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跟科技树谈恋爱[三国]>第 106 章 长社火
  长社,春秋时期因为树木猛长而得名。一直到黄巾和皇甫嵩的大军对峙于此之前,长社只有一个小小的县城,周围依旧是一片郁郁葱葱。

  小小的长社县自然容不下四万大军,于是前军、后军、左军、右军少不了安扎在旧城墙之外。原本就地伐木建造营寨最是方便,但皇甫嵩是经验多丰富的将领啊,宁可挖黄泥筑墙,也不肯将就木结构建筑。

  于是汉军的营地建造就比黄巾要慢得多。黄土筑就的新墙几立几拆。往往还没有添上新窟窿,黄巾一波冲城,还没有晾干的泥土就碎了。等到再把土摞上去,黄泥中就混了鲜血和肉屑。最后修起来的墙斑驳一片,黄黑红混杂,仿佛打翻了染缸似的。

  修个防御工事还得用人命去填,时间一长军中就有了怨言。“皇甫将军太迂腐了。”

  于是到了后来,就不得不演变成前方干架,后边修城的局面,白天黑夜都不停歇。

  “主人,我们这些从小训练的还扛得住,但普通的士兵就”曹旧一边保养弓箭一边跟曹操抱怨。

  曹操的脸瘦了一圈,胸甲上沾了已经凝固的血块,这个时候正带着两三个亲兵在营地里清扫污血。主动扫地的将军,放眼整个皇甫嵩部也是独一份。于是边上还缠着绷带的伤员都感动得不行,一瘸一拐地过来抢曹操的扫帚。

  曹操一扫帚将人扫开“去去。抓紧时间歇着去。”

  边上士兵们就哄然大笑。

  曹操扫完地,因为打斗而加速的心率也平缓下来了。他解开盔甲,坐到水井旁边松口气。

  天越来越热,战事又吃紧,大家都没有时间处理卫生问题。上万大老爷们在一起,整个营地都弥漫着浓烈的汗臭味,再加上战场上来不及掩埋的尸体日渐腐烂,这种环境下还没有瘟疫简直是上天保佑。

  每当生活条件直线下降曹操就会想起阿生。“我跟你们说啊,宁可多走几步路,也要去上游打水,或者是喝井水。这下游的水,谁知道是泡过尸体啊,还是有人撒过尿”

  接话的是刚刚跑来投奔的夏侯惇“二兄若是在此,不是煮开后的井水是不肯喝的。营帐内内外外还要熏醋。”

  曹操瞪了他一眼“你别说,阿生在幽州掌营,从来没有瘟疫。她就是做这个起家的。”

  英俊青年夏侯惇摸摸鼻梁“大兄,这不是局势紧张吗蛾贼就盯着西墙砸,没准明日墙就破了,性命攸关谁还张罗着扫地洗澡埋尸体”

  “反过来说,我们扫地洗澡埋尸体,那就是明日还能继续活”曹操提高了音量,猛地站起来,往身上浇了一桶井水降温,就巡视营帐去了。

  伤兵营里执勤的是阿生派过来的一个医学生,名叫朱业,青州东莱人,用得一手好药。掺了青霉素粉末的抑菌药原产于南岛,蜡纸密封整整带了三大箱,另外还有华旉给出的草药配方双管齐下。结果就是曹操营中的伤兵存活率特别高。朱神医的名头也格外响亮。

  曹操在伤兵营里转了一圈,看到大部分人都躺在担架上呼吸轻浅,帐篷里除了草药味就没有别的异味了。他抬手按住想要起身行礼的轻伤患,轻手轻脚地走到正在整理绷带的朱业旁边。

  “药草还够吗需不需要出营采集”

  朱神医冷漠地摇摇脑袋,发出一个粗哑的音“围。”外头黄巾围城,采不了。

  “那还够用几日”

  朱业伸出三根手指。

  “三个月”

  摇头。

  “三天”

  摇头。

  即便知道朱业是幼年伤了嗓子,曹操也想骂人。

  最后朱神医终于开了尊口,发出沙哑的两个字“三周。”

  曹操花了十秒钟来从头脑中翻出“周”这个概念。威海、大连以七日为一周,学堂工坊一周一休。这么算来,朱业这里还能再坚持二十天,他的精兵营尚且如此,别的部队就更加艰难了。

  黄巾打仗不讲基本法,没有什么双方停战收敛尸体的约定。那恐怕随着时间推移,瘟疫爆发的可能性就越高。

  曹操一脸忧心忡忡地到中军去找皇甫嵩。皇甫嵩也愁,虽然饮水粮草都足够,但药材却吃紧了。他也没想到黄巾的攻势会这么猛。

  “这本也是应当的。时间拖得越久,雒阳的守备就越完善,各地招募的乡勇也越多。我们想要长期坚守,波才自然就想要速战速决。”

  曹操抱拳,金属盔甲发出撞击的清脆声“若要出击,还是偷袭为上。”

  皇甫嵩看曹操的眼神就像是看一个愣头青,只是这一次他没有直接拒绝。“走,上城墙去看看。”

  他们上的是内墙,也就是原本长社县的城墙,算上新起的箭楼,能有五六米高。

  站在高处向外眺望,首先看见的就是土墙外的断肢残体和淋漓鲜血。黄色的布条和黑色的军服混在一起,而腐烂的气息在烈日下直冲云霄。再往外,就是一条窄窄的草地,草地那头才是黄巾的营寨。

  不得不说,黄巾的生活条件比他们好多了,有树木遮阴,离尸体也远。看看自家这条件,墙外尸臭墙内黄土,不要过得太艰苦哦。难怪汉军士气低落,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啊。

  皇甫嵩却笑了“孟德,你看蛾贼营寨中绿树成荫,想到了什么”

  曹操低头三秒,然后眼前一亮“将军的意思是火”

  “这两日南风越发猛烈了,这是上天佑我大汉。”皇甫嵩转头,眼中露出锐利的光芒,“都骑校尉曹操,今夜令你为先锋,偷营纵火,你可能做到”

  曹操抿紧嘴唇“定不辱使命”

  夏季的夜晚,燥热难安。就连天上悬挂的星辰,也不能让人心更加安稳一些。曹操带领着两千精骑,从县城南门出发,偷偷绕行到黄巾营寨南面。箭头上都裹了用油浸湿的布条,点燃了之后才拉弓射出。

  这就不是用来伤人的箭,而是用来纵火的。黄巾营地中多的是高大的树木,烧不到帐篷肯定能烧到植物。虽然植物不容易点燃,但一旦烧起来了,就是森林大火一般的效果。

  射了三轮火箭,对面营地里就乱了,喊“救火”的声音此起彼伏。

  曹操抽出长剑“杀分散各处纵火大火成形后就从东面突围,返回长社。”

  今天晚上是南风偏东,他们在南边放火,火势会以极快的速度往西北方向蔓延,只有东面是可能的逃生路。曹操不想让自己的兵也被火烧死,所以加了后面这一句。

  骑兵们纷纷应“诺”。然后队伍就如同黑水一般冲进了已经变得灼热的黄巾营地。

  曹操一马当先,带着夏侯惇和自己的亲兵,一路砍着提水桶的黄巾往波才大帐的方向冲。看见火把,抢了;看见马棚,烧了;看见粮草,也烧了。

  风越发大,伴着火舌呼呼地响。曹操只感觉后背都是灼热的温度。前面的黄巾多了起来,密密麻麻地拦住了他的马头。似乎有人在喊“捉拿敌首赏金五万”,但曹操没听清,他只有越发沉重的手臂和仅有的战场直觉。

  猛地牵过马头往右一转,他扔出自己的长戟,在人潮中扔出一个转瞬即逝的突破口。“走”他大吼,率先拍马往东边冲去。

  不知道跑了多久,后背的灼热感才退下去,而尸臭的味道也越来越清晰。他们离开了黄巾大营,回到了两军交战的战场上,再往前,就是长社的城墙。

  甚至他都看到前来接应的将士了。

  安全了。

  黄巾营地燃起了熊熊大火,将半边天空照成橘红色,仿佛那里坠落了九个太阳。

  “哈哈,哈哈哈。”曹操大笑,转头。原本跟随他的一百二十骑只剩下了七八十人。于是曹操止住笑,操纵马匹走到一块大岩石下“点起火把,等待兄弟们。”

  他们这队冲得狠了,别的小队应该能活下来更多人。事实证明曹操的判断是正确的,及时从火场中逃生的骑兵有不少。

  等到了清晨太阳升起,照得人热汗涔涔的时候,他已经回收了一千二百多被火熏黑的敢死队。不少人的马匹被烧死了,还有人胡子、头发被烧掉的,各种磕碜。但大家脸上的笑意都停不下来,因为,波才算是彻底栽了。

  长社的森林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才平息下来,原本的黄巾营地全成了焦土,踩上去还烫脚的那种,娇气的战马都不肯往里面踏半步。没跑掉的黄巾兵不是熟了就是焦了,当然更多的是往西面逃窜而去。

  皇甫嵩派了两支队伍,分别从南北两面夹击黄巾余部。自己则带着中军和辎重,不紧不慢地往西边走。

  曹操作为奇袭的功臣,明显感觉到了自己地位的提升。原本别的武将都看他是个关系户。毕竟张奂过世也好几年了,他在并州打鲜卑也是少年时的事了,年代久远不足以服众。但曹操背后站着皇甫嵩,亲爹又是重臣,大家惹不起他,于是见面都是绕道走的。

  这回有了实打实的战功,行军途中跑来结交的人才多了起来。夸“英雄好汉”的有,夸“兵马娴熟”的也有,还有拉着死掉的张奂攀关系的。曹操不胜烦扰,跟皇甫嵩告假,跑运粮队里躲清闲去了。

  天还是热,虽然早上下了一场阵雨,但大多数时候是烈日当空。曹操躺在装满稻草的牛车上,脸上盖了一块破木盾牌。他穿单衣,一手提起短衣的下摆扇风,时不时露出小麦色的腹肌,看着就有些无赖。

  “风头正盛的曹孟德原来是这样的吗”

  曹操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木盾牌要翻,边上有人眼疾手快地接住了。

  是一个年轻的中级军官,身材高大长相不凡。

  曹操从对方手中接过盾牌,垫到屁股底下,然后抱拳“谯县曹孟德,就是这样的。”

  对方哈哈大笑“富春孙文台。北路扫荡波才余部的就是我。”

  曹操被他感染,也乐了“我知道你。曾在中军营帐中见过。”他打量着孙坚的盔甲服饰“你升职了。凭军功升职,果然是英雄。”

  “多亏皇甫将军赏识。”

  曹操和孙坚同岁,倒颇有些一见如故,约定了有空一起喝酒。接下来的夏天和一整个秋天,还是中级军官的孙坚和勉强算是高级军官的曹操都跟着大部队在豫州平原上扫荡波才余部。

  九月的时候在阳翟打了一架,十月的时候在宛城又打了一架。虽然也激烈,但对汉军来说没有全军覆没的压力。

  胜负的天平在长社那把大火烧起来的时候,就朝着汉军倾斜了。把所有的流民都杀光是不现实的,但这些人想要再组织起威胁雒阳的力量,那也是不可能的。

  皇甫嵩部的任务完成,接下来就看冀州的卢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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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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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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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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