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将撼山营十夫长,奉陛下之命,敕令宁王殿下留守大夏帝都,莫回皇城!”
“末将寒箭营十夫长,奉陛下之命,敕令宁王殿下留守大夏帝都,莫回皇城!”
......
“末将碧水营十夫长,奉陛下之命,敕令宁王殿下留守大夏帝都,莫回皇城!”
皇城外,花宁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甲胄身影,脸上,冷冽神色愈浓。
“十三道金牌,我这闲散皇子何时这么值钱了?”
整整十三道人影,十三道金牌,自大明帝都发出,敕令花宁莫回皇城。
金牌,帝皇专属,只有郡王以上的权臣才有资格被敕令,每一道金牌的权利,宛若明皇亲临,无人敢忤逆。
而眼前,花宁收到了整整十三枚金牌,敕令他留守大夏,这可是亲王都不曾享有过的待遇。
眼前跪着的,是大明的边军的将领,身着甲胄,衣衫染血,都受了不轻的伤势,想来是刚刚从战场归来。
“收回去吧,我权当没有看到。”
拂袖一挥,花宁将众人从地上托起,声音听不出喜悲。
“殿下!”众人闻言,脸色皆是一变。
这金牌,只有花宁有资格接,倘若没有送到他的手里,那只有一个结果,就是他们...死了。
“我倒是险些忘了。”
看着众人变幻的神色,花宁忽的想了起来,拂袖一挥,将十三道金牌收下。
然后...并指如刀,将十三枚金牌齐刷刷斩断,铿锵落地。
“殿下,我们并非贪生怕死,而是帝都,您真不能去。”
花宁显然误会了他们的意思,十三人齐刷刷跪地,低沉着声音开口。
他们自战场而来,见到了王族大军,强如大明,都难以抵挡。
宁王殿下虽身怀混沌体,同辈堪称无敌,可面对王族来势汹汹的强者,也根本无法抵挡。
他们,不想花宁白白送死,活着,待他日可为他们报仇,立个衣冠冢也算无憾了。
“本王且问你们,这金牌送到后,你们当如何?”花宁沉默一瞬,看着对面十三位大明将士。
众人闻言,脸色微微一愣,旋即便听赤羽营十夫长开口,“自然是返回大明,死守帝都。”
那人说完,花宁的脸上露出笑容,“说的残酷点,这大明,是我家的,而你们,只是为皇室打工的。”
“这大明,乃是我花家的大明,你们为了替我花家守住这江山,不惜性命相搏。”
“本王,又有何理由龟缩一地,看着你们去拼杀?享受着白白得来的江山?”
众人闻言,皆是沉默,随后,便听身前一人开口,“可是,若您战死,又有谁来为我们报仇呢?”
花宁闻言,冷讪一声,“两军对垒,战死,不过是技不如人罢了,何来的报仇一说?”
“本王虽是混沌体,却没资格替你们报仇,这种事,还是让王叔来做,比较靠谱。”
说完,花宁拂袖一挥,直接将众人的修为封印,缓步朝大明的方向而去。
“傻不傻啊,这大明的江山是我家的,这场仗打赢了,得到好处的是我们。”
“打输了,丢的也不过是我大明的江山,而你们,无论是输是赢,轻了受伤,重了丢命,没必要。”
“一个月几百枚灵晶,玩什么命啊,好好回家娶了置办几亩良田,老婆孩子热炕头不好吗?”
众人听到这话,脸色都是一变,沙哑的嘶吼想要阻止。
而刘公公,甚至当场跪下,声音带着哭腔的阻拦,“殿下,您就听陛下的吧!”
听到老刘的哭喊声,花宁的脚步微微一怔,旋即侧身投来一个微笑。
“在我书房的案台下有本秘籍,你拿回去练练,应该能变回个全乎人。”
“然后,就跟他们一样,娶个老婆,安稳的过完这一生吧。”
刘公公闻言,哭腔愈重,“殿下,老奴这辈子都要侍奉您,哪里都不去。”
摆了摆手,花宁没有再理会众人,作势就要取出御空舟,返回大明。
而就在这时,他的身前忽然出现一道身影,玄衣长袍,正是老祖。
“您老也是来拦我的?”看着眼前出现的老祖,花宁脸上露出一抹苦笑。
“你就打算这样不告而别,不告诉倾城那丫头一声?”老祖不答,只是静静的看着花宁。
摇了摇头,花宁道,“若是告诉她,只怕我就走不了了。”
老祖沉默,旋即又问,“非去不可?”
点了点头,花宁道,“我终究是大明的宁王,那片土地上,是我大明的子民,我岂能置他们于不顾?”
老祖再问,“你可知此行的凶险?”
花宁闻言,洒然一笑,“您老知道和谈的危险,不同样义无反顾吗?”
“连您这么大年纪的人都不怕死,我这种人,又怎会有惧?”
“如若我不回去,只怕此事会成为我的心魔,青丘女帝曾说,修行者要念头通达。”
“心有羁绊,又如何问道成仙?”
听完花宁所言,老祖陷入沉默,是啊,修行一途讲究念头通达,心有羁绊,此生便无缘帝路。
寻常人如此,身怀混沌体的花宁更是,大成之路同样艰辛,若今日他退缩,只怕日后,再无进境的可能。
但他此去,凶险未卜,九死一生,王族见识到了混沌体的可怕,不可能让他成长起来,会将他扼杀在摇篮中。
无疑,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如果我战死了,就让倾城再找个好人家,要求别太高。”
“长得比我帅,战力比我强,天赋比我高,家境比我强就好了。”
不喜离别,花宁玩笑的对老祖说了一句,随后,便迈步朝着黑暗而去。
“吾爱有三,日月与卿。”
“卿为朝暮,而日月,则是我大明。”
月光皎洁,将花宁的背影拉的很长,悠悠的话语声从远处传来,那是花宁的碎碎念,也是他的此生挚爱。
走在路上,花宁脱下了那身玄衣,换上了他在大明的朝服,左手为日,右手为月。
那是他大明的日月纹。
皇城外,老祖看着花宁离去的背影,没有阻拦,就想当初花宁没有阻拦他一样。
只是望着皎洁的月色,呢喃低语,“活着回来!”
ps:三百章了,求个礼物不过分吧。(嘚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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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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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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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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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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