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套到咸阳,这段道路真的不近,但如果有需要,半个月内骑兵不惜代价绝对能到,一个月内步兵也能跟上。
这本来应该是荒无人烟的荒原,甚至周围都没有给军队补给的大型补给点。
但大秦就靠着这条秦直道,硬生生把河套平原纳入到控制范围,而大汉也继承了这一点。
兰明乎看得出来,这条道路有被修缮过的痕迹,显然大汉也不打算放弃河套。
“河套地区距离咸阳有这般的遥远,为什么你们哪怕要修出这么一条大道,也要把河套地区纳入统治!”兰明乎看着身边的随何开口问道。
“黄河所过,本来就是我中华领土,这有什么好疑惑的!”
随何听着兰明乎的话,感觉到莫名其妙。
自从华夏文明开始,黄河就是华夏文明的母亲河,所以黄河所流过的地方,自然天生属于我华夏的领土,这是最正统不过的法理,这有什么好疑惑的吗?
所以,对兰明乎的疑问,随何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对随何来说,这是常识啊!
兰明乎被随何这种理所当然的口气所震,心中更对所谓的华夏重视了几分。
他进入到关中地区,而关中地区所展露出来的繁华,让兰明乎有种超乎想象的震撼。
因为他从秦直道过来,这一路正好见到郑国渠灌溉区。
这时候已到夏末秋初,是冬小麦收割的时候。
当那一片一望无际的金灿灿麦田映入眼帘时,所有人都会被这一幕所震撼。
风吹麦浪,浪涛不绝,这让兰明乎第一次正视,大汉的战争潜力。
匈奴虽然逐水草而居,《汉书·匈奴列传》载:“会连雨雪数月,畜产死,人民疫病,谷稼不熟,单于恐,为贰师立祠室”,从谷稼不熟可以看出匈奴人是有种植能力的。
只不过,在匈奴绝对没有这般广阔的田野,更没有这般金灿灿的麦田。
因为匈奴种植出来的东西是给下等人吃的,他们吃野菜和杂小麦维持自己的生机,顶多加上牛奶,这也已然是相当奢侈的事情。
至于羊肉牛肉什么的,这是只有贵族才能够吃到的东西,一般匈奴人可吃不起。
从这里就能看出双方的战争潜力,至少在驻守土地上,粮食可以囤积,牲畜却不行。
哪怕自己国家的牲畜不断繁衍,但能承载的草原终究是有限的,否则,匈奴又何必逐水草而居,一直在一个地方吃住不好吗,但现实是真做不到啊!
所以,匈奴在草原上的战争往往以野战为主,而只要进入阵地战的模式,匈奴手上的资源很少能支撑一年时间,甚至有时候连半年都无法支撑。
因为他们战争时一般都会驱赶牲畜作为粮食,等到这些牲畜把附近的草地吃光,那自己就不得不撤退了。
不然等到这些牲畜全部死亡,那匈奴人会死得更多,毕竟抢劫也是要讲成本的。
“半个月……最多一个月之内攻克河套防线,否则河套地区想要拿下来真的太艰难了!”
兰明乎亲自走过从临河到咸阳的道路,非常明白在城墙保护下,想从汉人手中把河套地区夺回来会多么艰难。
尤其这里是从一个国家的统治中心直达前线,这样的动员能力肯定是最有效的。
“左谷蠡王,您的脸色看起来好差!”看到兰明乎的样子,摩尔斯不由道:“可是因为旅途疲劳,有些水土不服?”
“没事,只是想到些东西而已!”兰明乎摇摇头,对摩尔斯道,“我从未见过这般富饶的土地,大汉的富庶真出乎了我的想象啊!
听到这话,随何脸上露出几分理所当然,说道,“这才到哪!继续走,等你见到咸阳,才知道什么叫做富庶与繁华。”
而越向咸阳走,所处的地区自然就越繁华,兰明乎的目光也越明亮。
毕竟就算匈奴三年一届的祭祀盛会,也很少能看到这么多的人。
但现在在咸阳这个城市,目光所及仿佛都是人一样。
他们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阳光与憧憬,这股说不出的生机勃勃与匈奴牧民的死气沉沉截然不同。
仿佛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在奋斗,而匈奴的牧民不过只是为了活着。
所有匈奴来的人,看着眼前的繁华都有几分乱花渐欲迷人眼。
在咸阳这里不论什么他们都能找得到,这是在大草原长大的他们全然没见到过的景象。
“这里的人这么多,这咸阳到底有多少人?”兰明乎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不清楚,不过至少超过五十万了!”随何随口回答到,“因为如此,大王决定迁都,把人口分流出去,因为这个城市所能承受的极限已经到达了。”
“五十万吗……”兰明乎有几分恍惚,因为现在纯粹的匈奴人有没有五十万都还是疑问,但大汉这么一座城市,便是已经超过了五十万人了。
这差距,比兰明乎自己所想象的要更加的大。
兰明乎决定要借助这一次的机会,好好看看咸阳这座城市,更希望匈奴的未来如这座城市般繁荣灿烂。
随何把兰明乎带到理藩院中居住,对匈奴也没太多重视,就当做一般的藩属国。
顶多这个藩属国不听话,居然敢跟自己在河套打一场,还打输了。
华夏自古以来对外族都是暴打,很少有藩属国,不过李适还是让叔孙通建立起理藩院。
只不过原本是为了给西域诸国准备的,却没想到第一个住进来的人居然是匈奴使者。
而兰明乎倒也没感觉到耻辱,毕竟匈奴现在还没完全统一大草原,又被曙光军团驱逐出河套地区,所以面对大汉稍稍低头,也完全没有心理负担。
但如果大汉与匈奴间再次爆发了战争,然后被匈奴打出个类似白登之围的局面,那以后匈奴怕是不会居住入理藩院,而是要跟大汉平起平坐了。
甚至大汉皇帝怂一点狗一点,而匈奴态度再蛮狠一点,说不定匈奴连做你哥都不满足,而是要做你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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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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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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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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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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