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受不了了吗?那么你走吧!”
小舒一言不发,她低下头,抠着手指,沉默像是冰块,冻结了彼此。大概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小舒用手搓了搓脸,整理了一下头发,对我说,
“那么你好好照顾自己。”
我背过身去,因为没有办法保证,内心的纠结难过不会浮现在脸上。我听见钥匙接触茶几的声音,听见小舒的脚步声,听见小舒拿包的声音,听见小舒扭动门把手的声音,听见门缝一寸寸敞开的声音,最后,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仿佛听到了世界崩塌的声音。
我转过身来,看着那扇门,眼泪一滴一滴从眼眶涌出,砸向地板“咚咚咚”。
好了,我终于把最后一个爱我的人赶跑了,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厉害?
无所谓了,习惯了。
1
我是一个很难搞的女生,以前有过父母,朋友,男朋友,后来因为我太难搞,所以都逃跑了。父母逃到了我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他们走的时候好像并不知道要离我而去了,所以一句话,也没有留下来给我,只留下一张死亡通知书。
我小学的时候有个同桌,有着弯弯的眉眼,我不记得她叫什么了,只记得她在本子上写下的“我不要和宋小猜坐同桌。”那字一笔一划都在本子上留下深深的沟壑,代表着她讨厌我的程度。原因是为什么呢?我不记得了啊,嗯,我怎么这么健忘呢?
高中的时候,我喜欢一个帅帅的,温暖的男生,叫做简晨。我喜欢他喜欢到什么地步呢?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把每次见到他的心情写在彩色的纸上叠成星星,放在大大的玻璃瓶里,这是我的秘密。因为他,我开始有了自己的秘密。在星星把瓶子装满后,我把他送给了简晨,那天的阳光很好,灿烂又温柔。那天,我踮起脚尖,吻了简晨的额头,那天,他成了我第一个男朋友。
可是一个星期后,简晨用他依然温柔的声音对我说,“我们不合适,散了吧。”
“不要,我不要,为什么?如果是我太任性,我改好不好?”我失声痛哭,拉着简晨的胳膊不松手。
他摸了摸我的头,“不是啊,你没有不好,我们太不一样了,不合适在一起。”
他还对我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他走了,脚步很轻,我还没有察觉到,就已经找不到他了。
这个世界那么大,世界上的人那么多,我爱的人也有那么几个,可为什么连一个也留不住?
2
后来,我一个人磕磕绊绊地过着日子,一个人去赚钱,一个人去吃饭,一个人去网吧打游戏,一个人去看电影,一个人去买CD。。。偶尔在街上撞到某人的肩膀,手中的东西洒落一地。
耳边听见有女孩子甜美的声音说着,“对不起,对不起。”
我僵硬地站着,看见眼前这个慌慌张张的女孩一样样捡起地上的东西,把它们装进购物袋,然后提给我,嘴里依然说着“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你已经把东西捡起来给我了。”我接过东西,看着女孩紧张的脸,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其实一点也不在意。
这样的小插曲,经常会遇到,有时候会希望改变些什么,让生活更有意思一点,但是一直没有变,我沿着自己的轨迹走着,而别人也有他的轨迹,慢慢的,大家一起淹没在人海茫茫中。
直到第二次在游戏厅遇到,我才觉得,生活有时候,有点儿意思。
而这个女孩就是小舒。
我超级喜欢打游戏,但是,永远过不了关。不知道为什么,打什么游戏,都停在第一关,而我还是乐此不疲的玩着。毕竟我没什么兴趣爱好。
小舒玩儿游戏玩儿的很好,而且,脾气也很好,她愿意教我打游戏。
后来的她,一点都不像第一次见面时慌慌张张的样子。
她很会整理房间,很会做饭,很会打游戏,而且,很能忍我。
我的房间很乱,衣服在床上,地板上,沙发上,四散开来。书也是在桌子上随便堆着。
我从来不做饭,要么叫外卖,要么吃方便面。
而且,我的脾气很不好。
找不到东西会烦躁,饿了会烦躁,困了会烦躁,无聊了会烦躁,忙着时也会烦躁。
我觉得自己真的很糟糕。
小舒说,人都是这样的啊,这样的人很善良。
我开心了。
3
和小舒认识以后,我觉得我自己好像真的变正常了。
我会觉得小鸟的叫声原来那么好听,小区里的那只猫也可以那么可爱。
我会在看了好看的电影后和她分享感受,或者是买了爆米花和可乐,和她一起去看电影。
我会向她说老板今天又骂我了,我差点就要掀桌子,走人了。
我会在上班的时候给她发消息,问她,下班吃什么。
从前的生活慢慢远去,我已经快要不记得曾经那些阴雨连绵的日子里,我是如何打发掉那漫长的时光。也快要不记得,是怎样与寂寞斗智斗勇。
现在,世界还是照样,可是我好像抓住了指缝间溜出来的阳光,让我浑身舒畅的阳光。
4
为什么我的快乐总是好景不长?
后来一段时间小舒越来越忙,我总是找不到她人,也很久吃不到她做的饭了。她好像是谈恋爱了,和她的老板。我劝她说,像她老板那种男人,是不可能对她这种女生认真的,也就是和她玩儿玩儿而已。她说,不是的,他和别人不一样。我看到她为他付出的越来越多,又开始劝她。这次她生气了,别自作聪明,以为你能看透别人。就这样我因为一个从未谋面的男人,和小舒开始了争执。
一次,两次,我的脾气越来越坏,以前那个我又回来了。
那天,我在街上看到了小舒和她男朋友,一个满面油光的男人,像我想象中一个样,装模作样的外表下不知道藏着哪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晚上,我回到家,打开灯,房间里填充着满满当当的寂寞。
今天是我的生日,以前不过的,有了小舒以后,开始过了。
看来,以后也没的过了。
我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小舒回来了。
“你怎么回来了,以后可以不用回了。”我说。
“嗯,怎么了?不开心吗?我给你买了蛋糕,一会儿吹蜡烛啊。”小舒一边换鞋一边说。
“不用装了,不用管我,我的生日跟你没关系。你可以走了。”我坐到了沙发上,对她说。
“说什么呢?生日要开心!来吹蜡烛。”小舒,打开蛋糕的盒子,开始一根一根地插着蜡烛。
“我说了,不用了。”我伸出手去挡,甩开小舒手的时候,把蛋糕打翻了。
“宋小猜,你不要以为我就要一直围着你转,像你这样,没人会爱你的。”
“怎么,你终于受不了我了,我可没有留你。”这样伤人的话,我可说的真顺口。
后来,我的脑海里总是浮现着那一天小舒关门而去的那一幕,以及她最后说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又是这一句。
我这辈子大概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好好照顾自己了,所以一个人也活的好好的呢!
空荡荡的世界里我像是孤魂野鬼一样的飘荡着,没有目的。
我不是不喜欢这个世界,只是讨厌这个糟糕的我自己,讨厌鸡飞蛋打人生。
我不是不喜欢这个世界,只是不喜欢什么都留不住的我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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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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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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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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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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