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莎车城还没建造完毕,连城墙都还缺了一面,故而宋军想要固守待援是绝无可能的。而且以西域恶劣的自然环境,还有西域人所储存的粮秣,根本无法自给自足,即便有了固若金汤的城池,宋军都无法守得住一个月!
子启少年从军,经历过无数的大战,故而经验丰富,堪称为沙场宿将。子启一见秦军势大,在派了一股胡人阻击之后,便立即率领宋军以及一干的西域联军后撤,打算同远道而来的秦军展开拉锯战。
在一片黄沙之上。
“魏冉,情况如何?”司马错站在土丘上,询问身边的一个青年将领道。
“将军,情况有些不太妙。宋军在洞悉了我军的战略意图之后,便化整为零,主动后撤,其还派出了许多游骑骚扰我秦军,不少派出去的斥候游骑都被杀死,现在咱们根本不知道四面是什么情形。”
闻言,司马错微微颔首道:“看来宋军当中不乏能人。魏冉,这样,你找几个当地的胡人,贿赂之,让他们告诉我军宋人那边的情形。”
“诺!”
司马错对于这一战,其实是不大重视的,别看西域联军有数万之众,但都是乌合之众,唯一可虑的,便是来自宋国的那六七千的锐士。
果不其然,在探听到宋人以及西域联军的具体情况之后,秦军行至楼兰便驻足不前。就在子启认为秦人粮草和水源告罄,已经准备放弃继续攻伐西域的时候,秦军骤然出兵攻灭附近的西域部落。
焉耆、乌孙、龟兹、楼兰等部落被相继攻下。秦军并没有主动出击,去攻打一直来去如风,躲躲藏藏的宋军,而是分兵攻占了西域的各个部落,据有其粮草、水源,彻底切断西域联军的后路。
在逃兵不断出现,甚至于出现了内讧的情况之后,子启无可奈何之下,心一横,决定起兵围攻秦军主力所在的楼兰。
秦军因为要攻灭西域各部的缘故,大部分的兵力已经分散出去,在楼兰只有不过二万人,而西域联军这边还有足足三万多人,故而胜算还是有的。
不过,对于这些良莠不齐,战斗力极为低下的西域胡人,子启还是指望不上的。
子启虽然很想突袭秦军,可惜他的对手是一向以老而弥坚著称的司马错,司马错可不会犯轻敌的错,故而早已在楼兰的四面埋下了暗哨,就等着西域联军自投罗网了。
无奈之下,子启只能硬着头皮,带着三万多的联军将士摆开阵形,准备与秦军展开野战。
绕是如此,子启的心里还是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看着连队形都排的杂乱无章,一片嘈杂,人声鼎沸的西域联军的士卒,子启的心里是崩溃的!
尼玛这是来打仗,还是来赶集的?!
就西域联军的这种阵形,若是放在中原战场便是找死的节奏。很不幸的,他们碰上的,还是以凶悍、严谨著称的秦军!
这个时候看上去,秦军与西域联军之间的区别简直就是天差地别的!
子启知道自己必败无疑了,没办法,为了保存实力,他只能让西域联军自己赶到一边排兵布阵,而自己那七千宋军则是自己迅速结阵。
原本八千锐士征辟西域,却只是死了不到一千人,西域的胡人有多么弱鸡可想而知了。当初宋军在西域杀得有多爽,现在就有多痛苦!
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看着对面的西域联军连一个最简单的方阵都摆不出来,司马错不禁摇头笑了笑。
过了许久,西域联军的方阵还没摆好,还是乱哄哄的一片,而对面的秦军则早已严阵以待。
秦军将士黑衣黑甲,长戈林立,长戈的戈头边上绑着一条黑色的匹练,迎风猎猎。战车队在前,盾牌阵掩护左右两翼,gōngnǔ手在其后,步卒居其中,骑卒左右游弋,看上去就像一股巨大的黑色洪流,给人以一种沉闷、可怕的压迫感。
更的感到窒息的是,这偌大的秦军方阵,二万人方阵竟然如一个整体一般,随着令旗而动,最后驻足下来,连一点杂音都未曾发出。
众所周知,秦军的军纪是极为严苛的,其军阵之严谨,即便是所向披靡的宋军都有所不如。
司马错本想直接发号施令,让将士们直接冲过去,碾压这些弱鸡一般的西域联军,但是见到他们连个方阵都摆不好,或者是不知道如何摆阵,顿时哭笑不得,随即派出了一名小校冲了出去。
“对面的联军听着!我秦军主将司马错将军问了,汝等排兵布阵还需几时?需不需要我们吃了午饭再战?”
闻言,对面的秦军方阵当中的士卒本想大笑出声,可是碍于军纪,都是笑开了,忍俊不禁。
一听这话,子启不由得满头黑线。
这些不懂战阵之法的胡人真是丢人,丢人现眼啊!
子启随之一骑冲出去,横着自己手中的大戟,高声道:“秦蛮子休狂!我是大宋征西将军子启!汝等可敢出来与我一战?”
子启这是要单挑斗将。
在司马错身边的诸将纷纷请战。
“将军!我去!我一定好好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魏冉捏着手中的一干长矛,煞气凛然地道。
“好!魏冉,你此番出战,切记不可杀了这子启!”
“为何?”魏冉表示很懵逼。
“若是老夫记得不错的话,子启乃是公子启,宋王偃的第二子,嫡子。若是杀了子启,宋王偃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诺!”
魏冉这下子懂了,当即拍马出得方阵,冲出了挡在前面的盾牌阵。
“来将通名!我子启之戟下,不杀无名之辈!”
“我是你爷爷魏冉!”
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
子启与魏冉于是都拍马而上,一矛一戟撞击了一下,发出了沉闷而又嘹亮的声音。
“铛!”
两马错开,这一回合不分胜负。
好大的气力!子启和魏冉都在心里惊叹了一声,随之拍马再战。
二人都是生而有勇力之人,久经战阵,这一轮斗将可谓是棋逢对手,不分伯仲。他们大战了三十多个回合不分胜负,本是用勇力再战,故而在五十个回合之后,便都气喘吁吁,眼看着都已经无甚气力了。14
手机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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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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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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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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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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