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跟科技树谈恋爱[三国]>第 111 章 桐亭云
  高唐城,位于大河之南。平缓广袤的河面在这个地方拐了个弯,将高唐城包裹其中,形成三面环水的险要地势。

  丰富的水资源不光了天险防御,更是滋养了附近的农田。早在上古时期,这里就是大河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到了春秋战国,高唐更是位列齐国“五都”。如今虽然不比从前了,但依旧是平原郡第二大富裕的城市,仅次于郡治平原城。

  而管亥所统帅的青州黄巾,就占据了这座雄伟的城池。

  密密麻麻的人群分布在高唐城外,或饮酒狂欢,或分享战利品,或拖着呜咽的妇人往简陋的房舍里走。这样混乱的状况让立在城墙上的管亥深深皱起了眉。

  旁边的小兵头上还戴着黄巾,很有眼力见地劝解管亥道“大帅,外头新来的人是蛮横了些,但咱们自己人还是守规矩的。”

  管亥点头,把目光移向城中。

  城墙下,被清扫过的街道上有两个孩子在嬉戏。而旁边原本在战火中被焚毁的房舍已经修葺大半,一个老妇站在一半焦黑一半新做的门槛前,手中端着一个木碗招呼孩子们吃饭。城里都是嫡系部队的亲属,勉强能过上人过的日子。

  但一想到粮食,管亥又发愁了。

  自黄巾举事以来,已经有两个秋天,高唐附近的农田颗粒无收,即便是以高唐的储备也禁不住二十万男女老少的坐吃山空。

  管亥是个粗人,想到了恢复生产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这一没种子二没农具三没耕牛,重新种田哪有那么容易

  “要不转移,要不我们去平原城借粮。”管亥望着秋日的夕阳自言自语道。说“借”只是张遮羞布,其实就是几十万人上去把城围了,要不到粮食就攻城硬抢。

  “这主意好。”周围人都欢呼,“抢了平原城,我们就往冀州去,去找地公将军张宝。”

  “是啊是啊,甲子年老皇帝死了,朝廷乱成一团,没工夫管我们。汉室将亡,可不是应了大贤良师的箴言”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喊着口号的大都是头缠黄巾的教徒,但有更多的人沉默地望着管亥。目光中的排斥和渴望让人心惊。没人开口管亥也能读懂他们的心声

  “我们这么多人去投奔张宝将军,那里的粮食够吗”

  “我们都是土生土长的青州人,加入黄巾只为了活命。长途跋涉去冀州厮杀,值得吗”

  “虽然皇帝死了,但天公将军张角也死了,黄巾真的是天命吗”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分歧。曹操还在平原城募集步兵和水兵的时候,裂痕已经在黄巾大营中悄无声息地生长起来。

  接下来,让我们将目光从注定会被曹操攻破的高唐城移开,改换到六百里外的豫州,曹氏的车队正被困在一个叫桐亭的小县城中进退不得。

  新任豫州牧的军队在桐亭以北和一小支黄巾交战,大约几百人对战几百人,但震天的喊杀声和飞溅的鲜血足够一直缩在雒阳城中的曹家老小胆战心惊了。

  因为赶路,他们这回坐的是马车,马车跑得比牛车快。但即便如此,他们也别想从乱军中突围,只能等待战斗的结果。

  曹嵩坐在车板上长吁短叹“要是赢的是豫州军那还罢了,我一个费亭侯怎么都有几分颜面;这要是黄巾贼获胜,该怎么办啊”

  主人优柔寡断,围在车驾周围的家丁们就惶惶不安。有懒散坐地上双目放空的,有围在火堆旁胡吃海塞的,有握着武器过度亢奋的,也有目光乱飘找地方跑路的。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曹家的家丁和曹操的虎豹骑之间的差距来,军事素养天差地别。

  可叹的是作为家主的曹嵩还没有察觉,他所有的心神都放在车厢内的金银细软上了。“你说,若是我们用财帛贿赂黄巾,可否脱身”

  同在一辆车上的张氏,随着年纪的增长体型越发富态。三十年养尊处优的生活彻底磨灭了她在位卑时养成的敏锐,只剩下斗天斗地斗嫡系的傲气。

  “要我说,我们就该停留在谯县老宅。宗族聚首,才是保全之道。”张氏抱怨道,“大郎说得好听,还不是把我们丢在半道上,这前路兵荒马乱的,怎么走得到青州”

  曹嵩“唉。”

  这个时候,一个面容秀美的青衣女子掀开挂在车厢前的帷布。“曹公,张夫人,下人们煮了午饭,来献给主家。”

  张氏看见她,眉头就皱起来“怎么是你阿德呢阿疾呢我儿子呢”

  卞氏眉眼低垂“前两日夫人和两位郎君吃坏了肠胃,今天竟是更加严重了,起不来身。”

  这还怎么让人吃饭张氏摔下碗就冲出去,彷如一颗圆滚滚的大肉球,将站在车旁的卞氏撞了一个趔趄。

  曹嵩紧跟着掀开帷布,在僮仆的搀扶下往后面曹德曹疾所在的马车走去。他临走的时候倒是看了卞氏一眼,似乎是想宽慰两句,但所有的话最后都化成了叹息。

  卞氏是曹操的妾室。说不受宠吧,她是唯一的妾室;说受宠吧,长年被扔在老家,也不像个受宠的样子。张氏喜欢折腾卞氏,曹嵩也劝过几次,但都被“她只是个妾”给堵回去了。

  两个年长的都走了,卞氏也不用停留,忍着脚踝上的疼痛,一瘸一拐地回到主母胡氏的马车旁。

  胡氏躺着,身上盖一条蚕丝被,但面色却是蜡黄一片。她刚刚喝了药,有两个妇医抱着碗去倒药渣。

  “夫人怎么样了”卞氏拦住一个问。

  那妇医微微下蹲给她行了礼“我等不是专业的瘟医,如今不过是照着药方一一试给夫人罢了。但夫人这病来得凶猛,只怕”

  “只怕什么”

  “只怕是传说中的痢疾。”

  卞氏听不懂什么叫“痢疾”,只能问“能治吗”

  “之前老大人突发高热,已经将白粉用尽了。金银花和马齿苋都过了季节,我等也束手无策啊。”妇医说完这一句,就愁眉苦脸地绕过卞氏离开了。

  卞氏愣了片刻,才整理好表情,回到车厢里给胡氏喂肉粥。曹佩也在,沉默地帮忙将母亲扶起。

  粥是特意熬的,用掉了为数不多的稻米,白滑软糯,连肉都是切成小丁,入口即化。胡氏将整碗粥喝尽了,稍微恢复了一点力气。

  她抬手帮卞氏将一缕散开的头发别到耳后,又用手背轻轻抚摸着卞氏微微隆起的小腹“刚刚张氏又给你气受了”

  “妾身出身寒微”

  曹佩冷哼一声“张氏自己还不是个妾。”

  胡氏吃力地转头去看曹佩,然后笑了起来“能骂人就好能骂人,就是有心气如今这世道没心气就不能活”

  胡氏掀开被子,挣扎着坐起。卞氏和阿佩连忙一左一右地扶住她。

  “陪我去外面走走。”她的脸上突然就容光焕发,仿佛夕阳返照一般。

  卞氏低头吸了吸鼻子“听夫人的。”

  桐亭县城的地面上满是尘土,秋阳照在土黄色的城墙上,整个世界都黄扑扑一片。只是天空分外高远,灰色的云朵像是被光线劈开一般。

  “你服侍我多年,我也该回报你一二。”胡氏似乎有些高兴。

  “夫人说什么呢是夫人庇护我多年。”

  胡氏摇摇头“我刚嫁入曹家的时候,大郎和二郎年幼丧母,连去厨房领吃的,都要排在张氏之后。我抱着大郎说,定会帮他出气。结果你当如何”

  “如何”

  “大郎说,等凤凰长出了羽毛,就不用和野鸡在同一个盆中争食了;没长出羽毛的时候,吃野鸡的残羹冷炙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能活下去。”

  卞氏低头思索,手上依旧搀扶着胡氏往前走。

  胡氏在仆从惊愕的目光中一步一步走上了城墙,她抓紧卞氏的手,冲着城外的喊杀声,厉声道“你管张氏做什么她不过是只剪了翅膀的野鸡,你夫君是九天之上的凤鸟。她在后宅斗得乌烟瘴气,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扔到乱世里都是蝼蚁。哈哈,哈哈哈哈”

  卞氏震惊地看着这个一向循规蹈矩的贵妇。她面容扭曲,双臂向天,仿佛将被感召而去。

  初平元年九月初三,曹操、曹生继母胡氏病逝,享年四十二岁。其遗骸葬于桐亭,数年后方才迁入谯县祖坟。至今桐亭有继母冢和秋阳坪,坪上有曹丕真迹慈孝颂残碑,属国家一级文物保护单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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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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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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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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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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