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季节,正是金人抢掠的旺季,金人游牧民族出身,不善于农耕,冬天,粮食短缺,所以经常南下抢掠,在汉族鼎盛时期,那些游牧民族自然不敢大肆抢掠,但是今时不同往日,汉家天下即将倾倒,无力回天,宋朝蜗居南边就是最好的说明,历史上统一天下者必然是从北向南,一统天下,不过也有一例,明朝太祖朱元璋,盖世豪杰,完成由南向北的统一大业,这其中有太祖的个人魅力,但更多的是客观因素。
当今圣上,赵构,并没有明太祖的才能,也没有有利的民心,军心,等各种客观因素,所以只能忍气吞声。
江南,南方最富庶的地方,天下财富七分在南方,南方财富七分在江南,江南渔业发达,也正是金人抢掠的高发期。
江南边界的一个小渔村,名叫青阳村,据说当时在宋朝太祖赵匡胤时期,有一个叫李青阳的人,当上了一个七品的县令,所以村庄的名字改为青阳村。
寒冬时节,江南风景依旧,并没有北方的寒冷刺骨,青阳村,也并没有被寒冬影响,还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来来往往都是一些鱼类的叫卖声。
“李牧他妈,又出来卖鱼啊。”一个中年妇女说到。
“是啊,张婶,我家李牧也九岁了,该长身体,以后还要娶媳妇呢,所以现在要好好的攒钱”。李牧他妈妈幸福的说到。
大街上,每个人都在忙忙碌碌,有的人满脸忧伤,有的人也是满脸疲惫,但是有更多的人是心里有目标,很幸福的,就像李牧的妈妈。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种幸福安宁的生活即将被打破,从而变成人间炼狱。
很快一天即将结束,夜晚,李牧的妈妈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一个孩子急忙跑过来,这个孩子就是李牧,母亲是隔壁村庄一户林家的女儿,李牧的父亲被拉去当兵,在李牧的心里只有一些很模糊的印象,现在父亲的生死也未知,所以李牧母子两人相依为命。
九岁的李牧眼里充满了睿智的目光,其实李牧前世是蓝星的一个小企业家,虽然企业不太大,但也是白手起家,有了千万家产,心智远超常人,但前世的自己却是一个孤儿,从小没有父母,在出去谈生意的旅途中,一道紫光划过,李牧也就来到了这里。
虽然刚来几天,但是林氏无微不至的照顾,和村里宁静安详的氛围,令李牧的心完全融入到了这个世界。
“母亲,饭我已经做好了,赶快趁热吃吧”。看着儿子的目光,林氏满怀欣慰。
快跑,一声大吼让这个宁静的村庄变的不在宁静,李牧经过穿越好像各方面得到了强化,虽然隔得有点远,但还是听到了这个消息,李牧心里微微有点不安,急忙跑出家门,看到了今生今世都刻骨铭心的事情,满地的尸体,躺着的是前几天还欢声笑语的亲人,李牧看到一对金人骑兵,在烧杀抢掠,李牧强忍着呕吐,急忙跑到家里,看到了母亲,心里微微一松。
李牧知道这里已经不安全了,赶快问母亲家里有没有地窖之类的,母亲赶忙说道有,带着李牧向地窖,但是在此时,金人骑兵也破门而入,林氏这时惊慌失措,对李牧说到:“李牧快躲起来,家里的地窖以前是放鱼干之类的,只能你的身躯能够进去,母亲给你掩护,你快走”。说罢,林氏向门口走去。
李牧双眼通红,眼里含泪,听到一声母亲的叫声,李牧对金人的仇恨达到顶峰,李牧恨不得立刻冲出去,但是他知道这是无用功,所以,李牧强压着怒火,身体颤抖的藏在地窖。
地窖里,没有一丝亮度,李牧蜷曲着身体,内心心如死灰,不知道过了一个时辰,两个时辰,又或者一天,李牧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只能默默地流泪。
直到感觉村庄里没有了动静,李牧才敢慢慢的挪动身子,缓慢的走出地窖,看着村庄里满目疮痍,李牧悲从心来。
“处一,去看看村子里还有没有活人,”一个中年老道士说到。
李牧,听到这句话急忙躺在地上,装死,害怕金人去而复返。
这还有个装死的小娃娃,老道士一眼便感知到李牧是装死,便走上前,一个手将李牧提起来。
这个时候李牧心里满是忐忑,可能是机遇也可能是被打落天堂,但是很快,便沉下来心,真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一无所有。
这个老道士好像看出来了李牧的想法,说道:“小孩子不用担心,老道是全真教的王重阳”。
听到这个名字,李牧心里翻江倒海,王重阳,这不是中神通吗,这个难道是武侠世界吗?那么这样我就报仇有望了。
李牧心里想了想,立马跪下,边哭边说道:“道长爷爷,我现在母亲被金人杀了,无家可归,希望您能收我为徒,给我一个报仇的机会。”
王重阳看到不禁心一软,想到了年幼的自己,也是如此的境地,就答应带着李牧回到终南山,但并没有答应收他为徒,因为这个乱世没有天赋,简直是害了他,不如平平安安的度过自己的一生,在自己的庇护下也能平安一生。
于是,王重阳便对李牧说到:"好吧,就随老道一起去终南山吧,如果有缘分,在拜我为师吧。
李牧听完有些失望,但更多的是开心,仿佛无家的青萍找到了家,这种感觉非常好。
同时,也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自己强大起来能够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看向王重阳,眼里满是希望,想要借助其力量来增强自己,这时一颗变强的种子便在心里埋下,等待日后的生根发芽,王重阳仿佛看到了其眼光中的火苗,轻轻地叹息一下,便再也没有说话,带着他便向终南山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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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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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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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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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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