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红,阿绿。你们两个小婢也是有福气的,跟着你们刘姨养鸡,天天吃得满嘴流油。如今这处处灾祸的年景,也就背靠着豪强世家才能过上几天太平日子。”
“哎呀,赵翁。你可不能信口开河。”阿绿叉着腰叫屈,“我们两个是因为没有满十四岁,所以可以一天吃一个鸡蛋,才不是贪了鸡场里的东西。这话要是传到史管事耳朵里,我们是要进小黑屋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郎君治下严谨。”
“你怎么说话的?严吗?这世上还有比曹家更加宽仁的主家吗?!我活了大半辈子了,就没见过给贱民的娃娃天天吃鸡蛋的主家!自己守孝吃不上鸡蛋,却要供着你们吃!还教你们识字算术!你说说,你还要怎样?”
阿绿被赵狗喷得面红耳赤,好在阿红将赶鸡的棍子塞她手里,催她去干活。阿红比较听话温顺,因而更讨赵狗喜欢。“阿红,来,薯蓣吃不吃?这是前两天大郎赏给我家狗娃的。狗娃孝顺,特意带了来给我吃。”
阿红通红着脸:“赵翁,我还要干活呢。按照《新规》第十七条,干活期间不得玩忽职守、吃喝闲谈、赌博斗虫。”
“行行行,你们规矩大。”赵狗讪讪地将山药放回饭篮子里,“那你记得晚上饭点的时候来取啊。”
阿红声音细得跟蚊子一样:“多谢赵翁。”
十多米开外的阿绿远远地喊道:“赵翁,你要找儿媳妇,也不看看赵小狗才几岁。等到他能成婚的年纪,阿红的孩子都可以满地跑了。”
“我家狗娃怎么了?我家狗娃认识三百个字!还会背《诗》!”赵狗站在田埂上骂骂咧咧。
阳光洒在田野,夏风中传来农作物的枝叶互相摩擦的声音,但转瞬又被鸡群的啼叫声所淹没。刘氏吹起清脆的短笛,召唤着领头的大公鸡和大白鹅朝着高粱地和果林的方向走,那里才是鸡群散养最主要的场所。
过了果林,就能够看见被三米高的围墙围起来的曹家别院。这里已经到了散养区的尽头,一道细密牢固的篱笆将鸡群挡在了后面。篱笆不高,是拦不住人的,刘氏就收了短笛,带着阿红阿绿来到别院的后门。
守门的是个护院。确认了她们三人的名牌,又让她们在通行记录册的黄色草纸上签了字,才放她们进去。
进了门,就看到处处挂着白布,几乎一尘不染的院落中安静肃穆。她们熟门熟路地绕到厨房后面,找到一间经过改造的大仓房,先在水井旁边净手,才怀抱着期待的心情推帘进去。
在踏入房门的瞬间,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
食堂,就是这间仓房的新名字。
以往奴仆们吃饭也是有三六九等的。贴身服侍主人用餐是绝对的肥差,毕竟,主人往往是吃不完所有的饭菜的,那些油水充足的残羹冷炙怎么办?自然就进了高级仆人的嘴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执贱役的下等奴隶,勉强果腹而已。更有那些跟了失宠的女主人的,还要自己在院墙根下种野菜才能活命。围绕着吃这一项,大宅院里不知道发生过多少勾心斗角的故事。
然而在东郊庄园,这项差异首先被抹平了。
这里吃的是大锅菜。不管是小主人的乳母、贴身婢女、大管家,还是鸡场的、工坊的、育婴堂看门的,都吃一模一样的菜色。十四岁以下的儿童早饭多加一个鸡蛋,护院与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晚饭多加一大块酱肉。所有的食物都必须在食堂内吃完,不准带走。
一切都公开透明。
史氏站在粥桶旁边,负责检查每个人的规矩。
“净手了没?”
“净手了。”
“《新规》第二条是什么?”
“与主人签署契约期间,一切以主人的利益为重,不可叛主。”
“嗯,你的主人是谁?”
“婢子的主人是曹家二郎曹生。”
这个回答与通常答案“曹家嫡出的大郎二郎”不一样,于是史氏抬头看了她一眼。“是刘氏啊。”史氏的晚娘脸上露出一个罕见的笑容,“两位小郎君让我告诉你,今日曹家和丁家来迎灵的人就该到了。明日开始,不要再往前头送鸡蛋了。除了要孵化的部分,全部做成咸鸡蛋存起来。命令已经下到了仓库,你拿着名牌去签个字就能领到盐。”
刘氏端着餐盘低声应诺。
接下来就轮到阿红,她被抽到了第十条,卫生条例,“夏季一日一洗,冬季五日一洗,勤换衣勤洗手,身上不留虫,屋中不留鼠。”
于是,阿红也顺利领到了饭。
轮到阿绿的时候就卡壳了,她运气不好,抽到的是令人难以理解的《新规》第十三条。“消……消防演习……一月两次,如遇火起,以湿布捂住口鼻……然后……然后……”
“去,将《新规》念上三遍再过来。下一个!”
阿绿哭丧着脸,在阿红爱莫能助的目光中面壁读规矩去了。曹操身边的僮仆曹新是今天的执勤。他是个开朗爱笑的性格,冲着阿绿露出一嘴小白牙:“绿姊,又被抓住了呀?”
阿绿:“嗯。还好今天是你,要是赵小狗执勤,那才是要命了。”
农民家庭出身的赵小狗大约是亲眼目睹了哥哥饿死、母亲姐妹被卖的人间惨剧,养成了一副铁面无私又嫉恶如仇的脾气,小小年纪就显露出酷吏的影子来,在东郊别院的下人中格外受人惧怕。
“绿姊,就算我是个好糊弄的,史阿母还管着粥桶呢。咱们还是乖乖做功课吧。我念一句,你念一句。你听好了,《新规》第一条……”
《新规》试行一个月,在饥饿的压力下,大部分人都能完整地背下来了。像阿绿这样的,算是个后进生。
于此同时,曹生和曹操也在屋中吃饭。
因为老家的亲戚要来,牛奶、羊奶都不敢上案。好在阿生找到了新的蛋白质来源:蝗虫。这个月里,她令匠艾做了一个最简陋的楔型手工榨油机,以往年的大豆为原料就可以压出油来。
油炸蝗虫,人间美味。
蝗灾还没有完全结束,向着周边村庄收购就可以弄到足够的蝗虫。曹操还热衷于带着几个少年儿童在自家的田庄中抓蝗虫,不过同样是因为有外人来,他今天不敢出门了,乖乖在屋子里披麻戴孝。
来的是丁家的小舅,看上去却比曹嵩要老一些,进了正堂就往棺材上扑:“可怜小妹,去得怎就这般早!”眼泪鼻涕都糊在了胡须上。
一同来的曹嵩和曹昆劝了半天,才将他劝住。丁小舅接过婢女递过来的帕子擦眼泪,一边擦还一边接着哭:“让我见见我那两个自幼没了母亲的外侄罢。”
洛迟早早地等在灵堂外面了,闻言跪地行礼:“本该让两位小郎君来见客,然尊客来的不巧,正是用餐的时间,怕是要稍待片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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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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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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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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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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