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跟科技树谈恋爱[三国]>第 176 章 伏击
  宛城是一个盆地,其东北六十里,就进入七峰山山区。七峰山,以有七座排成一字型的山峰而著名,远远望去连绵不绝,如同笔架一般。这座被森林所覆盖的青山,不光是多条溪流的发源地,更是古来兵家险地。

  早在先秦时期,楚国就在七峰山区内修建长城,史称楚长城。这些古老的城墙,因为位于内陆地区,没能成为北方长城的一部分而逐年废弃。经过两汉近四百年的寂寞时光,烽火台和守城房都无迹可寻,只剩下最坚固的母墙,依旧屹立在原始森林中,成为埋伏的绝佳地点。

  暮色已经降临,本该已经奔回许县的曹操却蹲在一座石墙背后,漆黑的眼珠盯着下方的山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没人敢去催促他上路,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直到斥候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打破沉静。

  “主公,果真如主公所料,张绣追来了。”

  曹操“嗯”一声。

  “主……主公?”

  曹操突然从鼻子里发出一声短笑:“张绣倒是个贴心孩子,让我明早就能够看到阿生了。”话虽如此说,但曹操眼睛里一点笑意都没有。酒醒过来之后,他就想明白了张绣不对劲的地方。要不是阿生重伤的消息及时传了过来,只怕他就要稀里糊涂败在宛城了。

  不光是不战而降让人心里没底,不战而来的胜利一样根基不稳。西凉兵凭实力说话,到底是得打过一场才能服人。

  夏侯渊就是这个时候摸过来的。“大兄,”他压低声音,但掩饰不住的焦急,“元让兄长殿后,怕是抵挡不住张绣。张绣有备而来,元让手下的兵却各个喝得脚步发飘……”

  曹操眯着眼眺望,仿佛南方会再次亮起晚霞似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夏侯渊急得跳脚,盔甲的甲片都快被他抠破了。曹操终于松口:“也罢,你带两百人,去接应元让。”

  “才两百人?!”

  曹操一个眼风飞过去:“记住,接到人,不要恋战,往这里撤。”

  夏侯渊眨了好几下眼睛,望望地形望望曹操:“哦——明白明白,我们一定装作混乱的样子。”然后一溜烟跑没影了。

  曹操叹气,这要不是自家兄弟,就被他当炮灰用了。只是夏侯惇到底是不一样的,冒着被识破埋伏的风险也要接回来。不过话说回来,真被识破了就打遭遇战,他的目的是和张绣打过一场,而不是要全歼张绣部。

  人多,正面刚不虚。不过阴谋诡计使成功的话,他就能早日去见阿生了。想到阿生,曹操的眉头就皱成一个疙瘩,荀攸送来的消息上说得十分清楚,阿生是被张飞一斧子砍过胸口,要不是被前去追赶的郭嘉发现,只怕现在已经天人永隔了。

  刘备竟然这么大胆!曹操心里惊涛骇浪,连同“阿生为什么会出现在徐州边界”、“发生了什么张飞竟然朝阿生动手”这种种疑问一起翻涌上来,几乎把他的头脑撑爆。大约是双胞胎血脉相连,他竟然觉得胸口隐隐作痛,四肢都是冷的,要不是身为主帅的理智在支撑他,他现在除了杀人泄愤什么都不想做。

  天色彻底黑透,南边隐隐传来的火光与喊杀声在漆黑的山林间是如此瞩目。曹操合上眼,吞咽一口唾沫,将所有杂念强行压下去,再睁眼时,瞳孔里只剩下了摄人的寒光。“传令众军,喊!”

  “救命啊,有人打过来了!”

  “是张绣,是张绣啊——”

  “反了反了,快找主公。”

  “保护主公,保护主公!”

  “三队,随我列阵,支援后军!杀啊!”

  “我的刀,我的刀找不到了!”

  “啊——”

  ……

  曹操握住刀,眼看着南边的火光越来越近。马蹄声如铃,终于显现出第一个跑过楚城墙下的人影,是一身血污的夏侯惇。紧随其后的是一群残兵败将,原本有六七千人的后军只剩下不到两千人,旗帜东倒西歪的。

  这回,醉得最厉害,飘得最高的那些货色,全都被曹操放后军了。除了迷惑张绣,就是拿去送。“在敌营中醉酒的兵该死,这对于你我来说是侥幸,也是个教训。”曹操跟典韦说,“十倍于人又如何?轻敌必败。”

  典韦的酒已经彻底醒了,接近两米高的大汉低着头跟个做错事的孩子似的。“是末将的错。”

  曹操摇摇头:“是我的错。阿生又救了我一命。”

  就这说两句话的功夫,张绣的前军已经追着夏侯兄弟的残兵,来到了楚城墙之下。

  虽然前方尽是曹军慌乱的喊声,但不见火光也不见人影。张绣心里“咯噔”一下,正打算收束部队,只听见两旁山坡上齐齐亮起火把,弓箭拉弦的“咯吱咯吱”声,磨得人牙酸。

  “张将军,别来无恙啊。”

  张绣认出了这个声音,当即大喊:“曹操,你侮辱我叔母,竟然还敢留下!”

  曹操“啧啧”两声:“张将军慎言,寡妇家的名声可经不起你这么折腾。”

  张绣目眦欲裂,还准备说话,就被一支箭射穿帽檐。

  “我是真心欣赏张将军,但既然事已至此,那就做过一场吧。”

  黑夜的七峰山,喊杀震天,鲜血飞扬。就连高悬在天空中的月亮都无法照亮人间地狱,反而被死亡的嚎叫声逼得一摇三晃,躲进了乌云背后。

  时间到了后半夜的丑时一刻,宛城官署。

  贾诩正在书房里令人收拾地图和文书。蜡烛将他的影子投射在木头地板上。因为光线来源太过纷杂,影子显得比真人干瘦不少,仿佛一个亢奋的幽灵。

  “快,把这个收起来。还有那个。哎呀,怎么笨手笨脚的,字画都不要了。”贾诩的声音一会儿响在这头,一会儿响在那头。

  乱世之中,有计划如贾诩是不会结婚的,即便他如今已经过了四十五岁了,依旧无儿无女,长久陪伴的只有一个几个仆从。然而这些仆从们也从来看不懂贾诩的行为。

  “主人,您这是要搬家吗?”

  “搬家?唉,可不是搬家嘛。”贾诩盖上藤箱的盖子。

  “搬家也不急在一时啊。”

  “你懂什么?”贾诩站起身,又搬过来一个火盆,挑出一些纸页竹简绢帛,一点一定地烧干净。烧的同时他解释道:“将军走了有五个时辰了,到了夜深的时候依旧一点消息都没有,说明是遇到了伏击了。我早就说了,曹操虽心系许县,但只要他是醒着的,能够从他手中讨到便宜的概率就不到五成。”

  这话说得仆人们都慌了:“若是张将军败了,宛城怎么办?”

  贾诩揉揉脸:“宛城怎么办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给张绣的建议从没有错过啊。接下来,我只要看鄄城和江陵哪个更宜居就可以了。”

  仆人们面面相觑,但他们大约也习惯了主人明哲保身的作风:“那主人是想投降曹操去鄄城呢,还是去江陵投奔刘表呢?”

  贾诩露出一个不知是哭还是笑的表情:“从美酒温柔乡里瞬间抽身,即便是同胞手足的噩耗也不能动摇他的判断力,这样的人不得天下,难道要指望袁本初吗?我只怕兖州才俊太多,显不出我的能耐来。不过也只能这样了,总比在别处丢了性命强啊。”

  于是,当曹操压着张绣部回到宛城墙下的时候,遇到的就是开门献城的贾诩。

  启明星已经高高升起,东方的鱼肚白却还没有出现。随着北半球逐渐步入冬季,破晓的时间越来越晚。而凌晨三四点,正是一个夜晚最寒冷也最黑暗的时候。即便是连营的火把也驱不散寒意。

  火光中,曹操的轮廓显现出从未有过的凶恶。“好一个诈降之计。贾文和,除非你现在说自己是段公的外孙【注1】,不然我是一定要取你脑袋的。”

  贾文和:“我虽然不是段公的外孙,但我是宛城的谋士,食君俸禄忠君之事而已。且天下都看着你对待降士的态度,你不能杀我。”

  曹操哈哈大笑,很难想象前一秒他还是那副要吃人的表情。等笑完了,他从马上跳下,亲自给张绣与贾诩解绑。“有小人刺伤了我的兄弟,我现在要去讨伐他们,想要借助张将军的武力和贾文和的智谋,可以吗?”

  这气度也是绝了。贾诩忙不迭就应了,要求在鄄城能有一套宅子。张绣扭捏一下身体,然后就被贾诩戳了腰窝:“您倒是回个话啊。”

  张绣抿了抿嘴唇:“那我叔母怎么办?”

  感情你还真对你那妩媚的叔母情深义重啊,不是趁机找借口打我。曹操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说道:“你叔母为你打算,特地来找我商议,想把你的女儿嫁给我的儿子,以后你我就是兄弟了,你叔母自然也是我叔母。至于叔母自己,国家罹难,许县有许多缺主母的大儒武将,只要你们看着合适的,我亲自去说媒。”

  “你没……”

  曹操脸不红心不跳地举手发誓:“我要是做了任何违背礼节的事情,就让我天打雷劈。”

  张绣这才跪倒行礼,看着很羞愧的样子:“曹公大度,是我心思龌龊了。”

  曹操……曹操偷偷擦了擦头上的冷汗。但旋即他心中又被另一件事给占满了:阿生。传言中生死一线的阿生。

  彻夜未眠的曹操分出部分兵马留守宛城后,就带着张绣、贾诩等人就踏上了回程。快马在南阳的山道上奔驰,这种土路与兖、青、豫三州的新道无法相比,颠簸破损,随时都有人仰马翻的风险。

  但曹操骑马的速度可以说是飙到了极限。大量的汗水随着马鞭声滴落在泥土里,能够将曹操坐骑的绝影逼到这种地步,可谓是前所未有。没有了追兵的威胁,也没有了劝降俘虏的政治要求,曹操的情绪在这种疯狂的奔驰中渐渐释放开来。

  距离收到消息八个时辰,他的眼眶才开始慢慢发红。胸口仿佛压着一块巨大的冰块,只有许县的阳光才能将这块巨冰融化。

  【注1】:贾诩年轻的时候曾经遭到叛乱的少数民族绑架。他情急之下宣称外公是段颎,凉州少民畏惧段颎的凶名,将贾诩释放,而贾诩同行的数人全部被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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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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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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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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