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丁氏就带着婢女仆从忙碌上了。从厨房里传出来的肉羹的香气几乎覆盖了半个府邸;而宴客的院落里兵荒马乱:搬坐具的、擦地板的、摆装饰的、烧香料的……人人都面带喜色,脚下生风。
阿生和吉利屋中的仆人被抽调了大半。他们也都乐意去前院帮忙,能够在主母面前露脸不说,还有额外的奖金拿,不去才是傻子。
吉利还没有察觉到,但阿生就一个人生闷气了。真是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仆人,一群目光短浅、认不清自己本职的家伙。且他们擅离职守都没有经小主人同意,这算什么?她和哥哥又算什么?
她在内心的小本本里将这次偷跑的人一个不落地记下了,同时打上不可重用的标签。
至于留下的人,她也记下了。
其中令阿生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新来三个月的婢女。她是给阿生准备洗澡水和洗脸水的,平日里是个沉默寡言半天打不出一个屁来的性格。她令阿生印象深刻的点在于,史氏叫她去前院帮忙的时候她一口拒绝了:“等小郎君醒了,婢子得准备洗脸水。”
史氏笑话她:“你当洗脸是多么大的事,谁不会准备洗脸水,非要你来?”
“若是其他人有差池,便是婢子的责任了。”
史氏也就没有强求。去宴客厅帮忙是美差,贿赂她以求前去的人都有。她是看这个婢女老实,好几次被夫人名下的婢女欺负了也没吭声,所以这回补偿她的,不料对方却不领情。
史氏没料到的是,阿生这时已经醒了,躺在床上听见了她们的对话。阿生默默给这婢女点了一个赞:有责任意识,心里有主见,就比她的同事们强一大截。
于是起床洗脸的时候,阿生就装作无意地问道:“你叫什么?”
洗脸婢女连忙将细麻布放下,低头行礼:“婢子颜文。”
边上侍奉熏香的婢女就笑,她知道小姐妹要出头了:“小郎君叫她阿文就好。她家原本有些产业,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所以家中长辈正儿八经地请人取了好名,礼仪也学得好。跟我们这些只能随便叫着称呼的人比起来,真是让人羡慕。”
熏香婢女是个活泼的性格,在丁夫人那里的时候让人觉得不庄重,因而虽然是从小养大的婢女却不受重用。通常来讲,阿生也不会喜欢这种大嘴巴的下人。但今日却有几点引起了阿生的注意:
第一,她向往有一个专属的姓名和良好的教育,说明骨子里的奴性要比那些得主人赐名就开心得要死的仆人轻很多。作为一个从小就被灌输奴化思想的人来说,这是多么难得的一件事。
第二,阿文刚来几个月,可见她与阿文交情不深。然而一个交情不深、与她性格截然相反的人获得主人青眼,她能够不嫉妒,可见心性不坏。
第三,这人说话也很有水准。话里话外阿文曾经是家中受宠的自由民,家教比普通下人好一大截。这放在任何主人那里都立马会对阿文刮目相看。但原本家中殷实的阿文如何就卖身为奴了,她就略过不提了。话多,但不说人不好,不戳人痛处。这是情商高。
阿生突然发现她屋里也是有珍珠的,只是平日里鱼目太多,她没有认真去了解过她们罢了。
“你既然羡慕阿文的名字,说明你自己的名字不好听了,不如说出来让大家乐乐?”阿生逗她道。
“小郎君也会促狭了。”熏香婢女一点都不局促,假意生气,但脸上的酒窝怎么都遮不住。
阿文还是低着头:“小郎君,她名叫阿香。”
这时候吉利也已经梳洗好了,跑过来跟妹妹说话,正巧听见了。“阿香这名字挺好的呀。”
仍是阿文回答:“两位小郎君有所不知,府上各个屋里掌香的婢女,十有八九是叫阿香的。”
哦,掌香,所以叫阿香。这相当于是个简单粗暴的职称,如果岗位调换了去厨房,也许就叫阿勺了。阿生又继续问了阿文和阿香几个问题,才知道这种以职位称呼的人在曹府仆人中占了相当一部分,都是自幼卖身或者世代为奴的。底层奴隶不光没有姓氏,连个固定的名字都没有。在曹家官方的名册中,他们就是个数字。
阿生同情阿香,但也没有贸然给她取名。她既然中意阿文和阿香,就该认真地对待她们。
等到中午时分,吉利又被母亲叫走的时候,她踢踏着小木屐去祖父的梅园了。青伯是大管家,对府中的下人了如指掌,让青伯去查查阿文和阿香的底细品性,没有问题她就把她们两个提拔上来。
祖父说了,她虚三岁了,该有自己的忠仆了。
“祖父。”阿生欢欢喜喜地拉开绢门。她人小灵活,门口的男仆阻拦不及,让她溜进去了。
屋里熏着淡雅的檀香,混着煎茶的葱姜味。
阿生眨眨眼,小短腿一弯,规规矩矩地在竹制地面上坐好,装作大人的模样行礼。“祖父有客人,是我莽撞了。”
客人也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但即便身着锦衣也掩藏不住他健壮的身体轮廓和宛如铁石一般的气质。
曹腾笑着指阿生,给客人介绍:“这是巨高(曹嵩的字)的二郎,说是三岁,其实还不到20个月。”他言语里是有自豪的,曹生绝对算得上是神童了,连带着吉利的智商发育都早。
客人见阿生一个小豆丁跪坐恭敬,强装成熟的模样说不出的喜感,当下也收了杀气,和颜悦色地同她打招呼:“小郎君。”
曹腾又跟阿生说:“这位是种尚书。”
“欸欸,朝廷调令未下达,可不敢擅自称尚书。暠还是南郡太守。”
“迟迟不让返回南郡,皇帝又命随驾祭五帝,种公还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我怕等正式的调令下来,种公的门户被道喜之人挤满,就没有曹某的位置喽。”
“曹公莫要取笑。”
阿生睁大眼睛看两个老头寒暄,他们没有称字,而是采用了“种公”、“曹公”这种比较生分的称谓,但明明语气神情都像朋友一样。
这位“种公”是个厉害人,她隐约记得太守是东汉的地方官,尚书更是一个阿生耳熟的官职。“敢问,尚书是哪一部的尚书?”问题刚刚脱口而出阿生就意识到不对,三省六部是隋唐时期的制度,现在还是东汉,这个尚书绝不是“户部尚书”、“兵部尚书”的那个她所知道的“尚书”。
果然,这位种太守,或者说即将上任的种尚书不解其意。“小郎君所指的‘部’是何意思?”
好在阿生有急智,又拿祖父挡枪。“祖父曾说,治国与治家道理相通,官员各司其职便如家人各守其位。父亲养家,母亲管家,家丁护院,仆妇洒扫,婢女侍衣食。敢问尚书在朝廷中,掌管何事?”
种暠惊奇地打量阿生。通常这个岁数的小孩不过是能够通顺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愿望,某些被宠坏的还要靠哭和砸东西表达情绪呢。像阿生这样,对于抽象的家国概念展现出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绝对称得上凤毛麟角。
他有意试探阿生,便当她是大人一样回答道:“初,尚书为少府下属,掌管文书,交通内外;至本朝日渐隆重,不受三公与大将军制约。”【1】
阿生秒懂,换个词就好理解了:皇帝秘书。跟后世一样,说说是个开会时作记录的,其实权利大到可怕。没有明确的职责,就相当于无所不管。联合国秘书长了解一下,韩国青瓦台秘书处了解一下。古今中外政治道理都是一样的。
她点点头:“名轻权重。”是个实差。
种暠更加称奇,她竟然还真就听懂了。没等他惊奇完,阿生的下一个问题就抛过来了。
“种公能做到尚书,定有过人之处。是品行过于常人呢?才华过于常人呢?还是祖先的遗泽过于常人呢?”
阿生记得隋唐之前没有科举,是举荐制度。但举荐制度非常受人为因素影响,从举贤才变化为举家世,最后造成了士族门阀垄断,腐败横行。她历史细节学得不好,规律性的东西却记忆尤深。这里表面上是在问选官制度,实际上她是想根据这位高官的回答来判断现有政府的生命力。
难得逮到一个愿意认真跟她说话的外人,还是政府官员,不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怎么行?
种暠的神情已经变得无比郑重,他思忖片刻才缓缓开口:“家世、品行、才华,三者一体。贫民氓隶,生无所教,目不识丁;家学渊源者,幼读《诗》《书》,蒙圣人教化,品行才华自然高于常人。暠自认为德才兼备,但追根溯源,还是先祖遗泽惠及我。”
阿生猛然意识到,东汉纸张还没有取代竹简布帛,所以读书成本高到可怕,贫穷就意味着文盲。穷书生靠抄书借书一步步学成大儒的故事,在此时缺乏现实基础。难怪是隋唐才出现科举,这何尝不是纸张普及后的必然结果呢?
造纸这一项,时间上必须远远优先于教育普及和改革官制。
学到了,学到了。她虽然超前千年,但头脑中的东西太多太乱,只有通过学习眼下的现状,知行合一,才能少走弯路。
阿生恭恭敬敬地朝种暠行大礼:“谨受教。”然后就坐在一旁安静听祖父和贵客讲话。
种暠顺着话题唏嘘:“便是家世德才皆有,朝中无人也难以升迁。若非曹公,我哪能有今日?”
曹腾连忙摆手:“我一介宦官怎么敢说举荐重臣,不过是在小人中伤栋梁蒙蔽皇帝时说了两句公道话。种公切莫再说是被宦官举荐的,于名声有碍。”
“哼。”种老头鼻子出气,“既然受了曹公的恩义,就不怕人说。正是曹公的公道话我才有今日,我行得端做得正,不怕人说。”
阿生听得津津有味,不过二十多分钟,她就喜欢上了种暠这个老头。能力有、脾气直、不畏流言、即便是对地位比自己低的人也很尊重……果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祖父的朋友质量非常高啊。
“曹公家有神童,更该为子孙考虑。梁冀跋扈不义,远近皆闻,而皇帝年岁渐长。暠言尽于此,望曹公早做打算。”种暠告辞时留下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曹腾闻言只是叹息。
这让阿生疑惑不解,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祖父被难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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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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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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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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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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