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小灵儿,我们到了。”
江云逸飞身下马,站定在定原王府大门前。这是他第一次来渝州城,也是第一次来未来老丈人家,他的内心还是有些小窃喜的。
千簪与林娇娇也一前一后的下了马车。
“总算到家了!”林娇娇长舒了一口气。
“没想到定原王府在渝州城的行府也这么气派。”千簪望着大门上的牌匾说。
林娇娇啧了一声,说道:“那只是大门,等你进去了可就不一定这么认为了。”
千簪和江云逸都没听明白林娇娇的意思,但也正如她所说,定原王府内的的确确与气派沾不上边。
“赶紧出来个人,你们家郡主回来啦!”
林娇娇掐腰,站定在院子里,很快就有一个小婢女撵着一只出走的大公鸡出现在他们视线中。
“你别跑,你跑了我今天中午拿什么炖汤啊!”
那小婢女弯着腰,疾步追着那只大公鸡,可怎么样也逮不着它,气得小婢女脸通红。那只大公鸡咯咯咯的叫唤着,扑腾起两个大翅膀飞上石桌,受了惊后又从石桌上飞下来,这会儿已经朝千簪他们这边跑来。
林娇娇下意识把千簪往身后拽,自己则撸起两只袖子去堵这只大公鸡,没两下就薅住了它翅膀上的羽毛攥着翅膀根将它拎了起来。千簪看着林娇娇如此熟练的动作暗暗惊叹。
“郡主!”
小婢女兴奋的迎上去,用胳膊拐了拐有些发痒的鼻子而后赶忙接过林娇娇手中的大公鸡。
“抓只鸡都这么难,本郡主平日里怎么教你们的啊,下手要稳准狠。”
“奴婢哪儿能和郡主比啊,您可是提剑上阵的女将军,奴婢就是个后厨的丫头,没有您的准头。您不知道,奴婢抓了一早上的鸡。”
林娇娇伸手戳了重她的眉心,说:“你真是……笨死了呀!”
小婢女知道她家郡主不是真的在骂她,便俏皮的吐了吐舌。
“我阿爹阿娘呢?怎么不见他们?”林娇娇向里面张望着问。
小婢女靠近她,小声的说:“王爷昨晚在军营里一夜未归,今日一早王妃就杀到军营里去了,两个人到现在还没回来呢。奴婢觉得王爷这回估计是凶多吉少了。”
闻小婢女之言林娇娇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稀奇之处,反倒是习以为常了。
“行,我知道了。你赶紧把你这鸡拿到后厨去炖了,记住,今天有两位贵客在让后厨多整点好菜。还有,让人收拾三间厢房出来。”
”是,郡主!“小婢女爽朗的答着,笑吟吟的拎着鸡离开了院子。
“娇娇,王爷和王妃何时才能回来啊?”千簪问道。
林娇娇耸了耸肩,说道:“不知道,我阿爹又借着操练军马的由头去军营里跟将士们喝酒了,我阿娘已经追到了军营里,估计这回啊我阿爹又要睡书房了。”
林娇娇唉了一声,摇摇头,脸上却没有丝毫的忧愁,反而是一种看好戏的表情。
千簪和江云逸相视一眼,皆不解。
林娇娇摆了摆手,“不管他们,我们先进去喝点茶吃点点心点休息一下,我告诉你们哦我们渝州城的小吃那可是整个陵泽独一份的。”
说着她一手一个推着他们往里走,“快点快点,我现在又累又饿。”
不多时,定原王府外就传来一阵争吵声。
“怎么回事?”江云逸问着并探头向外张望。
“娇娇,外面怎么那么吵?是不是你阿爹阿娘回来了?”江云逸又问。
此刻,林娇娇一听到那个声音心里就跟明镜似的,她淡然的喝了口茶,瞥了江云逸一眼,道:“那么好奇你出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也对哦。
江云逸这样想着,拍拍手上的点心碎渣,屁颠屁颠的走了出去,一抬眼便看见院子里一个女人气得咬牙切齿揪住一个男人的耳朵不放。江云逸立马就认出来了,那便是时隔多年未见的定原王夫妇。
“你胆子肥了林肃,竟然敢背着我去喝酒,成亲的时候你怎么答应我的?说你滴酒不沾嫖赌不占!”
“天地良心啊!我真的只喝了酒!”
“哦!所以你现在是承认了!你刚刚不还跟我扯皮说你是去操练兵马才彻夜不归的嘛,这会儿又承认干嘛呀!”
林肃嘿嘿干笑了两声,伸出两只手想要挣脱开她揪着自己耳朵的那只手,可却是徒劳,定原王妃反而拧着他的耳朵又多转了半圈,疼的林肃龇牙利嘴连连求饶。“三娘子,你轻点,我错了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你现在说的一个字我都不信!”定原王妃一声怒吼,“你不是喜欢喝酒嘛,我就让你喝个够!你给我过来!”
说着,她便拖着他往里走,见状,江云逸赶忙迎上去替林肃解围。
“伯父!伯母!”江云逸堆起满脸笑赶紧拉开林肃。
“你们这么多年夫妻了干嘛为了一件小事伤了和气。”定原王夫妇看着这个站在两人中间比他们还高出一个头的男孩,夫妻俩疑惑的表情都出奇的一致。
“这位公子,你是谁啊?怎么会在我们府中?”定原王妃问道。
江云逸忙弯下腰凑近她一些,说道:“伯母,您再好好看看,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林肃凑过去看了几眼,嘀咕了一句:“看着有些眼熟。”
江云逸露出一个儿时标志性的笑容,一对甜甜的括弧笑瞬间就勾起了夫妇俩久远的记忆。
“从之!”定原王妃最先认出了他。
“还真是从之!”定原王站远一步上上下下打量着他,“这么多年不见都长成大小伙了!不错不错,有点你爹当年的风范。”
定原王妃踢了他一脚,“你哪壶不开提哪壶!”
“没事伯母,我早就看开了。”
林娇娇站在廊下看着聊的热火朝天的三人一脸淡漠,仿佛在看一件每天都能看到的事情。
千簪提起裙摆走下台阶来到三人身旁。
“这是……”定远王夫妇看着千簪又露出一种似曾相识的表情。
千簪很有规矩的向他们行了个平礼。
“王爷,王妃,千簪冒昧打扰了。”
江云逸站到她身旁兴致勃勃的介绍着,“伯父,伯母,这是小灵儿,这一次是跟着我们来渝州城……”
江云逸顿了顿,脑子转的很快,“玩的!”
定远王夫妇一时有些难以置信,连忙拱手作揖。
“长公主殿下恕臣招待不周。”
“王爷王妃客气了,不必那么麻烦,我这次只是出宫转一转,不必见外的。”
定原王妃听着现在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江云逸和沈千簪都来渝州城了,那她那个不省心的闺女呢?这样想着,她终于看见了那个不省心的女儿。
许久未见阿娘,林娇娇既想念又心虚。她阿娘永远都是最挂念她的人。又想起自己去皇城时,只留下一封狗爬式留书就跑了。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阿爹阿娘有没有看见或者有没有看懂。
“林娇娇!”定原王妃看见她就气不打一处来。
见母亲走了过来她赶紧站直了身子一脸谄媚的笑着。笑?死丫头你笑也没用!
定原王妃在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这一次不给她屁股打开花她就不是她老娘!
虽然说知女莫若母,可反过来女儿也是最了解母亲的人。
林娇娇可太了解她母亲了,像她母亲这样的女人吃软不吃硬,你跟她硬碰硬不用多说,下场一定很惨,可若顺着她的意思结局可就不一样了。
定原王妃风风火火的向她走过来站定在她跟前,刚要开口训她便被她突然伸出来的一双手吓得后退一步,仔细一看,她的掌心上还捧着一个精巧绝美的妆盒。不等她先开口林娇娇便先发制人。
“阿娘息怒!女儿自知当初离家实属越矩之举……”“你……”
不等她开口林娇娇又抢先道:“女儿愿听阿娘一切教导,小小礼物望阿娘收下,聊表女儿心意。”
林娇娇现在那叫一个毕恭毕敬,万分狗腿,是连千簪都没有见过的样子。江云逸双手抱胸,看着林娇娇怕母亲的怂样偷偷笑着。
林肃和林娇娇父女俩这一辈子,上刀山下火海都没在怕的,唯一害怕的就是定原王妃发飙。
若是说到这定原王妃那也是大有来头的。定原王妃并非中原人,而是西齐人士,祖辈们是西齐萧家,祖祖辈辈都是将帅出身,受家族的影响她年少时也跟随父兄镇守西齐边关,如今更是手握二十五万萧家军。她与定远王林肃的相识更是一桩趣谈。
当时,两人在一场秋猎中因为争一头野猪大打出手。而且家臣上千的定原王居然还不是萧家三娘的对手,被她打得人仰马翻,后来没脸没皮死缠烂打的一定要争夺得那头野猪,无奈之下萧三娘只好将野猪与他对半分。那之后,林肃总会出现在萧三娘视线中,一来二去两人便结下了这段姻缘,成亲四年后有了林娇娇。
据说萧三娘生林娇娇时血崩了,差点连命都丢了,林肃吓个半死。那以后萧三娘的身子便落下了病根,无法再带兵打仗,萧家军便交由林肃带领。林肃心疼妻子,说是这辈子只要林娇娇一个女儿就行了。父女俩一直对她多有体谅,大多都是顺着她的意思来。这也有了定原王怕媳妇的坊间传闻。
“阿娘,您就原谅女儿这一回吧。”
林娇娇朝萧三娘眨巴几下眼睛,撅起了小嘴。十几岁的小姑娘做这个动作真的是很可爱。毕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萧三娘哪儿能真的责备她,便也只是瞪了她几眼从她手中拿过那个小妆盒。
“这里面是什么呀?”萧三娘问。
林娇娇赶紧打开盒子,里面是一盒乳白色的乳膏。
“这是女儿从皇城里最有名的胭脂铺子买来的,叫凝脂膏。皇城里好多夫人们都在用,说是涂上能让肌肤光滑柔嫩。女儿觉得和阿娘最般配了!”
说着,她已经蘸了一点涂在了她的手背上,有一股淡淡的清香传出,萧三娘把手背放在鼻尖闻了闻,心情果然好了很多。
“算你还有点良心,出去疯还能记得我这个娘。”
“您是我阿娘,哪儿能忘呢。”
“你们父女俩只要有一天让我省省心我就谢天谢地谢菩萨了!”
林娇娇哎呦一声挽上母亲的胳膊又是一通彩虹屁。
站在院中的千簪看着这样的场景不约又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当年她也是这样挽着母亲的胳膊,撒着娇,有说有笑的。
“伯母真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了,有娇娇这样贴心的女儿,又有伯父这么体贴的夫君。”江云逸也很羡慕。“是啊,这才是一家人。”
千簪看着萧三娘与林娇娇站在一处眼中是掩盖不住的羡慕与感动。
定原王还摸着有些发红的耳朵嘿嘿一笑,道:“外面那些人都说本王怕媳妇,本王哪儿是怕呀,那是爱!当初我可是费了好大劲才把三娘娶回家的,所以呀……”林肃拍了拍江云逸的胳膊,贴耳说道:“从之,你要是想把我们家的宝贝娇娇娶回家得动动脑子。”
江云逸双眼一亮,立马精神了起来。
“伯父,您也觉得我能娶到娇娇?”
“你是我和三娘看着长大的,我们把娇娇交给你很放心,更何况你们两个从小就有娃娃亲呢。”
千簪笑了笑,也说:“是呀从之,你好好待娇娇,总有一天娇娇会回应你的。”
这下江云逸笑得心花怒放。娶林娇娇本就是江云逸最大的愿望,若是有朝一日真的可以娶到娇娇,估计他做梦都能笑醒。
“阿爹,你们在聊什么呢,聊的这么入神,阿娘让你们进屋坐。”
林娇娇挽着萧三娘的胳膊扭过头对他们说。林肃看着女儿,见林娇娇俏皮地朝他挤了挤眼睛,立马就明白了——他媳妇这是被哄好了呀!今晚他不用去书房睡了。他笑着招呼着江云逸和千簪走进了屋子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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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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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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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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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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