,谭璇从来没有见过,大概三十几岁,可能与二姐年纪相当,可无论是他的装束还是他的神色,都跟他的年纪不符——
那人穿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仿佛是来机场出席盛会,他五官长得很美,唇红齿白,偏偏气质清冷,眉宇间不苟言笑,跟二姐夫的圆滑世故截然相反。
听见脚步声,最先警惕地朝谭璇他们看过来的人,也是他。
那人的眼底,有暗藏的利刃,随时保持戒备状态。
如果是普通人,看到他这身打扮和他的眼神,肯定会选择绕道走,谭璇将江彦丞的手握紧了点,嘀咕道:“他谁啊?第一次看人把中山装穿得这么……这么美。”
谭璇半天才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江彦丞皱了眉,反握住她的手:“过去看看就知道了。”
短短的互相打量,江彦丞已经猜到,这个穿中山装的男人,应该就是南津城苏家的当家人苏锦和了。
“小七。”谭捷原本背对着他们,大概是苏锦和的目光让她反应过来,转头就看到了谭璇夫妇,招了招手。
没有扭捏,也没掩藏,谭捷直接介绍道:“这是苏锦和,小七,小江,你们叫二哥就行。”
“二哥?”谭璇叫了,但不明白这称呼怎么来的,苏锦和在家里排行老二?她跟江彦丞叫什么二哥啊?
“我们家小七,还有妹夫小江。”谭捷对苏锦和道,笑了:“老程知道。”
苏锦和冲谭璇点了下头,似乎是犹豫了一下,还是朝江彦丞伸出了一只手:“你好。”
他的声音生硬极了,一点情绪不带,听起来像是不常说话。
江彦丞入乡随俗,直接握上去:“二哥,你好,我是江彦丞。”
一握即止,苏锦和再没别的表示,只站在程实身边。
程实笑起来:“这……时间也不早了啊,小七和小江卡着点儿来送机,再晚点儿就赶不上了。”
所有人都看着谭捷,她才是这次送机的主角。
谭捷看了看腕表,点点头道:“的确,该出发了。小七,小江,谢谢你们来送我,家里老人你们多照顾着,下次再见了。”
“老程,就送到这儿吧。”谭捷抱了抱程实,程实拍了拍她的背,两个人一抱就松开。
谭捷又走向苏锦和,眼里有复杂的情绪:“最感谢苏二哥,特地从南津城赶来……”
她说着,已经张开了手臂,礼貌性地抱了苏锦和。
一个是精干时尚的美女外交官,一个是古板传统的家族当家人,两个人从着装上已分外不协调,搂在一处,像是看一场时空错乱的电影。红衣美人,黑衣少主,相隔百年。
苏锦和没动,任谭捷抱着。
谭捷忽然笑着在苏锦和耳边低语道:“不知不觉玩了二十年的小把戏了,先抱了所有人,然后才能抱你……”
说着,不等苏锦和说话,谭捷已经松开了他,克制得体地退后一步,笑了:“行了,寒暄就到这儿,秘书在等我,我先进去了。你们也回去吧。注意安全。”
再没有多余的话可说,谭捷拖着行李箱,径直走进了安检口。
等谭捷离开,送机的几个人都失去了目标似的,程实先打破沉寂:“走吧,小七,小江。”
程实一动,苏锦和也跟在他身边,两个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身后不远处也有几个人跟着动了。
江彦丞余光瞥向那几个人,有组织有纪律,显然是贴身保护苏锦和,机场这种公共场合安检森严,还派人时时刻刻跟着,苏锦和的身份很有问题。
江彦丞注意到大局,谭璇却只在乎她二姐,前一天才从江彦丞那儿知道二姐和二姐夫的秘密,现在越看二姐夫越有问题,她直接问程实:“二姐夫,待会儿你回哪儿啊?同路吗?”
程实还是那张处变不惊的随和笑脸:“回南津城,家里有点事儿,回去看看。”
“苏二哥也回南津城?你们同路?”谭璇追问。
苏锦和朝谭璇看过来,眼神里的冷漠与疏离显而易见。
“嗯,锦和也回南津城,特地来送送小二。”程实代替他回答道,似乎苏锦和的一切,他都可做主。
“……”谭璇还要再开口,却被江彦丞搂进怀里,扣得很紧,江彦丞笑道:“那二姐夫和苏二哥忙着,我和小七先回去了。”
“去吧,开车小心。”程实一点没芥蒂,不在意谭璇的脸色变了,照旧和往常一样叮嘱他们。
谭璇也不是傻子,江彦丞不让她说,她也就住了嘴,她也不知道自己冲动之下会说出什么,任江彦丞牵着她往前走。
二姐远走非洲多年,二姐夫像个局外人,平静地看她来去,没有半点留恋,而苏锦和和二姐夫都常驻南津城。
到了停车的地方,被通道里的冷风一吹,谭璇一把把江彦丞的腰抱住:“你别走了,江彦丞,我心里难受……”
江彦丞停下脚步,无声地搂住她,拍了拍她的头,半晌才说话:“二姐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你应该知道。既然二姐选择了这段婚姻,肯定有她的道理,宝宝你准备骂谁呢?骂人有用吗?”
“所以我没骂!”谭璇气急。
江彦丞吻她的发顶,笑了:“这才乖。世界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偿所愿,所以老公特别庆幸。回家吧?不是想见苏锦和吗,也算心想事成了。”
谭璇上了副驾,还在朝车后看,也许是想缓和刚才的失态,她吸了下鼻子道:“要不是亲眼看到,我都不相信有男人长得这么美,美就算了,气质还好,传说中南津城砚山的金豹子哥,居然是个冷美人?简直见鬼了!”
江彦丞把车开出去,笑:“看来我们家小宝宝真的是个傻白甜,上学的时候光顾着玩和谈恋爱了,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啊。”
谭璇靠在座椅上,没什么心情开玩笑,她一直没办法忘记刚才二姐看着苏锦和时的眼神——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而是明明那个人就在眼前,她的余生却已没了指望。
锦城机场,往南津城方向的高速路上。
苏锦和与程实并排坐在车后座。
苏锦和先开口:“大哥,他在砚山被绑架过?”
程实点头:“嗯,赵老三的人,这件事,他应该会算清楚。”
苏锦和:“这么久没有动静?”
程实笑了声:“喜欢我们小七,怕老爷子不高兴,小心翼翼地做人,挺有意思。”
苏锦和不再说话。
司机隔得远,车开得平稳,半晌后,还是苏锦和先开口:“爸爸身体如何?”
程实看向他:“心脏不好,老毛病了,你有空回来看看。”
苏锦和敛下眉眼:“……还是算了。”
忽然,手被握住,苏锦和一怔,却没挣开,程实道:“锦和,小二说,想给我生个孩子。”
苏锦和僵住,随后点了点头:“程家一脉单传,你需要一个孩子,爸爸也会高兴。”
程实苦笑:“你们都看得明白,只有我不明白。这次如果不是小二请你来,你真打算躲我一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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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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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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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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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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