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妹姜便是浑身冰冷。
“还不认罪?”看着妹姜无言以对,又在那里瞪着自己,贞姬挑眉道,“没想到吧?百密一疏啊妹姜。你本以为自己做得很高明,殊不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大王,请你对妹姜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宋王偃不是傻子的话都能看得出来,绝对是妹姜对孟嫣儿栽赃陷害的。
宋王偃看了妹姜良久,终于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唉,你实在是太令寡人失望了。”
妹姜面如死灰,没有说话。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于事无补的,事实就摆在她的面前,容不得狡辩什么。
“请大王严惩妹姜!”贞姬沉声道。
宋王偃又捂着自己的额头,眼前一片恍惚。
“妹姜,你说,你为什么要加害于嫣儿?仅仅是为了那个贵妃之位,仅仅是为了得到寡人的宠爱吗?难道寡人还不够宠爱你吗?”宋王偃痛心疾首地质问道。
“我是被冤枉的。”妹姜现在还是这么说,打死都不认罪!
光凭这个人证,是足以证明孟嫣儿是清白的,并没有红杏出墙,跟那个小桂子有染。但是这个人证,似乎还不能够证明这个事情的始作俑者是妹姜!
什么案子,都需要人证物证俱在的。
之所以能靠着这个人证洗刷孟嫣儿的清白,那是因为此事疑点重重,十分的蹊跷。别的不说,先说宋王偃根本就没有亲眼所见小桂子与孟嫣儿欢好的情景。
接着是当晚宋王偃看到的,只有两个人影,一个应该是小桂子,另一个身材看上去很像孟嫣儿,但是实在看不清楚。
还有一个疑点,就是宋王偃冲进去的时候,小桂子马上就落荒而逃了,虽然是从孟嫣儿睡觉的寝殿那个方向光着身子跑出来的,但是这并不能够说明他是与孟嫣儿欢好的。
他为什么要跑?就不能躲在孟嫣儿的寝殿里吗?
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疑点,便是孟嫣儿穿衣服的速度也太快了吧?从案发现场到她穿好睡衣,又披上了外衣跑出来,至少需要一盏茶的时间吧?
最重要的,还是孟嫣儿那个时候的模样,特么一点异样都没有!
宋王偃是过来人,阅女无数,他很清楚激情过后的女子是什么模样的。可是孟嫣儿的样子很正常,脸上一点潮红都没有!
这个,可不是演戏能演出来的!
宋王偃见到妹姜打死都不认罪,自己都不想管,摆了摆手道:“此事,寡人不再过问。婉儿,便交由你全权处理吧!”
“诺。”
妹姜闻言,整个人就好似掉进了冰窖里,浑身发冷,瑟瑟发抖。
干婉和贞姬可是她的死对头,而宋王偃不再过问,将这个事情全权交给王后干婉处理,没有了宋王偃的袒护,岂不是要她妹姜倒霉?
百密一疏啊,妹姜都不清楚自己干的这件事情里还有什么疏漏!这要是被抓到了一个什么把柄,宋王偃又置之不理的话,妹姜就真的是万劫不复了!
……
此事过后,孟嫣儿被释放出来,复了贵妃之位,但是她与宋王偃还是心存芥蒂,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
而妹姜呢,因为只有人证而没有物证,证据不确凿,所以干婉和贞姬都拿她没办法,只好小惩大诫,训诫了妹姜一番,就此作罢。
本来以为后宫当中的是是非非,尔虞我诈会就此告一段落,没成想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一日,宋王偃正在打马球。
这个马球又是宋王偃发明出来的运动。
马球是骑在马上,用马球杆击球入门的一种体育活动。
历史上,马球在中国古代叫“击鞠”,始于汉代,在东汉后期,曹植《名都篇》中就有“连骑击鞠壤,巧捷惟万端”的诗句来描写当时人打马球的情形。
马毬是骑在马上用球杖击毬的运动,所以又称“打毬”、“击毬”、“击鞠”等。
马毬所用的球状小如拳,用质轻而又坚韧的木材制成,中间镂空,外面涂上各种颜色,有点还加上雕饰,被称为“彩毬”、“七宝毬”等。
蹴鞠使用的球“以皮为之,中实以毛”,并是以步行足踢,更大的不同是,马毬用毬杖击打,足毬用脚踢。
马毬的毬杖长数尺,端如偃月,形状有点像今天的冰球杆,杖身往往雕上精美纹彩,被称为“画杖”、“月杖”等。
马球球状小如拳,以草原、旷野为场地。游戏者乘马分两队,手持球伏,共击一球,以打入对方球门为胜。
宋王偃喜欢蹴鞠,但是偶尔也很喜欢打马球的,这不,闲暇之余,他兴致一起便到宫中的旷野上打马球。
“啪!”击球入门!
“好!”
“彩!~”
在场的人见到宋王偃击球入门,无不为之欢呼雀跃,拍手叫好起来。
宋王偃又勒住缰绳,纵马而走,手里拿着毬杖,与几个骑士在那里角逐,随后宋王偃又弯腰下来,准备击球,但是没想到他的整个人忽而一颤。
似乎整个空间都呆滞了一般。
“呃……”宋王偃脸色一黑,顿时摔下了马!
“大王!”众人皆大惊失色,他们冲上去将宋王偃给扶了起来。
这个时候宋王偃倒是没有就这样晕厥过去,而是额头都被磕破了,溢出了血,浑身都在颤抖着,似乎在发羊癫疯……
“御医!快叫御医!”
扁鹊听闻宋王偃忽而坠马,并且瘫痪在床榻上动弹不得,立即赶入宫中给宋王偃诊断。
“卢医,寡人这是怎么了?”宋王偃伸出了自己的双手,虚弱无力的模样,他一脸迷惘地道,“寡人好似全身都失去了力气,现在站都站不起来了。寡人这是要一辈子瘫在床上,不能走动了吗?”
扁鹊闻言,不由得叹了口气道:“大王,实不相瞒,臣是真的诊断不出你所患的是什么疾病。你的脉象很正常,除了精神看上去有点差之外,并无大碍,偏偏又没有什么中毒的迹象,真是奇怪。”
“连你都没办法医治?”
扁鹊说道:“臣无能,暂时还找不出什么法子来对症下药。”
“……”
“寡人不能死!”宋王偃忽而激动地道,“卢医!”
宋王偃抓着扁鹊的衣襟说道:“你知道吗?寡人不能死!宋国需要寡人,天下人也需要寡人,寡人还要继续活着!你明白吗?”
“臣……臣当尽力而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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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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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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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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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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