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跟科技树谈恋爱[三国]>第 27 章 上巳节
  这一年的上巳节是一个好天气,借用两百年后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的话说,叫作“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这是一种清爽的温暖,带着水边兰草的香气。

  按照旧俗,雒阳的士民,纷纷前往雒水进行祓禊的仪式。在东汉末年的都城,巫女已经绝迹了。所谓“祓禊”,也已经从一种原始宗教活动变成了民俗活动。大部分人就是用兰草沾水点在身上,许愿祛除邪祟;也有稍微讲究古礼的,身着单衣取水洗浴。

  贵族们的活动则更加文雅:踏春、酒会、吟诗作赋。

  正好太学就坐落在雒水边,占据了风景最秀丽的黄金地段。就连三公九卿这样的高官,都免不了向太学借高台摆宴。而太学生中出身名门望族的,也乐于借助这个机会在权贵面前露脸,或者说好听些,宣扬自己的名声。

  如今的三公,分别是司徒韩縯,司空孙朗和太尉黄琼。

  韩縯和孙朗是梁党,黄琼是反梁派。但无论政治立场如何,在上巳节这般的场面上,他们是不得不坐在一起宴饮的。底下的九卿和尚书令、司隶校尉、雒阳令等高官,乃至于尚未踏入官场的太学生们,也各有各的阵营,席上便一直维持着暗潮汹涌的局面。

  几轮罚酒和诗赋过后,韩縯将筷子一扔。象牙玉箸衬托在方形黑陶盘子和薄如蝉翼的生鱼片上,分外好看,却无法吸引韩縯的目光。他倚靠扶栏,偏头向下眺望。太学今日放假,学生们不是在席上就是去了水边踏青,再就是去集市上消遣了,因而学堂和宿舍都空空荡荡。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名成人牵着个幼儿,带着两名仆从,主仆一行四人从偏门进入教学区,就显得格外醒目了。

  虽说最前面的几座建筑是节假日开放区域,但能有胆气进来,也是非富即贵的人家。

  韩縯起了兴趣,端着酒杯往下看。远远的,他看不清人面,但从动作上看,似乎是那小儿想要入内观看,在前方拉着长辈的手。光凭想象脑海中就能浮现出幼童撒娇的模样。

  “伯南在观望何物?”同为梁党的孙朗凑过来问。

  “你看那小儿,甚是有趣。”

  孙朗也看到了朝太学建筑恭敬行礼的主仆四人,他眼神更好些,能够看出牵着幼童教授礼仪的是位老人。他倨傲地笑道:“礼节还算有些模样,大约是哪个落魄的寒门,子孙进不了太学只能瞻仰一番。京畿之地学风鼎盛,向学之人不在少数,又有什么稀奇的?”

  黄琼轻咳一声:“垂髫而知礼,稚龄而向学,是有德行的先兆,这样的人家不会永远居于下流的。”这是和孙朗杠上了。

  三公起了争执,自然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目光。韩縯连忙摆手转移话题:“我说那小儿有趣。是他仅对董圣像行揖礼,却朝学堂和藏书阁大礼叩拜。”

  “喔。”

  当下席间就有几人捻住胡须沉思。

  孙朗出身北海孙氏,放在全国也是排得上号的名门,而且行事一贯高调。他不耐烦猜测,直接派了一名仆从:“去,问问那小儿,为何不拜圣人拜空堂。”

  孙家的仆人匆匆下了高台,跑去与那一老一少交谈两句,就快速折返。“小儿说:‘圣人之德,在学识不在人面。’”

  尚书令种暠第一个击掌赞道:“好一个‘在学识不在人面’,我知道那是谁家的小郎君了!”

  黄琼好奇地问孙家的仆人:“那是谁家的小郎君?”

  孙家的仆人额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小人再去问。”说完就再度往高台下跑。孙朗面上明显露出了不悦的神色,这个下人不给力啊。

  那边中层官员则是纷纷向种暠打听。

  种暠卖了个关子,说话声却清楚得很:“三岁知礼待客,言谈举止皆如成人,且常有不凡之言。这样的神童,雒阳虽大,也不多见了。”

  有种暠起来带节奏,神童的说法,连带“不拜圣人拜空堂”、“圣人之德,在学识不在人面”都在席上传开了。时人追捧神童,孔融让梨、黄香温席,都是这个时代的故事。那小儿的言行对不对暂且不论,小小年纪有这般见识就是不俗的。

  今日的宴会没有冒出什么出众的才子,大家正是有些无聊。神童之事刚好可以当做今年的谈资。别怪东汉士人八卦,在文化娱乐匮乏的年代,也就清谈可以让人开心的了。

  现在,就等着孙家的仆人来曝光神童的家庭背景了。

  那男仆回来了,脸色却满是尴尬:“是……是费亭侯与其孙曹二郎。”

  “哄!”

  人群中炸开了锅,刚刚还夸得起劲呢,没想到是宦官之后!士人向来瞧不起宦官,不论是梁党的士人,还是反梁派的士人,都瞧不起宦官。

  “哈哈!”孙朗得意地看了黄琼一眼,他还记得黄琼给那小儿站台呢,这下面子掉了吧。

  韩縯满脸通红,他是第一个注意到曹腾一行四人的,应该说今天这风波就是因他而起。韩縯出身没有孙朗那么高,平日里最喜欢敌视宦官刷声望,今天这打脸打的,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再说话。

  孙朗心满意足地吩咐自家仆人:“你再去,你就跟那小儿说:‘阉宦之后,亦敢言德乎?’”

  种暠当即变了脸色:“堂堂三公,何故为难稚子?”你这做得太难看了吧,曹腾和孙家同属于梁党,这般踩同党,我这个对立阵营都看不下去了。

  孙朗大笑:“曹嵩不敢与我等同席,何况曹嵩之子?”

  孙司空太过倨傲,很多人不喜欢他,但他们也不会在这种场合替宦官说话,不是人人都像种暠这么耿直的。只有地位和名声都崇高的黄琼能够叹口气,摇摇头,表达了自己的情绪:“可惜了。”

  孙家的仆人第三次回来,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跟打翻了染缸似的。

  “那小子如何说?”

  “他……他说……”

  “说了什么?即便是骂我,也说出来,让我们见识见识宦官之家的丑态。”

  那可怜的仆人差点把头镶进地板里。

  “我命你说,一个字都不许改!”

  “他……他说:‘前有太史公,后有蔡龙亭。不能言德,身有残疾者乎?心……心有残疾者乎?’”

  太史公指的是写《史记》的司马迁,蔡龙亭则是改进造纸术的蔡伦,这两位都挨过那一刀,但谁又敢说他们没有德呢?后面两句更是直接反问,没有资格谈论道德的,到底是身体上的阉人,还是心理上的阉人?

  骂得……真狠。就差直说孙朗是心理上的阉人了。

  然而骂得也足够精彩!在孙朗无故羞辱幼童的前提下,让人有酣畅淋漓之感。有人再也忍不住,主动给种暠敬酒:“此儿真神童也!”第一个人开口了,就有了第二个,第三个……可以想见,不用到明天,孙朗自取其辱的事迹就会在京城圈子里传开了。一方是三公之一的老爷爷,一方是宦官之后的小娃娃,话题绝对劲爆。

  孙朗再也待不下去了,脸涨得通红,摔了一个铜杯:“巧言令色,不亏阉宦之后!”

  种暠回他两个字:“哈哈。”

  孙朗愤而离席。

  种暠不理他,转头看反梁派的领头人黄琼。

  黄琼看了眼沉默不语的韩縯,慢悠悠地说:“费亭侯,本朝良宦也。善待士人,未尝有过。”这个定论,好到即便是曹腾自己都会欣喜若狂。

  同样坐在宴席上,有朝廷不倒翁之称的太常胡广,闻言目光闪了闪,握着酒杯的手半天没有放下来。他回去后,在书房里将曹腾的拜帖读了又读,终于跟仆人说:“你送我的名帖去曹府,就说,请费亭侯过府叙话。”

  他们要议的是曹嵩的婚事。

  曹腾选择了胡广的原因不难理解。胡老头出身世家,以圆滑中庸著称,是朝中罕见的中立派。十年前他就当上三公了,多年来起起落落,就在三公九卿的位子上轮流转,愣是没转出灾祸来。人缘好到可怕,不管是梁党还是反梁派都说他是个老好人。

  曹腾想要慢慢疏远梁党,自然不能选梁党中的家族联姻,但若是选激进的反梁派,那就做得太过了,会被梁冀清理门户。胡广这样的中立派才是最理想的人选。而一旦曹家提亲,以胡广不轻易得罪人的性格,基本上拒绝的可能性很小,再不济也要推个远房庶女出来。

  曹腾站队一直比较稳,在胡广看来也不算猪队友,唯一的问题就是门第的问题。但门第,恰恰是政治斗争中最不重要的问题。

  结果果然不出曹腾所料。

  夏季四月,曹嵩续弦的人选定下了,南郡华容胡氏的庶支女。就等着六月初丁氏的周年结束,就开始议婚的流程。与这件即将改变曹家的大事相比,曹府给孙府送的谢罪礼被砸了个稀巴烂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北海孙氏,在山东可以作威作福,但在雒阳,他们还做不到一手遮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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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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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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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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