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春日喜鹊>第 72 章 春日喜鹊【晋江独发】
  第二天是早班机,前天夜里,沈清徽就让她早早去睡,江鹊却翻来覆去都没什么睡意。

  凌晨又醒了一次,总是睡的不太踏实。

  江鹊睁开眼,轻轻翻了个身。

  分明是在酒店里,套房里环境也很舒适,床品柔软,也是港城难得的一处清净。

  可是怎么都睡不着。

  江鹊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回想起最初的时候,沈清徽的失眠症还很严重,那会凌晨起来,明明已经是深夜,却也见他独自一人坐在客厅的靠窗处。

  越是这样的时刻,越是会想到很多,以前总觉得遇见他已经很晚了,可也会想起他后面说的一句话:没关系,以后都有你了。

  她还拥有他以后的人生。

  “怎么还不睡?”

  正在看着他,冷不丁听到了他放低的声音。

  江鹊看着他,笑了笑,腾出一只手来牵着他的手,然后往他身边挨了挨。

  沈清徽也不问她,只是兀自伸出手,也将她揽进怀里。

  在很多时候都觉得灵魂很空,从不愿有任何将就,也终于遇到了他的小玫瑰,玫瑰也只为他回应。

  是宇宙都在让路,让他在某天等到她。

  生活也永远都是正在经历的这一刻。

  沈清徽揽着她,手指隔着睡衣轻轻的搭在她腰上。

  房间里一片黑暗,江鹊忽而捧着他的手,放在唇边吻了吻。

  “虽然不太会说什么,但是沈先生,我也又陪你过了一年啦,”江鹊说,“以后我们还有很多很多年,你也永远会有我最最最特别的偏爱。”

  沈清徽无声笑了,这话说的,像是被她哄着似的。

  他轻轻闭上眼,搁在她腰上的手捏了一下,“睡觉。”

  -

  沈清徽不太爱在公司里呆太久,大部分事情也都是交由程黎打理,也是这不久后,听说了周彦谈了个女朋友。

  打来电话的时候,周彦开玩笑说,“也不是我说,那姻缘寺还真是准极了,那回那僧人说我得三年内脱单,这不,才一年!”

  沈清徽在办公室泡着茶,乍一听说这话,他也无声笑了笑。

  他素来不太信仰这些,但上回也去许了个愿——一年前的求婚,是他忽然的临时起意,也怕是惊吓到江鹊,为此还特意跟着陆景洲和周彦去了一趟。

  其实有个说法很对,当你想要以抛硬币的方式来做出抉择的时候,其实内心已经有了答案。

  当他想要去寺庙里许愿时,其实早就知道自己在渴盼什么。

  所谓许愿,也不过是找了个由头,将希望寄托。

  沈清徽笑着道了声恭喜,周彦又八卦地问,“你们什么时候办婚礼啊?”

  “春天。”沈清徽端着茶杯想了想,“春末吧,江鹊怕冷。”

  “这几天淮川天气蛮好的。”周彦笑说。

  “江鹊最近有不少工作,我不想耽误她的事业。”

  “贤夫。”

  周彦也是挺佩服,前几天就听陆景洲说起。

  大意就是说,沈清徽什么都不舍得江鹊做,太宠着了。

  当事人不以为意,笑着说,江鹊可就一个,当然得放心上。

  也是这天,下午三点多,沈清徽也就从办公室里出来,他倒也没多大的事业心,事业到了他这地步,不贪图不争抢,重心自然也放在了家庭上。

  沈清徽给江鹊打了个电话,当时江鹊刚从路威的办公室里出来。

  路威跟她说,她配的那部广播剧反馈很好,出品方报名参加了个什么比赛,现在已经入围了。

  江鹊当时也只是笑笑,不骄不躁地说等之后再看看。

  路威也挺佩服江鹊,总觉得这姑娘身上有种很沉稳的气儿,什么事都不疾不徐,准时地完成自己的工作,永远淡然处事待人,对待挑刺的甲方也非常有原则。

  现在有个词怎么说,职场pua,甲方特爱这样,江鹊可不吃这套,原则明明白白,该拒绝拒绝,该答应的人家都保质保量完成,以至于老找茬的那甲方都不敢跟她提过多的要求。

  但也不能这么说——至少每天一下班,她才像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活泼又明艳地跑出去。

  爱情还真是神奇。

  教人自信,勇敢,又时刻地充满一种温和和热爱。

  江鹊去茶水间接了电话,看到沈清徽的来电,唇角扬起笑容,“怎么,想我啦?我还有两小时才下班。”

  “哦,对,你还没下班。”

  沈清徽打完才想起来这时间不对——

  周五的时候江鹊不太忙,路威也不怎么严格,忙完了常常可以提前走。

  “我忙完了,我打个卡。”

  江鹊从茶水间往楼下看了一眼,果然看到熟悉的车子,她笑着说,“我要是不走,你就在楼下等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多快。”

  “等等我,我去打个卡。”

  “好。”

  江鹊挂了电话,一路小跑着回办公室,给路威发了几份文件,然后去打卡下班。

  路威“啧”了一声,从办公室里往窗外看了一眼。

  果不其然。

  他很酸,但好像羡慕也更多点。

  江鹊风风火火下楼,初秋白天还是热的,只是一早一晚凉爽,江鹊今天也是穿了一条白色的休闲裤,白T,外面套了一件嫩粉色的针织外套。

  远远看她跑过来,及胸的长发被风吹起来,一张小脸白皙动人。

  沈清徽笑了,在她拉开车门进来的时候,看到副驾上的一束花。

  奥斯汀花型的玫瑰,很浅很淡的香槟色,花朵开成小碗一样的,她捧起来,对着他笑。

  他们之间总有一种很奇异的默契。

  不论风雨,他的花准时出现,她睡前的那句“我爱你”也成了习惯。

  “去哪?”江鹊捧着花,细细整理了一下,心情愉快。

  “还个愿。”

  “你好迷信。”

  江鹊很少到这种地方,静心寺是淮川最大的寺庙,坐落于市中心,周边的房价飞涨的恐怖,这寺庙落在这,是别样的磅礴,喧闹与古朴倒也和谐,森罗万象的大都市,这里是别有的一份僻静。

  工作日游客也不多,江鹊也就挽着沈清徽的手随着他进去。

  前面几个宝殿都供奉着佛像,沈清徽牵着她绕过繁复的回廊,穿过一片竹林。

  前面是一个宝殿,侧面是僧人诵经的佛堂。

  沈清徽与她站在门廊边。

  他扬了扬下巴说,“我来过这儿很多次。”

  “嗯?”

  “以前回回来,许的愿从没实现过,”沈清徽笑着说,“去年跟着陆景洲和周彦又来了一次,许了个愿,实现了。”

  “你许了什么愿呀?”

  这里没有人,江鹊依靠在他的身边,抬头看着他。

  “许愿跟你求婚你会不会答应。”

  江鹊从来不知道这事儿,一时间竟然不知道作何反应。

  沈清徽静静看着佛堂里,做了这决定的那几天,他失眠的老毛病犯了,为了这个答案,辗转难眠,也常常让他想起以前。

  他以前常问,分明不是自己的过错,为什么要独自承担一切?

  住持说,以己微光,应众生心。

  “为什么苦了这么些年,不见一点光亮?”

  “福虽未至,祸已远离。”

  “……”

  他用了很多年才能慢慢消化,才能慢慢接受命运带来的不公,那三十五年,充其量只能称为“醒来的一天”。

  他也花了很久才明白佛不渡人人自渡。

  也在三十五年才等到一个春天,遇见一朵小玫瑰。

  让他度过这些年的,其实并不是时间,而是时间沉淀着那些过去,让他渐渐的淡然,可淡然了这么多年,也成了一种疲于应对的冷漠。

  人与人的频率很奇妙,只有江鹊能窥见他的冷淡下的温柔,也只有他才能拥有她的坚定。

  “其实也有想过,你要是不答应可怎么办,”沈清徽说,“那我也大概只能看你去做你要做的事情,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江鹊看着他,心脏一下下跳动着。

  “但也还好,你还是选了我,”沈清徽说,“先前那些也不算愿望,我唯一许了两次愿望,一次是三十五岁生日那天,一次是你去伦敦的时候。”

  “我怎么不知道?”

  “怎么能让你知道?”沈清徽笑着拉着她的手,“还好都应验了。”

  许的愿望,也不过是一种寄托,好像说给了佛像,就能得到好运的加持——他也愿意信一回。

  他想留住这朵小玫瑰,想要看着这朵玫瑰永远娇艳。

  “你那时的生日愿望是什么?”

  江鹊抬着头看着他,低声问他。

  “那时的生日愿望,是你跟在我身边,可千万不要后悔,”沈清徽说,“后来多了些贪念,很俗气的想跟你过完这一辈子,又不敢告诉你,总怕觉得是束缚着你,让你以为我对你好是要同等的回报。”

  “我一分钟都没有后悔过,”江鹊捂住他的嘴,“跟你也是心甘情愿的。”

  沈清徽笑,拉着她的手,“是啊,该是我的,总是我的,不是我的,求也求不得。”

  “那我们来这儿做什么?”

  “我还有最后一个愿望,想再迷信一次。”

  静心寺后有两座山,山中间有一个吊桥,桥上挂了好多同心锁。

  江鹊笑他,说你信这个还不如信我。

  沈清徽牵着她,“怎么会不信你,等以后老了我也能说,我们家江鹊是开开心心跟了我一辈子。”

  江鹊扁扁嘴,心里却开心极了,跟他出去的时候,路过一个殿堂。

  其实江鹊也根本不认识那是什么佛像,只觉得来了就入乡随俗,从挎包里拿了些纸币,还取了个香,认认真真许了个愿。

  出来的时候,却看到沈清徽倚靠着朱红色的柱子,笑的愉悦。

  “你笑什么?”江鹊瞪他一眼,笑也怪他,把她一个二十一岁的唯物主义带迷信了。

  “你真不知道那是什么?”

  “嗯?”

  “那是求子观音。”

  沈清徽笑的更开怀,牵着她的手出去,唇角上扬。

  江鹊的脸烧红了,还是挺直了胸膛,“那怎么了。”

  上车后,沈清徽还没启动车子,江鹊忽而凑近问他,“那你喜欢女儿还是儿子?”

  “我可没有性别要求,”沈清徽捏住她的脸颊,“你才二十一岁,先享受享受你的大好青春。”

  “问一下不行么。”江鹊的脸被他捏着,声音都变了调。

  也是这天晚上,在江鹊的软磨硬泡下,他抱着她坐在院子里,风声寂寂,龙沙宝石的花瓣飘落了一些。

  江鹊坐在他怀里。

  沈清徽也认真地看着她,“只是想要你知道,这个孩子是被我们期待着降生的,可你才二十一岁,我只想要你做江鹊,还有我的沈太太,这个话题过些年再说,我也希望你知道,那时候,你先是江鹊,再是我的妻子,最后才是一位母亲。”

  江鹊眨眨眼。

  “嗯?”他又问了一声。

  “好深奥啊,听不懂,”江鹊笑起来,“睡觉了,明天我要睡懒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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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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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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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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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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