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将通过狭窄的护乌桓部,经辽西、渔阳、涿郡进入冀州,横跨大名鼎鼎的巨鹿地区,最后进入雒阳所在的司隶校尉部。这条路径长达一千四百公里,但好在沿途都是可供跑马的平原,而曹操他们除了钱帛外没有带任何可能拖慢速度的妇孺辎重,因而预计可以在一个月内抵达目的地。
到那时,朝廷也才开始春天的祭祀,政务慢慢提上正轨。而何进受封大将军开府的仪式,也将逐步落实。
公孙度啧啧称奇“到底是中原公卿之家,别人可不能把时间卡算得如此巧妙。”
曹操却仍不满意“要不是为了防范冬季的蛮夷寇边,我又何必拖到这个时候现在赶路到底急迫,让升济跟我一同啃干粮了。”
公孙度却一脸安贫乐道的模样,席地而坐,在火堆上煮肉干“没有孟德,我连啃干粮喝凉水的机会都没有。”他为了得个官职,也是真拼。
春季虽然比冬季好些,但依旧荒芜,曹操一行过辽西的时候还要时不时避开前来打草谷的鲜卑人,等进入涿郡,周围才算是繁华起来,所见的都是汉人面孔了。也是在涿郡,风餐露宿了七八天的队伍终于能够在驿站睡个好觉了。
“可算是走过了最危险的三分之一。”曹操抹了把头上的汗水,要不是随行带着公孙度,他就可以跨海从青州威海入中原了,何苦在边境线上急行军。
在涿郡修整的时候,曹操并没有去某个猪肉铺子偶遇张屠户,或是跑去卢植门下偶遇刘皇叔,他忙着心疼他的马。虽说钉了马掌,但一连跑了好几天,再怎么样的好马都减膘。这好不容易进了城镇,少不得买些鸡蛋豆子麦子之类,掺在马草里面喂下去。
一个合格的骑兵,一定是一个合格的军马饲养员。曹操和他的手下,都是合格的骑兵。于是乎,三十多个青壮年,挤在马厩里刷毛喂马,即便是正月也只穿单衣,还有人光着膀子的,场面蔚为壮观。
大约是受了卫冰的悲剧感染,曹操这会儿格外亲民,挨个儿唠嗑唠过去,从家里有几口人啊到缺不缺钱花,最重要的是,有没有看上哪家的妹子却不好意思开口的话题扯上了娶亲,免不了要嘴上开开小车,一时间马棚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少年骑如今再叫少年骑已经不合适了。如今继续归在曹操名下的暗地里叫虎豹,而留在幽州被廿七统领的新骑兵号为飞鹰。
给坐骑顺完毛,又跟虎豹骑们联络完感情,曹操就转头拐进了隔壁次一等的马棚,这里还有十个仆役,带着十匹驽马。他这一路行去不能全带大头兵,向导、懂方言的、管钱财的、军医、兽医和厨子,各种人才也是刚需。这些人大都是阿生替他准备的,之前为了赶路,人脸他都没认全,现在大修整自然也要来关怀一二。
这一认可不得了,从中认出个熟面孔。
“秦总管”曹操皱起了眉,他不是讨厌秦六,只是在这种情况下遇见,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秦六穿着粗麻布衣,脸上的灰尘将原本的俊秀全数掩去,看着有些落魄,只是一双眼珠,依旧深不见底。“在下无能,既没有查明真相,又没能救下大郎的部下。主人罚我给大郎做几日马前卒。”
他的鬼话,曹操半个字都不信。谍报头子亲自出动,不是给他护航就是要搞事。
“你跟我跑出来,那你们那摊子事,都扔给了阿生不成”
秦六将拱起的手又放下,肃容道“若是缺了我他们就不成事,说明白白浪费了主人这些年的鸡蛋。”
你听听,这话说的,哪里像个贬谪的样子。
于是曹操也打趣道“那元蜂可有什么要教我的吗”
还真有。“昨日傍晚我们经过的那座村庄,是太平道的据点。所以我弄惊了公孙家的两匹马,才多跑出十里地,连累大郎多露宿了一日。”
曹操吃了一惊“我知道幽州有太平道。但昨日那村庄,不见有人黄巾缠头,门户上也不见涂鸦啊。反倒是这涿郡城中,还有几家门上写着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呢。”
“周围村庄多是信徒,家家户户门上贴着符纸。只有那个村庄一户贴符纸的人家都没有,这难道不反常吗”
曹操多聪明的人,一琢磨背后就惊出了冷汗。他不一定会折在小小的太平道据点里,但要是受了伤,损了人手,或者拖延时间迷了路,都是大麻烦。他也不拘小节,当下给秦六行礼“元蜂于我等有救命之恩。”
秦六侧身避开,口中说道“职责所在,不敢受。”
经此一事,曹操赶路越发小心谨慎。宁可露宿荒野和野兽强盗争斗,也不敢轻易投宿村落了。离开涿郡,在山林和旷野中又赶了三天,就进入了冀州地界。
冀州,太平道的大本营。
冀州巨鹿,是太平道领袖张角的故乡。
偏偏巨鹿是交通要道,自古以来兵家必争之地。无论是刘邦项羽、王莽刘秀,都在这地界上打过仗,可想而知地理位置优越。要想以最快的速度通过冀州抵达雒阳,巨鹿无疑是必经之路。
因此,即便是曹操千防万防,混在道旁乞丐和流民中的太平道教徒还是越发多了起来。等到了他们快要离开巨鹿郡的时候,更是有一队三人骑马,在他们身后跟了一路。这个时候能骑上马的人少之又少。且那领头之人披散头发,只用布条缠额,衣袖拖得老长,看着就是个神棍打扮。且沿途过来,但凡见到他的信徒,都口称“神使”。
曹操皱着眉头憋气,直到进入了一片荒草地,下令停马列阵。公孙度自然也是察觉到了异样,拍马到曹操身边“孟德,对方不过三人,且骑术生疏,谅他们也不敢擅自挑衅我等。”
曹操仍然板着脸“太平道人多势众,且我们行走在外,还需多加小心。”
对方的马匹不如幽州的良马,但也正是壮年,相对步行来说跑得飞快。近了,更近了。曹操手都已经握到刀柄上了,万万没想到,对方就像是没注意到他们似的,迫不及待地沿着官道就跑过去了。
跑过去了。
去了。
了。
“哈哈哈哈。”公孙度大笑,拍拍曹操的肩膀,“孟德也太过小心了。”
曹操郁闷地松开握刀的手“正好天色已晚,就去溪流边扎营,再烧点热汤喝吧。”等公孙度乐着走开,他就转头派了秦六“我们五十余人持兵器骑军马在他们老巢附近奔驰,太平道神使却目不斜视,这不正常。你带队去将刚刚那三人擒下。”
秦六二话不说拍马就走,三个仆从也紧跟着骑马而去。
曹操点点头,谍部这次放出来的人,大概就是这四人了。虽然知道谍部有他们的工作,只是搭了一段顺风车,但他心中有数总是要更方便一些。
到了晚上,满月当空。也不知道是一路往南,还是寒冬已过,夜风竟然带着点暖。荒草地里的雪已经消融大半,有些地方还是湿哒哒的泥潭,有些地方却已经干了。营地外传来三声乌鸦的嚎叫,曹操带着两个亲信,顺着声音走出一百步,就看见秦六他们逮着那个“神使”站在一颗黑黢黢的歪脖子树下。
“神使”已经完全没有神棍的模样了,身上沾了血,跟条狗似的摊地上,一看到曹操就喊救命。“小人有要事禀告朝廷,还请郎君网开一面”
“哦”曹操似笑非笑,“要事”
“张角等人约定三月甲子日在雒阳举事,渠帅马元义已带领荆、扬两千人马潜入雒阳,到时候宦啊”
秦六一脚踩在那“神使”指关节上,踩灭了他后面的话,然后又用布塞住了他的嘴。“这么大声也不怕引来了狼大郎,这人是个太平道叛徒,想前往雒阳告密,才和我们撞到了一条路上。”
还以为太平道只是地方上联合穷老百姓造反呢,结果你们竟然想要雒阳两千人每人放一把火,那雒阳不是要成一片火海就连曹操听了都着急“虽然雒阳城有禁军和北军驻守不至于失陷,但天子之地一旦出现乱党,是要动摇国本的此事重大,我们得马上带着这名线人回京”
“大郎且慢。”秦六一步上前拦住曹操,“不可让此人面上。”他抓起神棍乱糟糟的头发往后一扯,迫使他将脸露在月光下。“大郎贵人不记事,我却是认得他的。唐周,当初在青州砸毁妇医堂打杀妇医,后来因此被张角惩罚的正是此人。他与主人有仇,若是在供词上加上一句主人曾和张角通信,全家都要遭殃”
事情牵连到阿生,曹操不得不停下来,死死盯着秦六。“那你说怎么办”
“让他将雒阳谋逆之事写成告密信。再加上他身上张角写给马元义的信件,便足够用了。”
话虽如此,但匿名信和一个大活人,哪个更容易取信于人不是一目了然的吗以东汉王朝的行政能力,会因为一份告密信未雨绸缪说太平道心有不轨的实名奏章都上去好几封了,也没见皇帝有什么反应。
唐周躺在地上呜呜叫,他本来是想出卖张角求一场富贵的,没想到遇上了这么一行杀神,真是跟曹家犯冲。
大概是唐周的小人行径最终打动了曹操,他叹了口气“就按你说的办。今晚拿到信件,明日开始急行军。”说完就背手回了营帐。
秦六笑眯眯地抽出了沾血的刀,拍拍唐周的脸颊。“堂堂一代弟子倒话比倒豆子还干脆,这怎么行呢”
“呜呜,呜呜呜。”
“好啦好啦,你说的那些我都记住了,安心地上路吧,乖。”
刀光闪过,鲜血洒落在草丛里。秦六站起身,在树下仰望冷清的月色,声音里带着两分怀念的笑。
“这大约就是你说的,开门大礼包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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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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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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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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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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