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职责所在,查得严格点应该的。”江彦丞说着,将身份证接过,牵起谭璇的手大大方方地走了进去。
直到进了铁门,将警卫等都甩在了后面,谭璇还没回过味儿来,她任江彦丞握着手,想了想居然笑了:“你反应真快,居然记得汀兰庄园的主人姓江。”
江彦丞握着她的手没松开,也没敢往重了捏,认真地看着前路,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一草一木,他不否认也不承认:“是啊,幸好我姓江,那个警卫也挺傻的。现在我们去哪?直接去找新郎新娘?”
庄园里充满古典韵味,假山、小池、花草,池中开了满池的荷花,八月荷花正开得艳,有宾客正拿着手机拍池中的美景,隔着一个偌大的荷花池,那一边就是举行婚礼的场地。
毕竟平常时候汀兰庄园并不对外开放,想要来这里一次,也得经过主人的同意。可谁的面子有谭老那么大?
“不,现在还不是时候,如果被我妈和爷爷他们看见,肯定会让我回避,我们等婚礼开始再过去吧。”谭璇道。
“听你的,那我们现在做点什么好?”江彦丞还握着她的手,他四下看了看,探着头忽然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似的,轻拽着谭璇的胳膊:“那里好像可以休息,我们过去坐坐。”
两人从修剪得很整齐的花草中拨开了一条路,里面居然别有洞天——一个袖珍的小花园。
花园一侧是一人高圣母玛利亚的雕塑,周围聚满众多的小天使,汉白玉的雕塑,虽然看得出年代久远,但雕塑的人物仍旧栩栩如生。雕像旁边放着一架古典钢琴,仿佛在等人上去弹奏。近旁还有两副秋千架,秋千架上缠满了绿色的藤和粉色的花。
“这里挺美挺安静的。”江彦丞故意道,“去秋千架上坐?”
美好的环境总使人心情愉悦,哪怕即将面对残酷的败局,谭璇不得不说这个袖珍的小花园稍稍治愈了她。
她与江彦丞一人一副秋千,江彦丞的腿坐下时显得更长,他在秋千上小幅度地荡,跟上谭璇的节奏,没话找话似的问道:“你喜欢这里吗?”
谭璇环顾四周,周围的树木高大,将这个小花园遮挡住,如果不是误打误撞应该发现不了,她点头:“挺喜欢的,不知道民国时候是不是大小姐的私人花园。”
江彦丞微微挑眉,笑道:“也有可能是一些孩子的秘密基地,像我俩这样忽然钻进来,一呆呆一整天。”
谭璇也笑,附和道:“嗯,二十四岁和二十八岁的孩子。”
江彦丞忽然就笑出声,谭璇第一次听到他这样爽朗的笑声,看向他时,江彦丞脸上的笑还没散去。
谭璇歪着头,抱紧一边秋千绳,道:“抱歉,让你这样无聊地陪着我,明天你就自由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应该不需要每天跟着我,大家各忙各的吧。”
从“我们”变成“大家”,这距离就隔了十万八千里了。
江彦丞高兴了不过几分钟,又被她打上了交易的铜臭味,他不动声色地笑,没有一点异议:“好。”
这时,两人的手机都响了一声,一个是短信,一个是电话。
“年年,婚礼要开始了,你是不是不来了?”
“胖七,你在哪?认识汀兰庄园的路吗,不认识我来接你。”
朱朱和宋世航的短信同时进来,都在关心谭璇现在在哪。
周密在电话里又压低声音道:“江少……”
江彦丞看了一眼低头看手机的谭璇,纠正周密:“叫我学长。”
周密愣了三秒,闹不清他老板是什么意思,但他还是叫了:“哦,学长,刚刚我在汀兰庄园跟着保安队巡视,从监控里看到你进来了,你现在在哪呢?这是准备给董事长和夫人一个惊喜吗?还有那个你牵着的女孩子……”
江彦丞咬牙:“你管得真宽。”
“不是啊,江少,哦,江学长,董事长和夫人准备给你介绍几个大小姐,家世都好得吓人,你现在知道为什么夫人再三让我催你回来了吧?”周密大呼冤枉,又忙道:“没时间了,学长,你快来别墅区这里,给你准备好衣服了,监控里看到你穿的那一身太随便了!这种场合,态度随便就是不够尊重!”
“我想我们可以出发了。”一旁的谭璇忽然开口道。
得到指令,江彦丞没给周密一句答复,放下手机的同时挂了电话,他善解人意地将长胳膊弯起伸向她:“来,借给你用。”
“谢谢。”谭璇轻轻挽住他的胳膊,两个打扮最普通随便的人出发去婚礼现场。
庄园别墅区的后面被开辟出一大片高尔夫球场,站在球场最高处,能望见锦城的标志之一——锦山。当年谭菲就是因为从锦山上朝下看了一眼,发现汀兰庄园美得像是一颗微缩的江南风景画,这才有了想要在这里举行婚礼的愿望。
谭菲的愿望谭璇知道,她们姐妹没有反目之前,关系多么融洽,几乎没有秘密可言。
婚礼现场悠扬的音乐声响起,伴奏种种都是现场演奏,盛大的婚礼像是一场名家的演奏会。
跟着音乐走,一眼就看见前方高大的婚礼立牌,立牌上身材修长英俊的新郎弯下腰来,亲吻坐在轮椅上的新娘。穿白纱的新娘闭着眼睛承受他的吻,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因为照片角度的原因,谭璇看不到陆翊的眼睛,她想起一首歌里唱的,“照片里那个人,瞳孔曾住着我。”她已从陆翊的瞳孔里搬出来,无家可归。
谭璇伫立在婚礼立牌前不走,江彦丞也被迫停了下来,说句公道话,除了新娘坐着轮椅,一对新人还是很般配的,立牌上的那段话也很感人:“如果前路崎岖,我会背着你走,亲爱的,别担心,我是你的双腿,你是我的一切。”
你是我的一切。这一句表白实在令人心动。谭璇却看笑了,攥紧江彦丞的胳膊,匆匆地离开了这巨幅的嘲讽。
如果谭菲是陆翊的一切,那么过去的六年,谭璇对陆翊来说算什么?
每一场婚礼的誓词,都是对前任的无情屠杀,每一个来参加前任婚礼的男女,都是自找的犯贱。
刀刀戳心,谭璇打算犯贱到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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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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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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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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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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